| 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42 | 生成日期: | 2024-10-16 |
| 文 号: | 关键字: | 奖,水土保持,意见,建设,办法 |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 解读《甘肃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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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6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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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指导意见》,9月24日,省水利厅制定印发了《甘肃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对《实施办法》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制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指导意见及要求,结合试点工作实践与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办法》制定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加快我省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指导意见》,省水利厅起草了《甘肃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 三、《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全文共八章三十六条。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奖补内容,对奖补对象、适用范围、奖补措施范围、奖补措施设计要求、奖补标准及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第三章对奖补程序进行了规定,包括发布公告、自主申报、遴选审核、完善备案、项目库管理、确定项目公示;第四章为建设管理,对合同签订、自主建设、建设进度等做了明确规定;第五、六章对工程验收及奖补资金拨付程序进行了规定;第七章为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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