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2-172854 | 生成日期: | 2022-04-11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共和镇防汛(山洪灾害抢险)应急预案 | |
信息来源:共和镇
发布时间:2022-04-1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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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镇的防汛工作,确保暴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共和镇地处平川区中部,西距区政府所在地22公里,东部接黄峤镇,南、北部与靖远县接壤,西部与宝积镇毗邻。全镇现辖9个行政村,46个村民小组,1个社区,总人口5327户19872人(其中农业人口18790人,少数民族1082人)。区域总面积291.7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7783亩(其中旱地17186亩,水地30597亩),属典型的井灌农业区域, 二、工作方针 防汛抗洪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遇到灾情,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三、组织领导 1、镇上成立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 冯 韬 镇党委书记 南文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周玉东 副镇长 傅少声 副镇长 张廷毅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成 员:张平银 人大主席 周生发 党委副书记 何庆玲 镇纪委书记 周尚娣 镇党建办主任 常 锋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王继凤 镇武装部长 周保平 副镇长 杨亚宁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唐志刚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马德宝 镇派出所所长 高振来 镇卫生院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5930900)。同时成立各应急小组: 预警小组: 组长:傅少声 成员:席芸芸、南丽娟、袁蓉、何翠萍、张秦、胡永娟 信息员:蒋正鸿 疏散转移小组: 组长:张平银 成员:周福利、金维花、刘亚丽、艾青、王文娟、芦洋洋 信息员:张耀梅 避险安置小组: 组长:周玉东 成员:温旭强、景志晨、侯倩蓉、王继香、唐荣、李金妹 信息员:贾志梅 抢险救灾小组: 组长:周保平 成员:张天雨、王文丽、张铭瑞、路世华、何齐晋、王启蓉 信息员:闫福宏 险情排查小组: 组长:张廷毅 成员:李财、刘强民、齐航、贾汝炜、王其盛、刘亚玉 信息员:魏家兴 物资运输储备小组: 组长:王继凤 成员:陈天才、李博、白士明、张红红、顾生莲、张涛 信息员:吴蓉 协调维稳小组: 组长: 周生发 成员: 孙泰生 信息员:杨华 食药品安全保障小组: 组长:常锋 成员:王时卫 、张耀强 镇防汛指挥部、各村、各应急分队工作职责: 1、实行镇村主要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镇领导分成十五个小组,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必须住在单位,确保通信畅通及值班车辆正常运行。各村也要有专人值班,并确保信息畅通。 2、各村要向群众及时通报气象预报和灾害预报,要明确重大灾情发生时,紧急告知群众的“预警信号”,如:微信通知、广播通知、击鼓敲锣等。 3、镇村两级必须准备雨具、灯光、铁锨等出行用具,并且指定专门店铺购备防灾减灾所需物资,如:饮用水、食品等。 4、各村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并事先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路线选择及必要保障,同时,确定专人负责引导群众避险,确定的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情况。 5、必须遵循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确保群众的财产安全。 6、各村要组织村社干部和党员积极分子,分成工作组,指定负责人,明确各组分工和负责人责任,在有灾情发生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灾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全员、全方位启动预案。 7、土地塌陷区和砂河流域为防汛防灾重点。主要是西合、常崖、老庄、红沟、小水、毛河洛六村。同时还有砂河沿岸有关企业、店铺等。河道两侧经营企业由镇应急服务中心负责,下达防汛避险通知书,在必要时撤离设施。 8、如遇暴雨天气,不论是否有灾情发生,镇村干部必须第一时间上岗待命,保持通信畅通,并由各包村领导及时联系掌握汛情,每隔10-30分钟向总指挥通报一次本村信息。如有灾情发生,镇领导组织干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疏散群众,抢险救灾。 9、当有灾情发生时,要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并极力减少次生灾害发生时造成的损失。 10、在重大灾情面前,要严肃干部纪律,听从工作指挥,充分发挥党员职能,全力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工作缺位、不听指挥甚至违纪的党员干部,镇防汛抗灾指挥部可以就地决定处理。 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抢险指挥部应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一)立即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水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二)根据受灾情况,尽快提出水灾发生地的群众撤离时间、范围、路线,上报区防汛指挥部的指挥,密切监视洪水灾情的发展趋势。 (三)开启一切通讯设备,千方百计保持与险情、灾情发生地和镇党政综合办、各村、各单位的通讯联系畅通,及时下达镇防汛指挥部的洪水调度及抢险命令。 (四)全面了解综合灾情及救灾情况,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水情和灾情,协调解决部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信联络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确保职责落实到位,调度协调高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 五、防汛抗洪抢险期 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确定防汛抗洪抢险期为每年的四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期间,镇防汛指挥部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同时做好信息畅通,车辆正常运行。 六、成立防汛抗洪抢险队伍 1、由包村领导及村三委成员组成防汛抗洪抢险常备队。 2、各村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防汛抗洪抢险队,详细名单以各村上报镇防汛抢险指挥部名单为准。 七、现场抢险组织 险情发生后,立即成立临时现场抢险指挥部,现场由行政级别最高领导任指挥,防汛抗洪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任副指挥。现场抢险指挥部由下列四个系统组成: 1、现场抢险指挥系统:由现场行政级别最高领导任指挥,险情发生地村委会负责人搞好协助,业务部门搞好技术指导。 2、交通指挥系统:由镇政府协调公安交警部门搞好指挥。 3、后勤保障系统:由镇政府及各村委负责抢险物资、车辆、机械调配。 4、安全转移指挥系统:由险情发生地村委会负责人组织。 5、应急避难场所的选择:为确保重大灾情中群众紧急避险,镇党委、镇政府经专题研究,并与当地群众交流,科学地规划出了全镇9个村的应急避难场所,各村发生山洪灾害时按撤离路线紧急避险。 八、险情汇报和抢险处理程序 (一)险情汇报程序 汛期,各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落实2—5人的巡逻检查人员。保证降暴雨以上时,必须有人对河道等度汛工程巡逻检查,雨后经常巡查。当险情发生后,要在20分钟内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洪指挥部汇报,险情所在村在20分钟内向镇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电话:5930900) 镇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险情后,立即组织防汛抗洪抢险队进行抢险,并向区防汛办及时汇报,根据领导指令,调度相关部门做好抢险准备工作,确保控制险情、排除险情,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二)抢险处理程序 1、当发生一般险情时 由村三委班子负责组织当地群众和抢险队人员抢险。 2、当发生重大险情时 镇防汛办公室根据指挥的决定下达命令,调动有关部门的物资、工具、车辆,组织实施抗洪抢险。 九、抗灾抢险举证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一)镇应急服务中心负责通报天气预报、洪水预报,负责组织抢险的具体工作。负责人 :周玉东 (二)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各村各单位负责对灾情进行快速调查、评估、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人:杨亚宁 (三)镇防汛指挥部负责组对交通、供电、给排水等重点工程设施进行紧急抢修,组织受灾群众转移。 (四)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组织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调拨和运输工作,负责筹集和解决抗洪抢修的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解决救灾经费。负责人:傅少声 (五)镇司法所、派出所、交管站负责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管理,发布临时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通告;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灾打劫等不法分子。负责人:张廷毅 (六)镇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救灾期间所有生活物资的质量保障和食品安全工作,不得发生食物中毒等事故。负责人:常锋 十、灾后重建工作 紧急抢险救灾基本结束后,各村都要抓紧组织恢复生产和保障群众的日常生活;要管好、用好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救灾援助和非灾区的经济、物资援助。要迅速恢复供水、供电、交通运输、邮政通讯等生产生活设施;迅速组织粮食和副食品供应;要组织农村劳力开展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要继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学校恢复上课、机关正常工作。 十一、奖惩 对在抢险救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由镇政府给予奖励。对未按时参加抢险救灾,造成损失的,由有关部门对有关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有关术语 1、有关洪水的术语: 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2、有关巡查的术语 巡查:每6小时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 加密巡查:每3小时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 严密巡查:每2小时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 3、有关防汛的术语 防汛:在汛期采取措施,防止洪水泛滥成灾。 防洪:使用工程或非工程措施防备洪水成灾。 抗洪:在洪水泛滥期间,采取措施,使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 抢险:采取紧急措施,控制、消除险情。 救灾:通过补助钱款及生活必需品,救济受灾群众,保障正常生活。 十三、实施与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注: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行接替,不在另行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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