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5-00018 | 生成日期: | 2025-04-16 |
文 号: | 关键字: | 高龄,申请,老人,社区,条件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高龄津贴发放通知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16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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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凡具备领取高龄津贴条件的老年人,均可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材料到社区提出申请;失能失智或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可委托本人亲属、社区工作人员或志愿者代为申请;集中供养的特困高龄老人由所在供养机构代为申请。 户口在平川且符合条件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5元; 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60元; 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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