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2-172854 | 生成日期: | 2022-03-10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红会路街道生产、经营、租住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
发布时间:2022-03-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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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平安委办发〔2022〕10号文件要求,为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好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通过深入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我街道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落实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生产、经营、租住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工作有序进行,现成立红会路街道生产、经营、租住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兴恒 红会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吕润家 红会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唐景春 红会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张宏微 红会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陈 友 红会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军德 红会路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狄 鑫 红会路街道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 赵 斌 红会路街道武装部长 黄建军 红会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锦琴 红会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志强 红会派出所所长 刘 燕 红会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刘 杰 红会路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周 贵 红会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谢 玮 红会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罗德风 红会路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牛树军 红会路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主任 张晓芳 红星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齐世琴 红光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翻荣 红卫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得智 红川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请继任者接替其工作,不另行发文。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唐景春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做好生产、经营、租住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三、工作重点 此次生产、经营、租住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2人及以上的自建房,以及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的区域,重点治理下列10类情形: 1.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2.外窗、疏散走道设置防盗网、金属栅栏、广告牌、灯箱等影像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整改要求:拆除金属栅栏、防盗窗、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可开启高度不应小于1.0m,宽度不应小于0.8m,下沿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2m) 3.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以及“前店后住、下店上住、夹层住人”等突出问题;(整改要求: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不燃性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完全分隔) 4.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 5.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 6.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 7.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违规动焊,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8.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 9.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 10.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整改符合安全条件,拒不执行责令限期搬离) 各居委会和街道直有关单位要立足本辖区和行业实际情况及时摸排。要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租住居民自建房实际和火灾特点,细化拓展治理范围加强整治。 四、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2022年9月底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各社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部署工作到位,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辖区各个体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的自查自纠,各社区建立统一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全面防范风险、整治隐患。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8月底)。 各社区和应急、综合执法、综治中心、公安、市场监管等站所中心配合联动按照确定的工作方案在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分析隐患问题,组织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对本辖区内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覆盖排查检查,针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隐患整改要求,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完成整改任务,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和详细数据,认真开展排查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9月1至9月底)。 组织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各社区系统总结工作成效,上报工作成果,对开展专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汇总,认真总结形成书面工作总结上报街道。 五、工作措施 (一)认真研判形势。各社区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本辖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有数据、有内涵、有结论的形势分析材料,专题报告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街道精准施策,组织开展针对性治理。领导小组强化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定期考评、督导、调度三项工作机制,督促相关部门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二)摸清底数实情。各社区利用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逐单位、逐场所填写《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集中连片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建立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工作台账,对存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复查,推动隐患问题整改,整改责任落地见效。 (三)分级分类整治。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住宿人数3到9人的,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当无法分隔时,合用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如:室外金属梯、配备逃生避难设施的阳台和外窗等)。住宿人数10人以上的,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设置2部逃生楼梯。自建房改为生产、经营和群租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严禁改建;已改建且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令关停、挂牌督改。 (四)防范突出风险。将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老旧电气线路排查纳入重点整治内容,统筹推动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不符合规范、线路连接不符合标准、用电负荷超过初装容量、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隐患问题。针对电动自行车突出风险隐患、持续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充电“飞线充电”现象;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设置是否规范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与住宅、疏散区域采用不燃材料隔断或保持安全距离;是否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充电装置是否符合用电安全,是否采用专用插座(带自动断电装置),电气线路是否安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固定设置、穿管管保护;是否落实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问题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理。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大力度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结合防火巡查工作,深入居民家庭、楼院,面对面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普及消防常识。针对个体工商户做好经营场所防火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学习培训,提高消防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各社区利用微型消防站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强化演练完善调度。积极开办火灾防控工作专题培训,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讲解火灾防范知识。利用户外显示屏、企事业单位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及逃生自救知识。在人员密集场所高频次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此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定期调度工作情况。 (二)加强综合治理。各社区、相关职能中心(队)所要形成上下联动、团结协作、行动迅速、治理有力的联合监管机制。将此次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日常督导检查、年终考核评比重要内容,强化跟踪问效、逐级压实责任,切实形成隐患治理合力。 (三)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 (四)精准宣传教育。各社区、相关职能中心(队)所要狠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要发动网格员、社区民警、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入户宣传”、“上门提醒”,采取逐户发放消防安全宣传画、张贴提示标语等形式,结合场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火灾危险性、预防火灾的具体措施和自救互救的方法,真正做到“送到百姓手里、贴在百姓家里、融入百姓生活”。 (五)及时反馈,汇总上报工作情况。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各社区要及时上报生产、经营、租住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每月上报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9月18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附件1: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 附件2: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 附件3:集中连片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平川区红会路街道综合办公室 2022年 3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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