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4 生成日期: 2024-03-28
文       号: 关键字: 整治,社区,街道,进行,部门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红会路街道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 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28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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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整治城市出入口、铁路公路沿线环境乱象,全面改善城市周边环境面貌,推动街道高质量发展,根据《白银市平川区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平办字[2024]1号)文件要求,从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1 月,在街道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整治乱搭乱建

1.对公路、铁路沿线违反规划和私自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部门:各社区

2.对公路、铁路沿线违规搭建的畜禽圈舍、残垣断壁、废旧厂房,破旧、坍塌的房舍、围墙进行改造或拆除。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部门:各社区

3.对公路两侧占用公路保护红线的违规建筑进行拆除。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部门:各社区

4.对公路、铁路两侧枯朽树木分类进行清除或修剪。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部门:各社区

(二)整治乱倒乱排

1.对公路、铁路沿线倾倒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对公路、铁路沿线建筑垃圾依法依规进行清理。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部门:各社区

2.对公路、铁路两侧河道环境卫生进行清理。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责任部门:各社区

3.对影响环境面貌的纳污坑塘和沟渠、沟道、洼地等积存的污水和乱排乱倒污水进行整治。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责任部门:各社区

4.对公路边沟进行集中清理修整。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部门:各社区

(三)整治乱堆乱放

1.对公路、铁路沿线畜禽粪污、侵占道路和公共区域的土堆、粪堆进行清理,引导群众对房前屋后物品物资归类整齐、码放整齐。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部门:各社区

2.对废旧物资回收点进行规范提升。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部门:各社区

3.对城市出入口等环境卫生重点难点区域进行整治。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部门:各社区

(四)整治乱涂乱挂

1.依法拆除在公路控制区、铁路用地范围及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设置的广告牌匾、墙体标语,拆除利用公路、铁路附属设施悬挂的物品、标牌。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部门:司法所,责任部门:各社区

2.全面清理在城市建(构)筑物上随意张贴、悬挂宣传品以及设置不规范的大型户外广告,清洁更换污损广告牌匾,集中整治商业广告标语乱喷、乱涂、乱贴和乱拉乱挂简易横幅等行为。强化内容审核,引导经营主体在重点区域增大正能量、促发展类广告投放比例。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部门:各社区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3 年 12 月)。针对整治内容,组织力量对道路交通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明确整治点位,建立问题台账,采集留存影像资料,制定具体整治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6 月)。针对整治内容和排查出的突出问题,注重借鉴其他兄弟街道经验做法,优化完善思路举措,整合力量,靠实主体责任,逐条逐项开展全面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快见效、见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 年 7 月至 10 月)。对整治效果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全面巩固提升,严防边整治、边反弹等问题。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推进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市场监督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组成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治工作。

1、组成人员

组  长:唐景春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  田  衍   红会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天芳   红会路司法所所长

谢  玮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周  贵   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  杰   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罗德风   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晓芳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齐世琴   红星社区党委书记

高小娟   红光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翻荣   红卫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得智   红川社区党支部书记

顾雅萍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专干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队,谢玮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班日常工作。专班成员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加强工作对接,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切实推进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2、督查督导

成立街道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组  长:张军德  街道纪工委书记

谢  玮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

成  员: 赵  华  街道纪检专干

蔺娟丽  街道综合办公室干事

王兴仁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干事

陈保军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辅助人员

督查考核组下办公室在综合行政执法队,谢玮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中心(队、所)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卫生”的要求,用足用好本部门、本行业特色和优势,群策群力推进专项行动开展。树立系统思维,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等行动,聚焦城市出入口、路域两侧等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整合现有资源力量,形成信息共享、互通有无、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的整治局面。执法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强化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合力,务实高效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三)坚持依法依规。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禁大拆大建、乱拆新建等铺张浪费行为,坚决杜绝 “刷白墙”“设置隔离带”等形式主义问题。各社区要紧密结合实际,尊重群众意愿,畅通监督渠道,讲究整治策略,注意方式方法,既要下大力气整治环境脏、乱、差问题,也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不搞“一刀切”、不搞机械执行,防止产生、激化矛盾和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深入宣传引导。各中心(队、所)、各社区要加强舆论宣传,选择群众“能接受、看得懂、记得住”的宣传形式和内容,提高宣传效果,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深入群众、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参与治理、爱护环境、保护家园的浓厚氛围。要打击一批、曝光一批违规违法行为,着力改善城市周边环境面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附件:红会路街道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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