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172786 生成日期: 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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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红会路街道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05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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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红会路街道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街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渠道,结合街道实际情况,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总体情况主要包括: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区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我街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公开载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12月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公开信息159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保障性住房4条、社会救助41条、社会福利20条、安全生产2条、应急信息1条、生态环境2条、医疗卫生3条、政策解读3条、居务公开45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红会路街道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度,红会路街道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

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有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点、政务公开查询、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一处,及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在街道门厅设置领导干部职务信息公开栏,及时将部门负责人、职能范围、工作程序标准、工作效率时限等内容在公示栏上进行公示。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上报制度、政府信息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保密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对因未审查或审查不严导致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月效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街道贯彻实施《条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政府的要求及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问题有: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比较薄弱,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拓展,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

2、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2、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公开制度,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度,层层落实责任。

3、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强化涉密信息和涉密载体管理,严格信息上网审核、发布程序,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化工作的有序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大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红会路政务服务平台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红会路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川区红会路中心街43号,邮编:730918,联系电话:0943-6761065,邮箱:pchh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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