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2-172852 | 生成日期: | 2022-06-13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关于印发《全镇集中开展危爆物品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黄峤镇
发布时间:2022-06-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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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全镇集中开展危爆物品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川区黄峤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全镇集中开展危爆物品清查整治专项行动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危爆物品清查整治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部署,按照《关于印发平川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安委发〔2022〕3号)文件要求,镇政府决定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危爆物品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铲除枪爆和危化品现实祸患,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城镇燃气等安全隐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推进危爆物品清查整治,全面加强危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环节安全管理,遏制渉爆涉危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从抓防范、夯基础、查责任、促管理入手,最大限度的消除安全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6月3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梳理辖区内危爆单位、关停矿企,分配工作任务,分片区、分领域狠抓工作措施落实。组织民警和基层力量,深入村社、林区、矿区、山区等重点部位收缴非法危爆物品,各村对居民群众开展法律宣传,对辖区内渉爆涉危企业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档登记,同时将安全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 (二)行动实施阶段(2022年7月1日-2022年11月30日)。组织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各村责令渉爆涉危企业限时整改。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针对性工作举措集中治理,有效堵塞管理漏洞、消除薄弱环节。凡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要坚决责令其停产停工。 (三)深化总结阶段(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各村、镇属相关部门要对开展危爆物品清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经验,剖析存在问题,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工作重点 各村、镇属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全面提升危爆物品安全管理水平。要将法律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村社、街道、学校、煤矿、非煤矿山、危化企业等地,广泛张贴宣传彩页和悬挂标语条幅,要突出农村缉枪治爆这一重点,切实加大危爆物品清查整治力度,积极发动基层治保力量,进村庄、进单位、进家庭,不遗不漏、不留死角收缴非法危爆物品,严防漏管失控。 (一)严查源头隐患。镇派出所要排查曾在矿山、危化企业和各类爆破工程工地从事过危爆物品生产、保管、使用的人员,要深入危爆物品企业对民爆物品警示标示、登记管理台账进行全面检查;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要集中整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督促和检查餐饮行业使用液化气罐的安全管理,协助上级相关部门依法取缔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村要开展进门入户地毯式排查,强化排查收缴措施,坚决防止私存危爆物品,确保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末端管控。镇派出所要加强对爆破作业单位的监管,对民爆物品储存、领取、发放、清退环节进行全面清查,突出加强对个体、家族式企业的监督管理;要切实强化民爆物品末端管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民爆物品储存和有关管理规定;要进一步加大对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排查收缴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措施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上门收缴、举报查缴、检查收缴、破案追缴等办法,落实排查收缴责任,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存量,消除社会治安隐患,从根本上杜绝和减少爆炸事故、案件的发生。 (三)严格运输管理。镇交管站要充分发挥“两站一室”“安全前置”作用,协助上级相关部门严格危险货物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严格道路运输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等危爆物品的从业资质审查;镇派出所要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要加强对危爆物品运输车辆的检查,严防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过境。 (四)清缴危爆物品。镇派出所、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及各村要全面排查近20年来已关停的煤矿和非煤矿山的相关人员,严查其可能非法持有和私藏危爆物品。对爆破作业单位周边农户、商贩等相关人员进行摸排管控,对易滋生枪爆隐患和可能私存危爆物品的出租房、废旧厂房、养殖场等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彻底收缴非法危爆物品并进行登记和销毁。各村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发现群众私藏枪支弹药、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雷管、炸药等危爆物品的第一时间上报公安机关,且严禁私自挪动处理。 (五)严打涉爆涉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要结合“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及重点人员清单,全面排查辖区内涉恐、涉黑、涉毒、涉赌人员和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倾向人员,以及军械枪迷、狩猎爱好者;镇派出所要及时掌握非法买卖、运输、储存、使用危爆物品的线索,逐条组织核查,逐案落实侦办,集中力量侦破,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在侦涉爆涉危案件,要追根溯源,务求不留后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属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职责,迅速采取行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危爆物品清查整治专项行动迅速展开。 (二)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制度落实。各村、镇属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开展研判预警、落地查控,切实做好危爆物品专项整治。 (三)坚持综合治理,严格督导落实。各村、镇属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防止出现死角和盲区,确保危爆物品行业清查整治全覆盖。 (四)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社会参与。各村要加强宣传教育,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积极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对于涉及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通报,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形成震慑。 (五)及时梳理总结,形成工作合力。各村、镇属相关部门要优化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联查、联办、联控工作台账,组织责任部门实现线索落地、任务清零,凝聚打击整治工作合力,切实形成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的良好工作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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