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18-172852 生成日期: 2018-02-14
文       号: 关键字: 工作总结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平川区黄峤镇2018年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黄峤镇
发布时间:2018-02-14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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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018年对所辖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更进一步进行了全面的清产核资,现将清产核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黄峤镇共辖7个行政村,33个村民小组,总户数3034户,总人口11967人。行政区域总面积312平方公里。2017年人均纯收入8908元。这次清产核资共清查:

(一)实物资产。 1、流动资产2265187.95元(其中:货币资金335988.95元,应收账款1929199元);2、固定资产62604162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61247363元,在建工程1356799元),资产总计64869349.95元。

(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1、流动负债488198元(其中应付工资488198元);2、长期负债45654557元(其中:长期借款及应付款4872450元,一事一议资金12785680元,专项应付款27996427元);3、所有者权益18726594.95元(其中;公积公益金17961434.42元;未分配利润765160.53元);负债及所有者权益64869349.95元。

(三)经营性资产36322052元,非经营性资产28547297.95元。

(四)资源型资产。1、农用地333748亩(包括:①耕地142760亩,其中承包到户112700亩,未承包到户30060亩;②园地234亩,承包到户234亩;③林地23424亩,承包到户23424亩;④草地163700亩,承包到户163700亩;⑤农田水利设施用地809亩;⑥其他农用地〔农业设施用地〕2821亩)。2、建设用地10538亩(其中工矿仓储用地532亩;商服用地91亩;农村宅基地3191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09亩;交通运输与水利设施用地3103亩;其他建设用地3212亩)。3、未利用地71076亩。黄峤镇集体土地总面积415362亩。

(五)2018年新增加固定资产746900元,其中经营性资产742000元,非经营性资产4900元;2018年新增加农用地9120亩,其中林地7300亩,其他农用地(农业设施用地)1820亩,2018年未利用地减少9120亩;2018年新增公积公益金746900元。

二、主要做法

1、总结2017年清产核资的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清产核资工作程序,确保清产核资工作质量。

2、乡镇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各村成立了农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价值评估工作组),承担清产核资具体工作,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3、乡镇精心制定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各村精心制定清产核资工作计划,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

4、坚持分类指导,继续选取神木头村为清产核资试点,以点带面,辐射全镇,确保清产核资工作质量。

5、全面盘点清查。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确保清产核资数据真实有效。

6、强化监督实效。按照“四议两公开”(村党支部提议、村三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过程全公开、成果要公开)的要求,规范清产核资工作程序,确保清产核资工作取得实效。

三、取得的实效

1、摸清了村集体家底。通过清产核资,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镇农村集体总资产94869349.95元;负债46142755元;所有者权益18726594.95元;村集体土地总面积415362亩,为下一步村集体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了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通过清产核资,将平时一些管理不善,未纳入村集体管理的资产得到登记。

3、优化村集体资产质量。通过清产核资工作,把一些不良资产、虚资产通过正常程序进行了核销,进一步优化了资产组成结构,有利于村集体盘活资产,搞活经济。

4、增强了村级“三资”管理意识。通过清产核资,使村“三委”成员对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充分认识,提高了“三资”管理水平。

5、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健立了完备的清查制度,把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作为经常性的工作,规定每年年末由村监督委员会会同村财务人员进行了全面清查;二是建立和落实各项资产管理责任制,规定村报账员和村监督委员会成员为核查责任人,对全村各项资产安全负责。

四、存在的问题

1、各村债权债务化解较慢,债权债务年久,对其真实性无法查究,同时对清理债权债务重视不够,给债权债务化解造成一定的困难。

2、清产核资发现许多村建设购置资产只列费用,不记固定资产,重点工程签订的合同管理不到位,没有合同资料,致使工程形成资产无法做账务处理。

3、对接受赞助、捐赠的资产,既不入账,又无专人管理,有的甚至由私人长期使用。

4、资产报废、毁坏及变卖、被盗、赠送外单位,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核销处理,仍将其长期挂在账上。

5、一年到头不清理、不对账,资产长期闲置,无人过问,使其自然损耗,造成浪费。

6、不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村究竟有多少类型和数量的固定资产,村干部说不清楚,就使许多村“家底”不清,资产存量不实,管理混乱。

7、清产核资发现,许多村将集体资产擅自处置,资产减少,报废手续不全。

8、上级单位拨入的实物,只有实物,一部分有移交清单,设有价格,一部分移交清单价格都没有,致使固定资产无法入账。

9、村干部对集体资产管理缺乏责任心,注重资金,轻视实物,导致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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