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5-00031 生成日期: 2025-01-07
文       号: 关键字: 缴费,医保,事项,医疗,方式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方式的公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07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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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方式的公告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方式的公告 
尊敬的缴费人:
    为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优化医保服务质量,切实促进政务服务事项向“好办”“快办”“易办”转变,让“群众跑腿”变为“数据跑路”,自2025年1月2日开始,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方式实施税务全责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次参保缴费:缴费人须先到医保部门医保大厅进行参保登记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兰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柜台缴费。
正常缴费(已经做过参保登记的每年正常缴费):缴费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代理人携带缴费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直接前往兰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柜台办理,缴费后打印缴费凭证即可。
特殊缴费(跨年补缴及一次性趸缴):缴费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先到医保部门医保大厅核定、打印缴费通知书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缴费通知书前往兰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柜台缴费。
缴费方式:可使用现金或兰州银行储蓄卡、邮政储蓄银行储蓄卡进行缴费。
注意事项:缴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至12月,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次月起,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欠费超过3个月的,欠费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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