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5-00026 | 生成日期: | 2025-03-28 |
文 号: | 关键字: | 补贴,改造,老年人,老化,适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适老化改造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28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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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常住平川区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不以房屋归属及房屋是否初装为限制性因素。 二、补贴原则 1.需求导向。坚持老年人居家适老化需要什么、改造什么,优先考虑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的改造需求。 2.自愿申请。尊重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以自愿申请为前提,不搞硬性摊派。 3.一户一补。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只能申报一次。由适老化改造房屋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受理、统计和补贴。 4.先改先补。由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请并负责改造质量,以在“甘快办”(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最后一次申报和审批通过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三、补贴范围 《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指导目录》所列物品和材料的购置费。超出指导目录范围的购置费用以及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装修费、人工费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 在合理的需求范围内购置指导目录内的物品和材料,补贴标准应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30%,每户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 五、补贴时限 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在此期间内购置的物品和材料予以补贴。但因补贴资金支付进度快,提前用完的,则不再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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