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5-200242 | 生成日期: | 2025-06-06 |
| 文 号: | 关键字: | 精神,工作,患者,疾病,预防 |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 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人民政府预防与控制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工作方案 |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06 15:23
浏览次数:
|
|
|
|
|
|
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人民政府 预防与控制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 工作方案
各行政村、镇属机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与控制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水泉,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工作方针,建立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以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为主体、村(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点精神疾病及重点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减少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的发生;积极开展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完 善精神疾病患者监护网络;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康复”,有效预防和控制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普及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提高群众精神卫生知识水平;开展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遏制精神疾病患病率上升趋势。宣传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重要性,提高治疗率。 (二)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主管领导对本辖区的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防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在职责范围内制定和落实各项预防和控制措施,负责辖区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加强家庭、社会监护,发现精神疾病患者有危害或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可以制止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可以将患者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 (三)依法管理、依靠科学。实施科学防控,实现防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高祖信为组长的预防和控制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所、卫生院、司法所、平安法治办、民政所主要领导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加会议,认真落实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作用。 四、预防控制 (一)精神疾病预防。 1、各社区、村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人群的特点,开展精神健康教育、咨询、辅导,创造有利于居民精神健康的学习环境,促进广大群众身心健康。将重大灾害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列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要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的业务培训。 2、各社区、村要组织开展精神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公民的精神健康水平,预防精神疾病的发生。 3、要创造条件,加强对社区民警、治安联防员等工作人员精神卫生知识的培训。并对工作中发现的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及时汇报,加强监督、排查。 4、要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营造有利于居民身心健康的生活环境。并针对残疾人、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人群的特点,开展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5、要向就医者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社会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服务提供技术指导。 (二)社会监护职责 1、对精神疾病患者成立监护小组,由镇综治办组织家庭成员、社区民警、村(社区)委会干部、包村干部成立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主要职责:监护人负责患者日常生活的照料看管;按医嘱监督患者按时服药;引导患者适应社会,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随时检查患者病情变化,如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立即向村委会和派出所报告,并将患者送至精神专科医疗机构诊治,履行陪护、送治和接出院等相关责任。 2、各村(社区)陪护卫生院定期走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开展康复期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并对监护小组成员进行培训、登记备案,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协助其进行治疗。 3、监护小组发现精神疾病患者病情变化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尽快进行治疗。 4、对造成严重肇事肇祸或有严重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疾病患者,各社区、村应建立重点监护卡并报送派出所,列入当地社会治安重点监控对象。 5、精神疾病患者病情复发后,监护人应当及时督促患者接受治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