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1 生成日期: 2024-01-10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情况,政府,行政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0 09:3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水泉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水泉镇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为目标,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使水泉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全镇利用“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平台公开政务信息,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9条,其中,机关简介3条,信息公开年报1篇,预算决算2条,乡村振兴9条,政策解读9条,社会救助10条,社会福利10条,医疗卫生8条,涉农政策8条,村务公开2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以来,水泉镇未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度,水泉镇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条例》规定,及时上传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政府信息。水泉镇政务(便民)服务大厅设置综合服务窗口,1个政务公开专区,1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点,摆放公开资料展示架。

(五)监督保障情况:水泉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合理公开内容不规范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不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组织机构设置不完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

改进情况:(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创新工作途径,加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数据统计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提升镇政府各项信息、通知、报告的可读性,文件内容的务实性。

(三)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注重隐私保护,平衡利益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xzjd/sqz/zfxxgknb/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水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水泉镇人民政府,邮编730900,电话:0943—6721403,传真:0943—6721403,电子邮箱:sqzbgs@163.com)。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