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5-201782 生成日期: 2025-07-08
文       号: 关键字: 蝎子,动物,蝎,严重,镇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 王家山镇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捕猎野生蝎子的通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0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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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村(居)民朋友们:

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加强林草资源管护,维护生态平衡,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禁止捕捉野生蝎子事项通告如下: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具有不可替代性和难以恢复性。为进一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公告(2023年第17号),蛛形纲蝎目钳蝎科条纹正钳蝎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保护动物。一只蝎子一年可捕杀蝗虫等有害昆虫一万多只。蝎子三年一代,一年只繁殖一次,6月至9月是繁殖期,在此期间如果大规模地捕捉野生蝎子,会使其数量锐减,生物链断裂,对生态平衡造成严重破坏,给农牧业生产带来严重隐患。

另外,“捉蝎大军”在新造林地、荒滩、山丘、草原上进行地毯式搜索,对植被造成严重破坏,破坏林木生长环境,使幼林成活率下降。加之目前已进入汛期,极端天气特征非常明显,强降水引发滑坡、落石等次生灾害的风险极高。且我镇属于山区地带,地形复杂,沟壑遍布,夜间捉蝎危险系数极大,极易发生人员滑落、摔伤和迷路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条例规定,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收购、食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前正值蝎子重要繁殖期,为确保蝎子野外种群的安全,广大居民要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严禁诱捕蝎子。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我镇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打击,坚决制止滥捉野生蝎子行为。

特此通告

监督举报电话:0943-6789698或110。

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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