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5-00004 | 生成日期: | 2025-03-31 |
文 号: | 关键字: | 防火,森林,火灾,森林草原,不准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应急信息 王家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倡议书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3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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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广大居民群众: 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前正值春分、清明节气,气温回升,春耕农忙、踏青祭扫等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公共安全,我们真诚向您发出倡议,让我们共同参与森林防火行动,守护绿色屏障。 提高防火意识,认清火灾危害 十年植树难成林,一朝山火前功尽。近期,全国各类森林火灾事故频发,广大居民朋友们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时刻存有“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的理念,主动通过广播、标语、短视频等形式学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加强对未成年人、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监管,防止因玩火引发森林火灾;教育引导特殊人群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远离林区,避免发生意外。 践行文明祭扫,开启清明新风 树立文明祭祀观念,摒弃传统的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方式,积极采用敬献鲜花、书写寄语、家庭追思会、网络云祭扫等低碳环保方式缅怀先人,减少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传统陋习,用真挚情感传递思念,用文明行动守护传统,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让文明祭祀成为清明新风尚。 严守防火法规,共筑安全防线 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不准携带火种进山;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烧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投身宣传行动,凝聚防火合力 积极主动参与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向家人、朋友、周围邻居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倡导文明祭祀,引导大家树立森林防火意识,让更多的人了解保护森林草原的重要性和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火浓厚氛围。 科学处置火情,保护自身安全 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火灾,要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说明火灾发生的地点,火势等基本情况,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或者所在村委会报告,为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争取有利时机。同时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自身安全,切勿盲目扑救、无组织扑救。 意外造成火灾,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森林草原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违反野外用火规定,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烧毁他人林木要承担赔偿责任,将依法受到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祭祀,严防森林火灾,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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