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90 | 生成日期: | 2024-04-12 |
文 号: | 关键字: | 安全,生产,开展,推进,企业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安全生产 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12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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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白银市平川区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白银市平川区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实现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按照省市区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43条和区委区政府60条细化措施,聚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快构建安全生产“五大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着力解决好能力不足的问题、着力解决好落实不力的问题、着力解决好作风不实的问题,切实筑牢安全生产堤坝,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推动安全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在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金属冶炼、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实现重大安全风险有效管控,全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生产安全核心指标明显下降,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抓学习,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 1.提升党政领导干部认识。各级党(工)委(组)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有关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组织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电视专题片,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理解认识,推动安全发展理念更加入脑入心。(各乡镇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乡镇街道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素质。组织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 安全生产检查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将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培训内容,采取专题讲座、专家辅导、案例剖析等形式,从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方面入手,不断提升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运用,规范隐患排查流程,提升发现问题隐患的能力水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 3.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能力。组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讲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传授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开展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组织救援的工作能力,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定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 4.提升从业人员工作水平。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对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和水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5.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二)抓执行,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1.道路交通领域。持续推进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农村道路“五必上”“三必上”治理任务。深入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动态“清零”行动、道路客运“打非治违”行动、货车司机“平安守望”行。加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动态研判和常态治理,针对性开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重要时段、重点区域公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严查“三超一疲劳”、逆行、闯红灯、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开展高速公路货车“文明右行行动”,严管中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强化农村地区执法管控,严查面包车超员和轻型货车、摩托车、电动(二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公安平川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2.消防领域。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旧区域”和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开展电气线路老化、使用明火取暖,施工现场违规动火作业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强化引 火源”管控治理,着力从根本上斩断火灾发生链条。对违规搭建泡沫夹芯彩钢板房、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降低建筑场所火灾荷载。(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平川分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3.矿山领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上贯彻落实措施,实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硬措施,落实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措施。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事故瞒报及隐蔽工作面、遮挡探头、拆除或破坏监测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严格落实重大灾害分区管理、区域治理、超前治理、工程治理措施。强化矿山地面“三堂一舍”达标合规建设和消防设施设备、井下应急救援设备安全管理。(区应急局、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平川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4.危险化学品领域。持续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推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整治提升。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重点突出特殊作业、试生产、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设施设计落实、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使用、化学品储存等环节,将化学品登记和 鉴定分类融入日常监管执法。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提升批发企业仓储安全条件。强化烟花爆竹经营打非治违,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整治“分公司”、超范围经营、超量储存、无证经营等行为,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条件和不符合布点规划的经营企业。(区应急局、公安平川分局、区工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5.建筑施工领域。深化房屋市政、公路、水利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6.城镇燃气领域。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经营场 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7.工贸冶金领域。重点开展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整治。组织对重点企业开展有限空 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大力推进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负责制。督促工贸企业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严禁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依法履职的,依法严格采取“一案双罚”措施。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和线上巡查有机结合。(区应急局、区工信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8.特种设备领域。针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特点,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对不同规模的使用单位分类施策,推动小微企业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锅炉安全提升、电梯筑底行动,强化氧气瓶、化工企业特种设备、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区市场监管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9.其他行业领域。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农林渔业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林业安全、粮油储备安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等专项治理。(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区卫健局、区林草局、区发改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三)抓落实,开展安全基础“大提升” 1.推进科技兴安。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危化、矿山(含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水电、消防安全、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优化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建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强化矿山用电数据监测,打造安全监管“一张网”。加快化工园区智慧化管控平台建设,实施危化品企业聚集区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公安平川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局、区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安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大力推进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和落后工艺技术设备淘汰力度,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智能化、自动化水平。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治理,“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平川分局、区工信局、生态环境平川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组织实施一批治理工程。集中开展煤矿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等煤矿重大灾害超前精准治理,推进实施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实施化工园区和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本质安全 提升工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改造工程,推动安全管理数字化转型试点;开展城市燃气管道、给排水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强化公路运营领域安全治理,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推进公路连续纵坡路段行驶安全综合治理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有序推动实施一级公路平交道口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工程和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实施高速公路护栏提质升级工程。推动建设重大危险源企业人员定位和特殊作业线上审批系统,严控高危区域人员聚集数量。逐矿绘制矿井技术红线管理图,划定开采建设技术红线,将矿井年度生产建设区域划入红线范围,并在技术管理图上说明矿井灾害情况;实行工作面报备制度,严禁触碰红线组织生产作业。深化“一优三减”,加强作业人员管控,同一地点作业人员严格控制在9人以内。(区发改局、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区应急局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5.推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的推进模式,在高危行业领域探索推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构建有科学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全面覆盖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有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线上线下融合的信息化系统、有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的“五有”常态化运行机制,实现企业与政府系统数据互联互通,推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与日常管理体系深度融合,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区应急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三抓三促”行动,认真抓好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分管负责人要分兵把口,发动精干力量,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落细;区安委办要坚持统筹推进,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定期盘点调度、督导检查、通报曝光;各级监管部门要坚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推动落实,确保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大排查”行动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五大体系”建设、驻点包抓“百日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不懈提能力、持之以恒转作风、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力以赴抓落实,突出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注重小切口、抓关键,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操作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问题隐患整治到位。 (三)强化督查曝光。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采取警示提醒、挂牌督办、约谈通报、责任追究等措施推动整治整改,运用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 (四)严格信息报送。按照市、区“三抓三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及时梳理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于每月28日前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区安委办将汇总后报送市安委办和区“三抓三促”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pcqyjj@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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