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23 | 生成日期: | 2024-07-04 |
文 号: | 关键字: | 辍学,辍,学生,儿童,控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平川区王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王家山镇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04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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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域各中小学校、教管中心: 现将《王家山镇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王家山镇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完成学业,保证6-15周岁每一位儿童享有法律规定的受教育权利,是镇党委和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是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指标,关系到我镇教育发展前景。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控辍、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方针,突出“宣、劝、助、职、规”五字控辍策略,落实“以质控辍、以德控辍、以资控辍”的具体措施,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加快我镇教育发展步伐,提升我镇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总体目标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个都不能少”的基本原则,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千方百计降低辍学率,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全镇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人、校不漏生开展大过筛原则,开展人员大排查,进行数据大比对,落实学籍大核实,建立风险台账,开展残疾评估,落实网格化管理,确保全镇零辍学率。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适龄儿童大排查。按照学校提供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数据,坚持问题清零见底,全面开展入户排查,进一步核实认定。 (二)开展户籍、学籍比对。由镇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派出所、学校开展适龄儿童信息比对,坚持不漏一人的原则,核实全镇适龄儿童数据比对工作。 (三)开展残疾儿童评估。由教育部门牵头,对接残联、医院等有资质的部门对全镇残疾、患病等儿童进行一次医学评估工作,防止辍学,对有风险的适龄儿童建立保学机制。 (四)开展定期的随访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建立帮扶制度,把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详细了解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动向及家庭状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经济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发现辍学动向,严防学生因贫困而失学,从源头杜绝辍学发生。 (五)建立健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台账。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控辍保学”档案建设和学籍的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休退学、转出、转入手续,对各校辍学情况,各校每月都要作出详细统计,实施动态管理。重点对残疾儿童建立跟踪台账,进行量化评估。 四、工作措施 (一)靠实责任,加强领导。我镇实行控辍保学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各村委会是辖区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是本校控辍保学的主要责任人,各有关部门是控辍保学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任课教师是间接责任人,确保无一人辍学。 (二)合力控辍,巩固成果。各校要建立家长委员会,召开家长座谈会,巩固在校生,稳定动摇生,招回辍学生,让家长认同并共同参与,经常及时地和家长沟通,同时积极争取社会的支持,依托社会教育组织,实施社会控辍保学工程,进一步明确控辍保学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要真正落实其“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各校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与督查力度,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健全制度,防控辍学。为了切实做好我镇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健全11项制度:辍学生登记制度、辍学生劝返制度、辍学生报告制、台账销号制、责任督学制、结对帮扶制、家访登记制、群众监督制、信息公开制、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制度。 王家山镇控辍保学工作制度
(一)辍学学生登记制度。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监控,学生无故不到校1周,在学籍系统中标注“疑似辍学”;无故不到校4周,在学籍系统中标注“辍学”,填写《辍学生登记表》。加强对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困难等重点人群的关注,密切家校联系,落实关爱措施。对留守儿童建立专门档案,做到“一人一案”,逐一登记其父母外出务工和监护人变化情况,做到动态管理,每季度一更新,并在学籍管理系统进行标识。 (二)辍学学生劝返制度。建立劝返档案,确定“控辍保学”责任人,多种形式开展劝返工作并记录在案。辍学学生回校正常就读,在学籍系统标注“劝返有效”;辍学学生没有回校就读,继续开展追辍工作,追辍的每个环节应当以文字、图片等详细记录,并上传到学籍管理系统。学校要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辍学生保留学籍,严禁私自处理学生学籍。 (三)辍学学生报告制。学生辍学,学校要填写《辍学学生报告单》,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和教育局。对于外省市户籍辍学生,学校联系不到监护人无法实施劝返追辍工作,将学籍档案报送区教育局。自2018年起,在6月和12月向区教育局报送辍学情况统计表、辍学生登记表和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情况。控辍保学实施情况主要内容为控辍保学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辍学学生登记与劝返情况、存在不足之处等。 (四)台账销号制。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逐一摸清情况,对已经出现辍学学生的学校、班级和个人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要查找原因,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尽快返校,并且保证不再出现新增辍学学生。 (五)责任督学制。畅通与责任督学沟通渠道,随时汇报学校控辍保学情况,与督学领导共同做好学校控辍保学工作。 (六)结对帮扶制。建立帮扶制度,把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重点是脱贫户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安排给包抓党员干部、校长、教师,进行结对帮扶,详细了解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动向及家庭状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经济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发现辍学动向,严防学生因贫困而失学,从源头杜绝辍学发生。 (七)家访登记制。要发挥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作用,开展“大家访”活动,通过谈心和单独辅导对脱贫户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等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八)群众监督制。公布控辍保学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监督举报,确保不遗漏一位辍学学生。 (九)信息公开制。脱贫户家庭学生要在保护学生隐私的情况下,在一定范围公开、公示帮扶情况,并对劝返情况要及时公开。 (十)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 1.各校校长是本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各校校长要与班主任、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指标落实到人。 3.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控辍保学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教师业绩评定、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4.凡辍学严重的班级,不得评为优秀班集体,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年内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不得颁发教学成绩优秀奖等奖项。 5.因教育教学方法不当造成辍学的,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6.凡因控辍保学工作不力,辍学人数超过国家规定要求,辍学情况严重,或因控辍保学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理。 (十一)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制度。 1.送教对象。送教上门对象为不能到学校就读、年龄在6—15周岁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2.服务原则。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以送教上门服务为主,以社区教育和远程教育为辅。教育教学内容要结合残疾儿童少年的自身情况,合理制定和安排适合其发展的教学方法,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能力。 3. “一人一案”。送教上门要摸清每一个残疾儿童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做到一个不漏,建立科学、规范、准确的“一人一案”机制,为每一个残疾学生建立受教育档案,合理设定教学方案,收集整理各类送教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课程教学和训练。 4.保证课时。送教学校要根据送教对象制定教学计划,每月至少送教两次,每次至少两课时,每学年不少于40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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