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31 | 生成日期: | 2024-07-08 |
文 号: | 关键字: | 安全,作业,池,粪,人员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安全使用告知书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08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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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广大畜禽养殖场(户): 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是指畜禽粪污减量、收集、暂存、处理等设施设备。为切实保障畜禽养殖从业人员及养殖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畜禽养殖场(户)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安全使用作如下郑重告知: 一、加强安全管理 (一)所有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畜禽粪污处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二)严禁裸露沼气池、化粪池、粪污收集池等设施,并应设立防护栏和明显的警示标牌,防止爆炸及人畜误入中毒和溺亡等不良事故发生。 (三)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安排专人看护,对化粪池、沼气池、粪污收集池等开展日常巡查,定期清理周边杂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谨防池体开裂、渗漏,满溢等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隐患。 (四)加强畜禽粪污处理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清理粪污时,要提前对粪污管道、抽粪及粪污固液分离设备、运粪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出现管道破损漏粪、用电机械断路漏电、运输车辆运行隐患等方面问题,所有粪污处理机械设备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五)严禁把油、骨粉、棉籽饼和磷矿粉等加入沼气池、化粪池,以防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严禁随意乱排沼液和粪污。 二、安全作业及检修 (一)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场(户)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禁止私自下池作业,确需下池作业的,作业前先向当地村委会报告、备案,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实施,建议高温天气不要入池作业。 (二)施工现场要拉放施工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等,严禁打电话、使用明火、吸烟等,带入池内所有照明用具和电动用具必须做到防爆。 (三)入池维修或清掏应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入池前密闭设施应先打开检修口,采用机械排尽池内粪污后,打开所有盖板通风,必要时借助鼓风机或抽风机持续通风,用相关仪器检测池内甲烷、硫化氢等毒害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达标后方可入池作业;作业过程中保持化粪池、沼气池等空间出入畅通,保持通风换气。 (四)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配备防护与应急装备;作业人员入池前要系好与外界连接的牢固结实的安全绳(带),佩戴安全护具,池外部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时刻保持联系,入池人员稍感不适(头晕、发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立即将入池人员拉出池外,并快速移动到通风好的地方或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五)作业结束后要恢复化粪池原有状态,检查是否盖好、盖牢,护栏是否关好,并用清水冲洗工作现场和所有工具,用消毒杀菌剂喷洒消毒祛味,将化粪池内清理出的所有粪便、污物、杂物等打包并拉走进行消纳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三、应急情况处理 (一)发生事故时,严禁在无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施救,以免发生连续窒息中毒事件,现场安全监护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寻求专业救护。 (二)养殖业主要定期不定期对全场各个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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