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5-205195 生成日期: 2025-11-13
文       号: 关键字: 行医,医疗,开展,活动,健康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三抓三促”行动】平川区疾控中心关于在全区范围内鼓励举报非法行医行为的公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13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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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整顿和规范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平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川区卫生监督所)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行医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法行医的危害

非法行医行为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其主要危害包括:误诊误治,延误病情,非法行医者不具备必要的医学知识和技能,极易造成误诊、漏诊,延误患者最佳治疗时机;使用劣药假械,危害健康,为降低成本,非法行医点常使用来源不明、质量低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消毒不规范,传播疾病,诊疗环境恶劣,医疗器械消毒不严格甚至不消毒,极易造成乙肝、艾滋病等血源性疾病的交叉感染;逃避责任,维权困难,非法行医点无合法资质,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患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难以追责和索赔。

二、举报范围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场所;无任何行医资质的人员,在居民区、集市、城乡结合部等地流窜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的零售药店,擅自聘用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如诊脉、开处方、进行注射等);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开展隆鼻、割双眼皮、注射肉毒素、玻尿酸等医疗美容项目;非法开展人流、助产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假冒医生或冒用他人医师资质进行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养生保健”、“健康咨询”、“义诊”等名义非法开展诊疗活动。

三、郑重警示

正告一切非法行医者,必须立即停止一切非法行医活动。对顶风作案、继续从事非法行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构成犯罪的,将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居民朋友擦亮眼睛,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自觉抵制非法行医,选择到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的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如发现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请及时举报。让我们携手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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