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5-201686 | 生成日期: | 2025-07-29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平川区兴平路街道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29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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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建立健全防汛抗洪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在防汛抗洪过程中的应急反应能力、决策能力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防止和减轻灾害损失,确保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白银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白银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白银市平川区机构改革方案》《中共白银市平川区委办公室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成立有关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平川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川区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街道防汛抗洪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兴平路街道行政区域内特大局地山洪灾害,引起的城市内涝等突发险情可能引发的次生洪水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建立健全防汛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把保障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降低洪涝灾害发生的风险、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2 统一领导、协调联动 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 1.4.3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行业监管 分级应对、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行业监管,把 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同各部门、各社区分工负责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洪涝灾害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由各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统一使用应急资源。 1.4.4 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防汛抗洪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街道、各社区制定预防机制,加强源头防控措施,变被动防御为主动防御,做好易发山洪沟道、内涝地带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4.6辖区主要危险区 颐景社区辖区排洪沟,沟体窄小,遇洪水排水不畅,易造成灾害。兴平社区新民巷王三林等周边地势低洼,易积水,排水不畅。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街道防汛抗洪应急指挥机构 兴平路街道成立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在区防汛抗洪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指挥领导本街道的防汛抗洪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巡查监测组、社会治安组、转移安置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应急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送组等7个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急服务中心),由何兆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汛抗洪的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请继任者接替其工作,不另行发文。 2.2 职责和分工 2.2.1 总指挥、副总指挥:负责全街道防汛抗洪应急工作,组织实施街道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的实施及领导小组及成员职责落实;根据洪水预警信息和汛情的发展,协调各组成员开展工作,发布人员转移命令、签发调集全街道抢险物资器材和全街道防御洪水灾害总动员令;请示上级政府部门调用抢险队伍及物资。 2.2.2 巡查监测组 组 长:黄建军(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副组长:张勇帅(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国祥(街道司法所所长) 成 员: 成员由以各社区书记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及灾害信息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对区防汛抗洪指挥部、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传递;负责本街道的降雨量、排洪沟水位监测工作;掌握本街道区域内的各类灾害暴发迹象、暴雨和洪水预报预警信息及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向总指挥反馈信息,并按总指挥的命令发布预警、报警信号。 2.2.3社会治安组 组 长:张军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张玉鹏(街道党建办主任) 组 员:由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受灾地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有关重要场所的安全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2.4 转移安置组 组 长:吴 辉(街道一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 杨玉润(街道执法大队队长) 段玉堂(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组 员:由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和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组成。 职 责:在接到转移命令后,按预定的转移路线组织转移危险区、警戒区内的人员和财物,引导居民从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方避免拥挤损伤,居民转移工作完成后转入工程抢险。 2.2.5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 组 长:刘晓夏 (街道副主任)。 副组长:赵晓冬 (街道计生服务中心主任) 崔兆慧 (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冯得茹 (街道四级主任科员) 组 员:成员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卫健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移;检查、监测受灾地区饮用水源、食品等;做好伤员、受灾地区居民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与心理援助;制定灾后防疫方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2.2.6应急抢险救灾组 组 长:何兆东(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 副组长:王耀忠(街道副主任科员) 白仲学(街道二级主任科员) 组 员:由街道应急救援队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在未出现险情前,协同转移队组织转移危险区、警戒区内的居民。在出现险情等紧急情况时,听从命令进行抢险救灾。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实施抢险救灾;清理受灾地区现场; 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开展工程抢险、加固和清理现场等工作,开展抢险救援气象保障服务;处置次生灾害等。 2.2.7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建平(街道二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赵 娜(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武永琳 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组 员: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职 责:主要职责是根据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或现场指挥部要求,支援地方救灾工作,组织生产、配送、调拨、监管、征用各类应急物资,安置受灾人员生活。 2.2.8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送组 组 长:魏家嵬(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副组长:薛凌玲(街道武装部部长) 李建珍(街道文化站站长) 组 员:由街道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灾情及救灾信息发布、新闻宣传等工作,保障街道防汛抗洪指挥部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信畅通;做好洪灾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和应急宣传宣传。及时向社会发布灾情及救灾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向外发布有关灾情信息,争取各方面援助。 各工作组及救援队伍之间应积极妥善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相互衔接和配合,还应根据街道防汛抗洪指挥部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互相支援,团结协作,参与防汛抗洪工作。 3 预防预警 3.1 预防与检查 本街道洪水灾害监测内容主要有降雨、排洪沟水位、居民危房等信息。因缺乏专业监测设施,采用群测群防为主的方式进行监测,监测任务主要由巡查信息组成员承担。监测的主要内容是: 3.1.1 降雨监测组:掌握降雨时段、雨量大小等信息。 3.1.2 排洪沟水位监测组:掌握沟道水位变化,沟道来水,了解防洪设施的运行情况。 3.1.3 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四级防汛责任体系,落实防洪安全责任制。负责组织做好暴雨山洪预警避险、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建立和完善暴雨山洪预警机制,遇有暴雨、短时强降水、强 对流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要立即逐级预警至各社区及辖区部门单位,跟踪督促预警到户。 3.1.4街道、各社区要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气象、水文报汛机制,及时掌握天气、降雨和洪水信息,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监测组人员对不同监测内容要在第一时间向组长汇报相关监测信息。信息传输方式采用手机、电话座机等,在没有线电话或手机信号的情况下采用人工传递方式快速前往汇报。 3.2 通信及信息传输 3.2.1 监测组人员对不同的监测内容要在第一时间向组长汇报有关监测信息,信息传输方式采用手机、电话座机等,在没有接通情况下人工快速前往汇报。 3.2.2 领导小组收到各社区监测人员重要信息后,在第一时间通过手机、有线座机、短信等方式向区防汛指挥部汇报。 3.2.3 如遇紧急情况,领导小组收到各社区监测人员重要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直接汇报。 3.3预警发布 街道收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洪预警,根据预警级别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并进入应急状态。 防洪预警共分四级,分别为四级(蓝色)、三级(黄色)、 二级(橙色)、一级(红色)。一般情况下,防洪预警由低级到高级逐级提升。 3.3.1 当收到区防汛抗洪指挥部四级预警信息后,首先将信息通知至街道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将上级预警传递各社区,做好水灾防御工作。 3.3.2 当收到区防汛抗洪指挥部三级预警信息后,首先将信息通知至街道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上岗到位;巡查监测组投入工作,其他各应急小组集结待命。领导小组通过电话或责任人奔走相告等方式将预警信息通知到居民住户,并组织开展洪水灾害防御工作。 3.3.3 当收到防汛抗洪指挥部二级预警信息后,将信息通知至街道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上岗到位;领导小组加强值班,巡查信息组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其他各应急小组进入社区,做好人员转移前一切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利用广播、电话将上级二级预警信息发布到住户。当可能有险情出现,由社区巡查信息组员发布报警信号,并通过广播、电话或责任人奔走相告等方式将现险情信息告知危险区、警戒区内的住户,要求危险区内的所有人员做好防御工作和转移准备。 3.3.4 当收到防汛抗洪指挥部一级预警信息后,街道领导小组立即将信息通知到社区、住户,启动预案;各责任人到岗到位,深入到各社区,组织居民群众立即快速转移,做好生活安置,投入抢险救灾工作。街道领导小组发布一级预警信号,通过广播发布紧急避灾转移指令,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迅速向安全区转移,告知警戒区内人员做好转移准备;当情况危机时,通知警戒区内的人员紧急转移。 3.3.5临灾预警 街道收到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传达的预警信息,街道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各社区、相关住户。 3.4 预警启用时机 3.4.1 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街道防汛抗洪指挥部全体成员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街道领导小组向本辖区居民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3.4.2 当排洪沟水位急剧上涨,将对周边居民可能造成灾害时,街道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周边居民发布预警信息; 3.5 预警程序 3.5.1 在一般情况下,可参照区→街道→社区→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3.5.2 如遇紧急情况,街道级可直接报告区防汛抗洪指挥部,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图1 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图 图2 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4 转移安置 4.1 转移安置地点 本街道安置地点设在本街道平坦开阔地带,为便于居民正常生活和便于指挥,按照预先指定的地方以组为单位集中进行安置。
4.2 紧急转移次序与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街道、社区、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严明转移安置纪律,实行统一指挥。 根据洪水预警信息,在组织人员转移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4.2.1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到岗指挥,严禁临阵缺岗。 4.2.2 转移时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残孕幼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严禁争先恐后,不服从指挥。 4.2.3 严禁在转移线路上搭建任何影响通行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严禁破坏安置地点的正常使用。 4.2.4 严禁将用于转移安置的工具或器材挪作他用。 5.信息报告 街道防汛抗洪指挥部收到有关社区、部门报送的灾情,及时收集暴洪动态信息,全面掌握受灾情况,第一时间向区防汛抗洪指挥部报告。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核实后立即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 6.防汛抗洪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根据汛情、险情和灾情程度,将防汛抗洪应急响应由低到高 分为IV级、Ⅲ级、Ⅱ级和I 级四个等级。 6.1 城市防洪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1)IV 级:12小时降雨量达50 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 毫 米以上且降雨持续;或短时强降水已造成城市部分低洼地段大面 积积水;穿城河道发生一般洪水。 (2)Ⅲ级: 6 小时降雨量达 50 毫米以上,或已达到 50 毫 米以上且降雨持续;或短时强降水已造成城市部分低洼地段大面 积积水;穿城河道发生较大洪水。 (3)Ⅱ级: 3 小时降雨量达 100 毫米以上,或已达 100 毫 米以上且降雨持续;或短时强降水已造成城市发生较大洪涝灾 害,部分道路出现道路行洪,部分主要道路交通瘫痪;穿城河道 发生大洪水。 (4)I级:1小时降雨量达100 毫米以上,或已达 100 毫米以上且降雨持续;或短时强降水已造成城市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主要道路交通大面积瘫痪;穿城河道发生特大洪水 6.2 山洪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IV级:暴雨洪水造成集中死亡或失踪1~3人,或者围困1~ 4 人,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房屋倒塌,影响 100~200 名群 众正常生活。 Ⅲ级:暴雨洪水造成集中死亡或失踪4~9人,或者围困5~ 14 人,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房屋倒塌,影响200~500名群众正常生活。 Ⅱ级:暴雨洪水造成集中死亡或失踪10~29人,或者围困 15~29人,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房屋倒塌,影响500~1000 名群众正常生活。 I 级:暴雨洪水造成集中死亡或失踪 30 人以上,或者围困30人以上,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房屋倒塌,影响1000名以 上群众正常生活。 7.应急响应 7.1 应急响应措施 (1)非汛期通过广播、标语、会议等各种形式向居民群众宣传洪水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防灾意识。 街道防汛抗洪指挥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电筒、雨衣、铁锹、洋镐等防汛抢险物资。 (2)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向涉险区居民群众发布山洪预警预报。 (3)一旦发生险情,街道防汛抗洪指挥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居民投入抢险救灾,及时组织受威胁居民群众撤离至安全地带,确保危险区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4)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食品、衣物、做好安置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并将街道转移安置人员情况和受灾统计情况汇总上报区防汛指挥部。 (5)险情过后,有组织地安排转移人员返回原住地,进行人员清点,如有人员牲畜伤亡,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处理清理、掩埋牲畜尸体。 (6)协助医务人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的防治应急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疫病的暴发流行。 (7)对可能倒塌的危房,安排专人进行监测、防范、排除隐患。 7.2响应结束 当汛情、险情、灾情得到有效控制,街道、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灾后统计、抢险救灾及总结工作。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汛前,街道防汛抗洪指挥部要对辖区内的排洪沟、危险区群众住房、排水、人员转移道路、地质灾害隐患点、沟道淤积、防汛抢险物资的消耗等进行全面普查,对发现的问题造册登记,在汛前进行处理,无能力处理的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请求支援。 8.2 抢险物资保障 街道通过专储、代储和单位、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备好备全防汛抗洪的所需物资。 8.3抢险力量保障 街道明确应急救援任务,加强防洪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快建设街道防汛抗洪抢险专业队伍,加强技术培训与演练。 9.预案管理 9.1 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街道参照《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 9.2 宣传和培训 街道、各社区、各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发放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向社会广泛宣传防汛抗洪相关法律法规和避险、自救知识,加强防洪减灾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的防汛抗洪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街道、各社区组织应急抢险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 案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 参与应急救援的技能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9.3 预案演练 街道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各社区、各相关部门实施开展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程序与安置方案,做到出险时驾轻就熟,迅速避险,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9.4 防汛纪律 在汛期和洪水灾害防御工作中,本街道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暴雨天气时街道干部及街道主要领导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洪水灾害重点防范区居民做到日不入户,夜不入睡。对洪水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要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9.5 严格遵守防汛值班制度:①汛期本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昼夜值班,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时处理日常事务。严格执行街道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要及时向街道主要领导报告雨情、水情;③积极主动抓好信息搜集和整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全方位掌握情况;④重要情况要及时逐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随时落实和登记处理结果;⑤凡上级防指的指示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和下达。 10 附则 10.1 名词术语 一般洪水: 指洪峰流量或洪量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较大洪水:指洪峰流量或洪量重现期10~20 年一遇的洪水。 大洪水: 指洪峰流量或洪量重现期 20~50年一遇的洪水。 特大洪水:指洪峰流量或洪量重现期大于50 年一遇的洪水。 10.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平川区山洪灾害易发区临界雨量 2.降雨量等级划分表 附件 1: 平川区山洪灾害易发区临界雨量
附件2: 降雨量等级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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