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6-206649 生成日期: 2026-01-26
文       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工作,内容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兴平路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6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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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兴平路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兴平路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相关工作。在区大数据中心的指导协助下,街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它作为展现街道各项工作推进状况的关键途径,始终围绕群众需求开展工作,依法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5年,我街道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358条,包括主要职责1条,政府会议6条,预算决算2条,社会救助30条,医疗卫生12条,生态环境12条,文化旅游13条,安全生产10条,政策解读12条,养老服务9条,应急信息11条,规划计划1条;居务公开241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共60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30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街道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与“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并压实内容审核、保密审查的主体责任。日常工作中,常态化开展错误、敏感信息排查与纠错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有序、内容精准无误。同时,依托融媒体、今日头条等平台开展日常宣传工作,通过多渠道及时公开政府工作动态信息。2025年度,兴平路街道未发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依据《兴平路街道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与《兴平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管理。二是在街道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将电子查阅点、资料查阅点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点整合为一体,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信息查询服务。三是借助今日头条、抖音号、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与载体。

(五)监督保障。

严格遵循“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的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从流程上筑牢信息发布的审核防线。通过该机制有效杜绝涉密信息、个人隐私信息等违规发布上网的情况,最大限度保障政府信息发布的安全性与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5年,兴平路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推进,但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把控、内容精准度以及群众互动性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时效性管理。建立信息发布“即办即更”机制,对民生政策、便民服务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在完成审批后24小时内完成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的更新,确保信息发布不拖延。二是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与精准度。组建由业务骨干、文字专员组成的信息审核小组,对拟公开内容从事实准确性、表述规范性、政策匹配度等维度进行多层级审核,同时结合辖区群众需求优化信息分类与解读形式,让公开内容更贴合群众需求。三是健全多元监督考核体系。除主动接受群众和上级部门监督外,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政府网站(网址: https://www.baiyin.gov.cn/jpaas/cms/info/list)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平川区兴平路街道联系(地址:平川区复兴路269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5086,传真:0943-6625086,电子邮箱:xpljd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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