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1-172853 生成日期: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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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白银市平川区2021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07-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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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S3144/2021-16756部门:平川区人民政府
栏目:区政策解读来源:平川区住建局
作者:admin日期:2021-07-06

平川区住建局局长李永武关于

 《白银市平川区2021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6月21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行,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内容作以说明:

一、起草依据

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

2、《甘肃省农村抗震房屋新建与加固技术导则》;

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建村〔2021〕57号)。

二、框架结构

《方案》正文由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操作程序、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和验收、资金管理、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六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能力提升为核心,支持抗震设防不达标农房增加抗震措施,统筹开展我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试点,逐步提高我区农房抗震能力。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2021年,我区申请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1547万元,根据各乡镇抗震性能排查抗震性能改造农户数量,下达2021年各乡镇抗震性能改造任务户数。

第三部分操作程序。按照个人提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区级组织鉴定和审批、组织实施详细解读操作程序。

第四部分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和验收。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和验收,做好农户档案管理,为掌握农村住房基本情况积累材料。

第五部分资金管理。农房抗震改造中央补助资金参照《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综〔2021〕18号)有关规定,规范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执行先验收,后补助的资金拨付制度,经验收合格后,区财政局要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滞留等问题发生。实施统建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前提下,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第六部分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成立白银市平川区2021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小组,加强对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密切配合。区住建、财政、乡镇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共同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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