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3-00001 | 生成日期: | 2023-07-06 |
文 号: | 关键字: | 绿色,推进,发展,建设,碳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平川区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0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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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推动我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实效、走在前列,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局。主动融入“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高效落实全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和“五大行动”要求,锚定“六区四城”建设目标,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同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同实施“四强”行动、做好“五量”文章有机融合,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促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全区碳达峰工作,力争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不断开创平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主动担当。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全区经济转型升级、赶超发展的重大机遇,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压实各方责任,形成目标明确、分工合理、衔接有序的工作格局,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大局中做出平川贡献。 ——坚持节约优先。充分考虑全区产业结构现状和能耗双控形势,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强化重点行业节能增效,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显著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 倡导节约优先、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从源头形成有效的碳排放控制阀门。 ——坚持双轮驱动。政府和市场双手发力,强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着力提升零碳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构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制度体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转型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坚持防范风险。合理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节奏,处理好绿色低碳转型与经济社会正常运转、能源转型平稳过渡、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加强形势预判和风险管控,积极应对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随的经济、金融、 社会风险,防止过度反应,确保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率大幅提升。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超过**%,森林蓄积量达到12.13万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超过***%,森林蓄积量达到***万立方米左右。全区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与全市、全省一道实现碳中和目标,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三、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按照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强化区级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各级各类规划的支撑保障。加强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和修订完善,确保各行业各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一致。(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牵头,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 (二)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聚焦全省“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和全市“一廊、两团、三片区”“两屏夹一带”空间布局,优化全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形成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发展前景,实现人口、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积极融入兰白都市圈率先发展、全省三次产业融合发展、西部创新发展“三个高地”建设,在“一带一路”建设、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中,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和任务要求。(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牵头,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 (三)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把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大力推进居民和社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倡导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消费,提高公众低碳发展认知度和认可度,让“碳达峰碳中和”理念走进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加快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强化塑料污染治理,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主管能动性,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示范创建,凝聚全社会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牵头,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加快节水高效农业和生态循环农牧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固碳增效,协同推进温室气体减排、耕地质量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提高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持续实施强工业行动,立足煤、电、陶等传统产业,以循环化发展和延伸产业链为主攻方向,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加快煤炭储运交易清洁利用、年产10万吨电子专用材料、科技成果孵化中心、产业转移综合实训基地平台、年产200万吨洁净环保型煤生产线、现代农业示范园(花卉)产业基地、冠果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靖煤集团矿井提升改造、挖潜增效,推进地方煤炭企业重组改造、投产达标。支持建筑陶瓷、日用陶瓷及其他关联产业打造陶瓷产业集群,推进耐火材料、健康环保日用瓷等项目,做大做强陶瓷产业。培育新能源、铁基新材料、新能源动力电池等新兴产业,着力打造煤炭储运交易转化、陶瓷建材、建筑新材料、复合型能源、装备制造、民爆、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七大产业基地”。积极构建重点产业链体系,做大做强丝路寒旱农业、新材料、装备制造、新能源、绿色环保、生物化工、商贸文化、能源储运转化等8条重点产业链,依托容和、大象能源、德宝新材料、瑞康众源、泰隆森、诺尔达等重点企业,加快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研究,强化延链补链,拓展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发展空间,推动产业链从低端向中高端迈进,从短链向全链循环发展。推动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和降碳改造,提升园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园区污染集中治理,进一步提高园区绿色化低碳循环发展水平,积极争取创建碳达峰试点园区。围绕陶瓷建材、装备制造、新材料为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轻工制造业、物流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配套产业的“3+4”产业布局,以高标准整体规划、适度超前推进为原则,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园区承载能力,筑牢强工业行动基础。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的低碳发展水平,推动商贸物流、信息服务提质增效、绿色低碳发展。着眼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加快构建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商业服务体系,纵深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全面推进现代综合物流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周家地农贸市场改扩建、陇原小镇生鲜智慧冷链物流集贸市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以及凤凰台生态体育公园、打拉池红色小镇、陶瓷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基地等商贸文旅项目建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对照产业导向目录,加强“两高”项目节能初审和环评审批管路,严格落实节能、环保准入标准要求。严把新上项目碳排放关,加快工业领域低碳转型和数字化工艺革新。严肃“两高”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对拟建、在建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对照能效标杆水平或先进水平建设。严格落实产能控制政策,新建、扩建钢铁、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常态化推进节能监察,全力推动能耗在线系统建设,完善高碳低效产业退出机制。对能源消费量较大的新兴产业,引导支持企业使用先进技术工艺和绿色节能技术装备,提高能效水平,减少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落实强工业行动,以提质增量为目标,推动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循环农业、中医中药、文化旅游、通道物流、数据信息、先进制造等产业持续做大做强。紧紧围绕打造倾力打造煤炭储运交易转化、陶瓷建材、建筑新材料、复合型能源、装备制造、民爆、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七大产业基地”,推动优势工业特色化、集群化发展,全力提升工业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积极融入兰白自创区和兰白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创新平台作用,着力攻克和引进一批减碳零碳脱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筑牢绿色低碳发展的科技支撑。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支持企业通过联营合作、兼并重组、挂牌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大力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进程,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推进小微企业快速成长为规模企业。多方扶持陶瓷中小企业深耕细分市场,协同研发、生产、销售,重点推进耐火材料、健康环保日用瓷等项目,做大做强陶瓷产业。促成容和集团与甘肃电器集团混改,做大矿用设备制造和潜水电泵智能化产业链。加快新型硅酸钙板材料、保温装饰一体板、绿色新型装配式建材、岩棉酚醛树脂等生产线建设,打造具有持久竞争力的特色建筑新材料产业。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加快风光储氢+园区产业+综合能源一体化项目,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以建设白银市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为契机,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电力、陶瓷、建材、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低碳化改造,全面提升企业清洁生产能力,加强粉煤灰、煤矸石、尾矿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以“绿色、低碳、循环、节约”为导向,鼓励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采用绿色设计、绿色工业规划、绿色材料选择、绿色产品包装、绿色回收利用等技术,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打造“智慧园区”,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构建以政府、企业和市民为三大服务主体的城市运营中心。(区发改局、区工信局牵头,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积极构建低碳安全的能源利用体系 (一)持续加强能耗“双控”管控力度。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利用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大力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利用水平,通过绿电消纳、碳排放交易等途径破解能源消费瓶颈。做好产业布局、能源规划、重大项目与能耗管理、二氧化碳排放、环境容量等方面的统筹平衡和动态调剂,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项目优化配置,对影响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的项目实行缓批限批、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主抓和企业具体落实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监管,提高企业节能降耗意识和节能水平。聚焦重点企业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持之以恒抓好能耗管控,促进中小企业改进用能行为。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加大节能监察和执法力度,加强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严格责任落实和评价考核。逐步加强煤炭开采、工业生产等过程中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牵头,区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进一步加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经济社会各领域节能工作力度,全面提升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支持煤炭、电力、建材等行业的节能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推进重点工艺流程、用能设备的绿色化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升级。鼓励园区和企业开展能源梯级利用、能量系统优化、集中供热供蒸汽改造等,实现能效优化调控。推动炉窑、电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提升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加强高温散料与液态熔渣余热、含尘废气余热、低品位余热等的回收利用。强化绿色低碳建筑发展,推进新建公共建筑电气化与用能结构零碳化,降低建筑能耗强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工具。提升数据中心、新型通讯设施能效水平管理。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瞄准行业先进水平,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打造能效“领跑者”。(区发改局、区工信局牵头,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保障煤炭供应安全,夯实能源生产基础,积极稳妥推进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在确保新能源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推动传统能源逐步减量替换退出,“十四五”时期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实现逐步降低增长幅度。推进煤炭清洁生产加工、分级分质利用和“煤改电”技术创新,持续压降散煤消费,降低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控煤电装机规模,全面开展煤电机组节能升级、灵活性及供热改造,逐步淘汰关停无法改造机组,将具备条件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科学有序推进油气消费,加强常规油气和非常规油气资源综合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力度,有效抑制石油消费增量。合理引导扩大天然气消费,推进工业领域燃煤替代,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规模化应用,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切实强化城乡清洁取暖和小土炕、小火炉改造成效。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加强煤气油储备能力建设。强化风险管控,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平稳过度。(区发改局、区工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以打造千万千瓦级白银复合型能源基地为契机,大力发展风电、光电、光热发电,科学合理推进农作秸秆等生物质能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着力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推进新旧能源有序替代。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引导工业终端用户优先选用清洁能源电力,鼓励工业园区推进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坚持电力外送与就地消纳结合,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比例。落实国家和省上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支持“光伏+采煤沉陷区治理”等具有多种生态效益的光伏项目,实现太阳能发电与荒漠化治理、生态修复、农牧业融合发展。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整区推进试点,鼓励风电企业对已有风场老旧机组实施改造升级。全力推进“陇电入鲁”新能源、抽水蓄能电站、黄峤镇10万千瓦光伏发电、王家山10万千瓦风电场、靖远煤电光伏自发自用工程、智慧能源示范园区、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建成牛拜5万千瓦光伏电站、330千伏新能源汇集升压站、500MW/20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力争新能源装机突破1000兆瓦。(区发改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推进低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一)优化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智能管理服务全面融合发展,加快推进 G341 平川段、G109 提质改造、S103平川段、中兰客专平川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优化客运组织,引导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发展绿色物流,推进现代综合物流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周家地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陇原小镇生鲜智慧冷链物流集贸市场等项目建设,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改善城乡商贸流通环境。支持品牌快递企业建设城乡末端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加快贯通区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城市分拨中心、共同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点三级物流服务网络,推广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绿色组织方式。(区发改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推进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城际客运、出租、公务、环卫、物流配送、旅游景区等公共服务领域广泛应用,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引导和鼓励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公路服务区、高铁站、城市停车区等公共区域充电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化布局。探索推动加氢站建设。(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交通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区机关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引导低碳出行。强化“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出行意识,建设连续安全、便捷可达、舒适健康、全龄友好的低碳出行系统,提高城市生活品质。持续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合理布局公交专用道和城市停车场、首末站交通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围绕人流聚集区域,打造连续、舒适、安全、便捷的立体步行过街通廊,持续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水平。在中心城区构建集“街巷步道、公园步道、景观步道”为一体的高品质城市步道网络。打造特色休闲自行车道、旅游观光自行车道。探索推进共享单车、城市公共自行车等投放体系建设。持续巩固“一难两乱”整治成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发改局、公安平川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 (一)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将绿色低碳要求全面落实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把城市和乡村作为有机生命体,持续优化城乡空间,引导城乡高效、集约、协调、绿色发展。合理规划城市建筑面积发展目标,严控高耗能公共建筑建设。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完善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有序推动城市更新,稳步实施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推进城市绿地、城市绿道、亲水空间等生态建设,推动城市通风廊道建设,大力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充分发挥乡村生态优势,实施乡村绿色建设行动,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推动建立建筑业绿色供应链,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品质,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提升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水平,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到2025年,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强化建筑材料质量检测,严格执行限制禁止使用的材料目录。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提升绿色低碳建材的使用率。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尾矿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墙体材料。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既有建筑改造等为抓手,进一步推广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和材料的使用,切实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全面引导和推动农村新建建筑按照节能标准建设,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发展绿色农房。(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因地制宜推动建筑领域利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鼓励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清洁低碳化。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30年电气化比例达到20%。大幅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加快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建筑热源端低碳化,推进城镇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推进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低碳供暖。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 (一)强化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结合我区产业基础和自身优势,积极培育节能降碳和新能源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态碳汇定位观测站等基地平台,加强区域性气候变化成因及影响、生态系统碳汇等相关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聚焦煤电、建材等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重点领域,支持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研发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技术攻关。推进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储能、多能互补智慧能源系统等研究,促进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交叉融合。大力培养和引进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形成结构合理、有机衔接、支撑有力的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布局。(区科技局、区发改局牵头,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区气象局、平川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依据国家和省上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做好相关技术研究,开展太阳能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系统集成、关键装备技术攻关,加强特高压输电,柔性输电、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并网与消纳、分布式能源、能源互联网、能源微网等技术研发及运用。推进锰酸锂、高镍三元、磷酸铁锂等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应用,促进稀土功能材料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组建绿色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矿用防爆电器研究中心、酶制剂应用技术研究中心。广泛引进、推广适用于我区实际的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牵头,区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区气象局、区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一)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全面推进生态系统性保护和修复,推动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生态环境建设,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维护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稳定。加强森林资源维育,优化林分结构,重点推进森林抚育改造、林业产业化发展,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加强土地、森林、矿产、水等资源利用管理,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大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盘活力度,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落实土地使用标准管理要求,引导低效用地再开发,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提高土地配置效率。(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储备林建设政策机遇和“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黄河重点生态区”的历史机遇,系统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落实“林长制”,以“两屏两廊两道多点”绿色生态体系为骨架,坚持“点、线、面”结合,坚持高标准规划管控、高质量造林绿化,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因地制宜植树造林,扩大增量规模,巩固提升林业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加快推进45万亩国家储备林、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与修复、黄河流域生态治理、黄河沿岸生态屏障、红会矿区生态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继续实施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等林草重点工程,促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土地沙化防治,加强荒漠化综合治理和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防治水土流失。稳步推进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绿化工程,加速采煤沉陷区治理和生态修复。实施城市更新和城市绿化增汇行动,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建设,提高城区绿地覆盖率和人均绿地面积。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保育,实施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有机肥增施,增加土壤有机碳含量,改善土壤结构,系统提升农业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区林草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高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一)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在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居于宁夏、内蒙、青海、陕西等省地理交汇之中位,座中连四的地缘优势,加强与比邻地区在技术成熟的绿色低碳产业方面的投资合作。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积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口,有效增强全区产业装备和技术产品的绿色含量。 (二)融入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加快融入“一带一路”投资合作绿色转型,加强清洁能源、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利中欧班列(成渝)等国际贸易大通道,推动全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走出去,让绿色低碳成为融入“一带一路”的新引擎。加强气候变化对敏感区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人体健康、重大工程的影响评估,建立健全气候敏感领域和区域适应气候变化应急方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对农业领域的影响,推动城市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加强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区域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家和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治理工作。(区发改局牵头,区政府外事办、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健全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 (一)健全法规体系。全面清理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强制度间的衔接协调,增加有利于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内容。积极参与相关国家和省市对相关法规制度的修订与完善,增强相关法规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环资委,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标准计量体系。落实国家和省市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严格执行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工程建设等国家和省上最新节能标准。严格执行区域、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报告标准。落实节能低碳、绿色环保产品的质量认证标准,构建绿色低碳技术与服务的评价标准体系,推进节能降碳与减污降碳标准化管理。坚决执行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落实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统计监测能力。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统计监测系统建设,逐步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和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建设,推动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完善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开展全区森林、草原、湿地、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提高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林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区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政策保障 (一)完善投融资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积极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合理控制煤电等高碳项目投资,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运输装备和组织方式、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吸收社会资本,落实国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投资活力。支持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加大绿色低碳投资﹐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发应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政府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建立绿色金融激励和评价制度,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探索以碳汇等生态产品为标的物的绿色金融信贷模式,鼓励辖区内金融机构进行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积极争取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争取扩大我区绿色债券规模。(人行平川支行、区政府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财税价格政策。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和区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严格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绿色采购宣传力度和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等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建立促进可再生资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按供热量收费。(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配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落实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等的监督管理。积极参与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建设,探索将碳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畴,推动我区更多的碳汇项目特别是林草碳汇项目上市交易。逐步推动落实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落实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积极参与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做好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协调。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牵头,区林草局、区政府金融办、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人行平川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领导,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统筹协调推进全区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谋划、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适时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强化专业智库建设,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本领。(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各部门单位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责任,建立健全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举措,全力推动落实,自觉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贡献。(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强宣传引领。结合各类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平台,采用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展板、宣传横幅、宣传彩页等多种方式,加大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宣传内容更富有针对性,形式更加通俗化,不断扩大碳达峰碳中和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全民自觉性,凝聚社会共识,积极提升公众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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