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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平政办发〔2022〕7号 关键字: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修订)平川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4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1-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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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22〕7号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修订)平川区突发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等14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平及区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和《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平政办发〔2021〕28号),现就编制(修订)平川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4个应急预案(附件1)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薛  京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张彦军  区应急局局长

赵彦山  区水务局局长

宋 清  区林草局局长

张邦平  区地震局局长

张晓天  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张宏仁  自然资源平川分局副局长

成员:韦海荣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涌  团区委书记

孙竞雄  区总工会副主席

禹国庆  区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李瑞平  公安平川分局治安管理大队队长

袁 晓  区委网信办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李 鑫  武警平川中队队长

杜进聪  区发改局副局长

温立祯  区教育局专职督学

田维军  区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鹏升  区工信局副局长

张宗成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向东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建中  区人社局副局长

王光宏  区住建局副局长

刘 强  区交通局副局长

何 勇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冯 军  区商务局副局长

李 勇  区文旅局副局长

谢 瑜  区卫健局副局长

张东平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何 程  区应急局副局长

王彦鹏  区应急局副局长

张吉迪  区林草局副局长

马继远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柳 杨  金融办副主任    

撒文国  生态环境平川分局副局长

黄 东  区地震局副局长

杨世林  区供销社副主任

张耀坤  区气象局副局长  

张安东  种田乡副乡长

李国霞  复兴乡副乡长

王志鹄  宝积镇副镇长

刘长阔  水泉镇副镇长

周玉东  共和镇副镇长

王世逸  王家山镇副镇长

韦应强  黄峤镇副镇长

胡 亮  长征街道副书记

唐景春  红会路街道副主任

张宝奎  兴平路街道副主任

刘庆和  电力路街道副主任

周尚润  区委宣传部三级主任科员

何智中  区消防救援大队中区消防站站长

陈渭博  公安平川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

金有乾  区总工会干部

李玉娇  团区委干部

过建军  区救灾物资储备库负责人        

李 栋  区教育局校安办主任

陈邦发  区民政局干部

万应民  区工信局安全生产与物流股股长

王世虎  区司法局干部

张 萍  区财政局经建股股长

张瑞文  区人社局干部

常正军  区住建局工建股股长

党兆明  区交通局干部

白菊平  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张贵德  区农业农村局干部

冯志涛  区商务局内贸服务股股长

刘晓静  区文旅局办公室主任

张义峰  区卫健局一级主任科员

张世江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白玉宝  区应急局应急保障中心副主任

展 斌  区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伏仓元  区应急局综合股股长

钟向荣  区应急局煤监股股长

宋鹏珍  区应急局非煤股股长

李瑞旭  区应急局危化股股长

罗致卿  区应急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欧阳颖  区应急局防灾减灾股股长

陈小伟  区应急局火灾防治股股长

张世刚  区应急局预案管理股股长

李 芳  区林草局生态建设防灾股股长   

李佩臻  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股股长

张思琴  自然资源平川分局地质矿产服务中心主任

党金凤  生态环境平川分局干部

陈爱丽  区地震局干部

肖 锋  区气象局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段誉华  区供销社干部

李进林  种田乡综治中心主任

杨秉帆  复兴乡综治中心主任

黄建强  宝积镇综治中心主任

刘生利  水泉镇综治中心主任

张廷毅  共和镇综治中心主任

李广军  王家山镇综治中心主任

贺国焕  黄峤镇综治中心主任

白 勇  长征街道综治中心主任

刘 杰  红会路街道综治中心主任

牛彦霖  兴平路街道综治中心主任

牛亚军  电力路街道综治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的衔接协调等工作。

二、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范围及责任分工

此次编制(修订)的14个应急预案包括政府总体应急预案、12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和1个保障性应急预案,具体分工如下:

1.平川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2.平川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林草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

3.平川区火灾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4.平川区地震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地震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5.平川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应急局、自然资源平川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6.平川区防汛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7.平川区抗旱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

8.平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9.平川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10.平川区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

11.平川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宝积镇、共和镇、王家山镇、水泉镇、各有关部门单位)

12.平川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13.平川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14.平川区群众生活保障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三、有关要求

1.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密切配合,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环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确保风险评估全面,应急资源调查准确。

2.领导小组各成员评审预案时,重点把握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是否与相关应急预案进行衔接,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

3.预案编制(修订)联络人由区应急局相应股室负责人担任(见附件),负责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过程中与各相关单位协调对接及资料收集工作。

附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联络员名单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附件:

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联络员名单


序号

预案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平川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张世刚

15379449998

平川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陈小伟

13893043396

平川区火灾应急预案

陈小伟

13893043396

平川区地震应急预案

欧阳颖

13034161078

平川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欧阳颖

13034161078

平川区防汛应急预案

展  斌

15193021598

平川区抗旱应急预案

展  斌

15193021598

平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欧阳颖

13034161078

平川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伏仓元

18706998266

10

平川区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

宋鹏珍

13893001185

11

平川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钟向荣

15193084800

12

平川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李瑞旭

18609436720

13

平川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李瑞旭

18609436720

14

平川区群众生活保障应急预

欧阳颖

1303416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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