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124 生成日期: 2024-01-23
文       号: 关键字: 工作,动物,防,控,检疫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解读《白银市平川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2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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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做好平川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扎实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不断推进畜牧业安全环保、提质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检疫监管制度的紧急通知》《甘肃省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了《白银市平川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三、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三个努力确保”(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工作责任事故)的防控工作目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统筹安排,切实抓好我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布病、包虫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四、重点任务

(一)重大动物疫病免疫

按照“两个覆盖”(覆盖所有畜禽养殖场户、覆盖所有养殖畜禽)的总体要求,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四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二)非洲猪瘟防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清醒认识非洲猪瘟防控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坚持常态化防控,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片包村包场“一对一”监管、动物疫情信息周报告、疫情举报核查和规模场采样监测等制度,认真做好养殖环节非洲猪瘟排查监测工作,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全面落实门禁、封闭饲养、定期消毒等综合防疫制度,进一步提高生猪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水平;严格落实非洲猪瘟分区防控政策措施,强化生猪检疫监管,落实调运审批备案、到场检疫、落地隔离观察和屠宰企业“两项制度”等措施,防止疫情传入和扩散传播;强化联防联控,严禁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要求,做好疫情处置准备工作,科学合理、及时果断处置突发疫情。同时要积极稳步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和无疫养殖场建设。

(三)人畜共患病防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围绕《白银市“十四五”期间动物布病防控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分区域、分畜种、分类指导的防控策略,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人间布病疫情形式与畜间疫情密切相关,人的布病感染主要取决于与病原接触率的高低,发病以职业人员为主,根据疾控中心提供的人间布病病例,制定科学的普查净化方案,对相关养殖场(户)进行布病整群检测,对阳性场(户)采取循环监测,达到净化要求,样品采集检测过程中确保工作人员健康,检出阳性畜立即按照程序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十四五”期间全区布病检测数量不少于养殖量的30%,各乡镇要根据检测净化分解任务量,有计划、高效完成任务,确保监测净化工作持续、稳步扎实推进。

(四)包虫病防治

区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应做好“犬犬投药、月月驱虫”和犬粪、病害动物脏器无害化处理、检疫监管、实验室检测及宣传培训等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家犬建立驱虫登记卡并每年更新,定期组织开展驱虫工作,驱虫后5天内,收集犬粪进行无害化处理(高温高压、深埋或焚烧),对饲养环境进行彻底消毒,防止虫卵污染环境,严禁未经检疫犬只无序异地转运,防止染疫犬跨区域传播包虫病。同时,各乡镇要统筹做好结核病、炭疽病和狂犬病等其他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加大奶牛“两病”检测净化力度,做到奶牛场检测净化全覆盖。

(五)屠宰检疫

为加强生猪屠宰检疫管理,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条例法规要求,区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承担全区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等重要工作。生猪屠宰检疫分为宰前巡检和同步检疫。宰前巡检检疫每天2人,车间同步检疫每天2人,现场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记录台账每天2人,依次轮换。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好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由区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领导。

(二)技术保障

为确保有力有序地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区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技术防疫专班,指导和督促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三)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

由中央、省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及区财政下达的工作经费予以列支。

2、经费用途

主要用于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人员开展畜禽免疫、布病采样、抗体检测、犬只驱虫和屠宰检疫等工作交通补助及车辆租赁等。

3、补助标准

基层防疫工作人员现场免疫猪牛羊鸡补助工作经费0.2元/头只、布病采样补助工作经费1元/份、抗体采样补助工作经费2元/份、犬只驱虫补助工作经费1元/条;屠宰场现场屠宰检疫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补助交通费用20元(工作人员交通工具自行解决)。

(四)检查督导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每年的工作计划,夯实责任,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区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将实行责任到人、全程督导、跟班防控、掌握动态、及时通报,督促各村(居)落实免疫、检疫、消毒、应急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对防控工作中的新做法、好典型及时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行动缓慢、敷衍塞责的,将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引发疫情或造成疫情蔓延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解读关联文件: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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