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5-00001 生成日期: 2025-01-22
文       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申请,发布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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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川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创新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2024年,累计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916条;其中公开政府文件17件,发布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信息15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40条。公开各类教育信息120条、公开各类稳岗就业信息43条、公开环境保护信息56条、公开涉农补贴信息125条、公开公务员招考信息16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信息84条、公开政策问答信息258条。政务新媒体累计发布信息22423条,“平川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32

)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按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流程顺序,明确依申请公开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及时受理人民群众提出的公开申请,按期做好答复工作。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2件,均已依法依规按期答复。

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公文属性源头认定、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坚持先审后发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发布的信息进行层层审核,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2024年,全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废止0件,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8件。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优化调整无力更新和维护的栏目,全区67个政务新媒体实现常态化全覆盖监测建立政务公开专区14个,为群众提供集办事咨询答复、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务公开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政务公开体验

监督保障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信息发布责任和网站信息更新要求,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按照日常检查、专项抽查、全面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三是加强问题整改。对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检查出的问题清单和第三方评估结果,组织专人及时进行排查整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7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2

行政强制

              9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0

0

0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0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有待增强,政策宣传解读的形式单一,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还需进一步规范。

改进情况:一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根据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信息需求,更加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图文结合等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切实提升政策宣传解读效果。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严格答复文本内容要素,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zfxxgknb/2024n/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区大数据中心联系(地址:平川区长征东路106号区政府1号统办楼5楼区大数据中心,邮编730913,电话:09436670169,传真:09436623876,电子邮箱:pcqzw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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