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6-206748 生成日期: 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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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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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平台建设,提升政策解读质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5年,累计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469条;围绕民生保障、安全生产、减税降费、环境保护等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其中公开政府文件15件,发布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信息21条。人事任免信息11条,督促检查信息59条,回应关切信息65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信息105条,公开政策问答信息284条。

)依申请公开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1件,其中网络申请4件,信函申请6件,现场申请1件,均已依法依规按期答复。

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动态调整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主动公开文件台账。完成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清理工作,2025年区政府办公室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清理废止4件,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件。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优化调整无力更新和维护的栏目,全区60个政务新媒体实现常态化全覆盖监测,累计发布信息10682条。建立政务公开专区14个,为群众提供集办事咨询答复、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务公开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政务公开体验,方便群众及时查询。

监督保障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要求层层把关,保证公开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定期对各单位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1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1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政策解读质量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更加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紧紧围绕企业群众需求,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并加强政策解读,运用图文结合等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增进群众对政策的理解,有效推动政策落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zfxxgknb/2025n/bmdw/art/2026/art_3ceec784b6f543d0810d3acb2dd22159.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区大数据中心联系(地址:平川区长征东路106号区政府1号统办楼5楼区大数据中心,邮编730913,电话:0943—6670169,传真:0943—6623876,电子邮箱:pcqzw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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