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批次建设用地(一)拟征收集体土地的预公告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 | 作者: | 日期:2023-01-04 00:00 | 阅读: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平川区2023年度批次建设用地(一)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实施单位

宝积镇人民政府、水泉镇人民政府、王家山镇人民政府。

二、征收土地范围及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平川区宝积镇响泉村、水泉镇牙沟水村和枣园村、王家山镇万庙村。地块一:平川区响泉口收费站至S308线改建工程,用地面积6.6984公顷,属于宝积镇镇响泉村;地块二:中兰客专平川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面积25.8285公顷,属于水泉镇牙沟水村和枣园村;地块三:甘肃豫商华茂工贸有限公司新型建材及年产60万吨煤炭及煤矸石高效洗选综合利用项目,用地面积6.2033公顷,属于王家山镇万庙村。(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三、征收用途

依照城镇规划,地块一用于平川区响泉口收费站至S308线改建工程,为公路用地;地块二用于中兰客专平川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为公路用地;地块三用于甘肃豫商华茂工贸有限公司新型建材及年产60万吨煤炭及煤矸石高效洗选综合利用项目,为煤炭仓储用地。

四、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十日后,开始对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和个人要配合区、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土地现状调查工作,确保土地征收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被征收土地(含地上附着物、建筑物等)的所有人和使用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到征收土地现场进行土地丈量登记及补偿确认等工作。逾期不办理登记手续的,以土地所属的村委会认定结果为准。

五、补偿安置标准及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0)41号)文件标准执行。

地上附着物、构(建)筑物等的补偿参照《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省重大项目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补助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16号)文件规定执行。

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调整则以新标准为依据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认定和核算。

本次土地征收统一采用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六、其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乱开乱垦荒山地的一律不予补偿,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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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批次建设用地(一)拟征收集体土地的预公告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 | 作者: | 日期:2023-01-04 00:00 | 阅读: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平川区2023年度批次建设用地(一)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实施单位

宝积镇人民政府、水泉镇人民政府、王家山镇人民政府。

二、征收土地范围及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平川区宝积镇响泉村、水泉镇牙沟水村和枣园村、王家山镇万庙村。地块一:平川区响泉口收费站至S308线改建工程,用地面积6.6984公顷,属于宝积镇镇响泉村;地块二:中兰客专平川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面积25.8285公顷,属于水泉镇牙沟水村和枣园村;地块三:甘肃豫商华茂工贸有限公司新型建材及年产60万吨煤炭及煤矸石高效洗选综合利用项目,用地面积6.2033公顷,属于王家山镇万庙村。(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三、征收用途

依照城镇规划,地块一用于平川区响泉口收费站至S308线改建工程,为公路用地;地块二用于中兰客专平川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为公路用地;地块三用于甘肃豫商华茂工贸有限公司新型建材及年产60万吨煤炭及煤矸石高效洗选综合利用项目,为煤炭仓储用地。

四、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十日后,开始对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和个人要配合区、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土地现状调查工作,确保土地征收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被征收土地(含地上附着物、建筑物等)的所有人和使用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到征收土地现场进行土地丈量登记及补偿确认等工作。逾期不办理登记手续的,以土地所属的村委会认定结果为准。

五、补偿安置标准及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0)41号)文件标准执行。

地上附着物、构(建)筑物等的补偿参照《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省重大项目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补助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16号)文件规定执行。

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调整则以新标准为依据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认定和核算。

本次土地征收统一采用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六、其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乱开乱垦荒山地的一律不予补偿,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