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拆除红会一矿土建楼住宅的通告

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 作者:红会路街道 | 日期:2024-02-19 18:36 | 阅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排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手册〉的通知(甘建质发﹝2020﹞3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白银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对红会一矿土建楼住宅进行拆除。现就拆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除房屋性质及范围

红会一矿土建楼房屋均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初,为靖远矿务局红会一矿生活基地公房。拆除范围为红会一矿土建楼住宅及附属建筑物。

二、拆除原因

红会一矿土建楼住宅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为砖木和砖混结构,房屋建成使用时间近50年,年久失修,经第三方工程设计和工程质量机构专业鉴定,属于Dsu级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不具备居住条件。

三、拆除期限及有关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由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红会第一煤矿分公司(简称红会一矿)通知住户自行清空房屋内个人所有物品,由红会一矿组织统一拆除;在7日内未清理物品的房屋,其损失自行承担。

住户应从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大局出发,积极配合拆除;对无理取闹、干扰拆除、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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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拆除红会一矿土建楼住宅的通告

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 作者:红会路街道 | 日期:2024-02-19 18:36 | 阅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排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手册〉的通知(甘建质发﹝2020﹞3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白银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对红会一矿土建楼住宅进行拆除。现就拆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除房屋性质及范围

红会一矿土建楼房屋均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初,为靖远矿务局红会一矿生活基地公房。拆除范围为红会一矿土建楼住宅及附属建筑物。

二、拆除原因

红会一矿土建楼住宅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为砖木和砖混结构,房屋建成使用时间近50年,年久失修,经第三方工程设计和工程质量机构专业鉴定,属于Dsu级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不具备居住条件。

三、拆除期限及有关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由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红会第一煤矿分公司(简称红会一矿)通知住户自行清空房屋内个人所有物品,由红会一矿组织统一拆除;在7日内未清理物品的房屋,其损失自行承担。

住户应从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大局出发,积极配合拆除;对无理取闹、干扰拆除、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