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平川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 作者:区农业农村局 | 日期:2025-07-01 09:24 | 阅读:

根据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有关文件精神,由平川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或定向委托符合规范的方式,遴选确定1家高素质农民培育合作机构。2025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00人,培育资金35.5万元,围绕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正公平原则,对我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合作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农民培训、推广职能);

2、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配套设施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培训目标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3、愿意在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合作下,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培育任务;

4、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对培育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平川区2025年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评分表》,材料按评分细则及分值顺序装订成册。

三、审定程序

1、遵循自愿申报,采取百分制打分方式择优遴选,对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及承担过高素质农民培育3年以上并取得较好业绩的优先考虑(另需提供培训台账及相关培训资料等);

2、培育机构申请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申报时间

具备以上遴选条件和有意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可申请报名,请于7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平川区农业农村局30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白银市平川区长征西路440号

联 系 人:马振发

联系电话:0943--6622602

附件:平川区 2025年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评分表.xls


白银市平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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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白银市平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平川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 作者:区农业农村局 | 日期:2025-07-01 09:24 | 阅读:

根据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有关文件精神,由平川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或定向委托符合规范的方式,遴选确定1家高素质农民培育合作机构。2025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00人,培育资金35.5万元,围绕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正公平原则,对我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合作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农民培训、推广职能);

2、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配套设施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培训目标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3、愿意在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合作下,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培育任务;

4、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对培育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平川区2025年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评分表》,材料按评分细则及分值顺序装订成册。

三、审定程序

1、遵循自愿申报,采取百分制打分方式择优遴选,对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及承担过高素质农民培育3年以上并取得较好业绩的优先考虑(另需提供培训台账及相关培训资料等);

2、培育机构申请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申报时间

具备以上遴选条件和有意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可申请报名,请于7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平川区农业农村局30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白银市平川区长征西路440号

联 系 人:马振发

联系电话:0943--6622602

附件:平川区 2025年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评分表.xls


白银市平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