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未公示2024年度年报市场主体的催办公告(附名单)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 作者:区市场监管局 | 日期:2025-06-24 14:44 | 阅读:
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
2024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将于2025年6月30日截止。在此特别提示:凡2024年12月31日前核准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请尽快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公示有两种方法,一是电脑登录: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http://gs.gsxt.gov.cn/。二是移动端登录: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甘肃市场监管”选择“公众服务”或“平川市场监管”选择“个体年报”,按提示操作即可。
截止2025年6月24日,仍有甘肃兴泰惠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655户企业、白银市平川区双瑞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川区艳琴货运部(个体工商户)等5373户个体工商户未报送公示2024年年度报告。对未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现再次进行催告。
若逾期和不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列入后会受到多部门联合信用惩戒,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贷款和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禁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别提醒:若不再开展经营活动,请务必尽快到平川区会展中心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局窗口咨询办理注销登记。不及时进行注销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报咨询电话:0943-6638192
注销咨询电话:0943-6670276
附件:
附件1全区未年报企业信息(共计:655户).xls
附件2全区未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共计:57户).xls
附件3全区未年报个体户信息(共计:5373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