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 ,正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指导全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及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承办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管辖范围调整、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区内边界线勘定、维护和管理,负责与邻县行政区域边界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及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和审定及区划地名信息化建设。
(五)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法律和法规,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区公墓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牵头发放“高龄津贴”。
(七)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护,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承办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的福利工作。
(九)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区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党务、政务、督察督办、财务、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张维军 联系电话:0943-6622949
社会组织管理和政务服务股(社会组织执法监督股)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负责人:周尚玲 联系电话:0943-6622949
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婚姻登记处和殡仪馆、救助管理站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落实和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办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职责。
负责人:崔晓雯 联系电话:0943-6622949
养老服务股。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区社会福利院和全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人互助幸福院、老年人综合活动中心管理工作。
负责人:董范利 联系电话:0943-6626036
下属事业单位
白银市平川区社会福利院、白银市平川区殡仪馆、白银市平川区救助管理站、白银市平川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白银市平川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白银市平川区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办公室、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白银市平川区家庭救助核对中心。
通讯地址:白银市平川区兴平南路095号
邮政编码:730913
联系电话:0943—6622949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