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区水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白银市平川区水务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水利政策。组织拟定全区水利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有关全区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大型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
(三)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和甘肃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监测河流的水量、水质,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五)负责《水法》、《水保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对全区范围内的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水利工程、节水和防汛抗旱等设施进行保护。
(六)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水利行业的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七)组织编制、初审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可行性报告;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八)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实施全区主要河道、水库、渠道及其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和灌区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承担水利库区移民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防治全区水土流失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和执法检查,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督促编制、申报、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拟定全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利规划,指导全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利配套服务工作。
(十二)拟定全区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区水利统计工作。
(十三)指导全区水利队伍建设,编制全区水利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保密工作、人员管理、机关工青妇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公文起草、会议组织、公务接待、后勤保障、文电处理、财务管理、机关事务等部内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组织水利工程的立项报告、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申报工作。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监督流域开发工作。承办水利基建、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职工队伍建设。拟定全区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利改革发展相关职责。负责受理和办理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水政水资源股。拟定全区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研究提出水利方面的政策,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和改革方案。承办区水务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部门和乡镇的水事纠纷。对全区范围内的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水利工程、节水和防汛抗旱等设施进行保护。承办全区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指导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负责农业灌溉管理工作,编制、修订灌溉管理制度。统一流域水资源调配。编制灌区年度用水计划,做好灌区需水平衡分析。负责流域各灌区用水计划的审核、监督和执行,抓好科学用水、计划用水。研究拟订全区灌溉管理经济技术指标,并负责检查落实的考核。参与局各项招标、评标工作。
(三)水土保持股。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和地方性法规。依法查处认为破坏水土流失案件。指导、监督水土保持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根据职责权限审批水土保持方案,责令缴纳补偿费、治理费和罚款。配合公、检、法部门查处违反水保法规的重大案件,依法追究违反者的行政、刑事责任。
三、下属单位:
(一)白银市平川区供水工程服务所;
(二)白银市平川区水政服务中心;
(三)白银市平川区河道管理站;
(四)白银市平川区农村饮水安全服务站;
(五)白银市平川区水利建设管理站;
(六)白银市平川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
(七)白银市平川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单位地址:白银市平川区长征西路454号
联系电话:0943-6622612、6622612(传真)
单位负责人:张兆龙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