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银市平川区机构改革方案》,经区卫健党委会议研究审定,现将区卫健局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报告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将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职责,划入区民政局。
(二)在区卫生健康局加挂区中医药管理局牌子。负责拟定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等。
二、职能转变
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局、区中医药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持续推动实施健康平川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保障全区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更加注重预防为主,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更加注重健康促进,组织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三)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四)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五)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三、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区民政局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局、区中医药局)负责拟定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
(二)与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局、区中医药局)牵头拟定中医药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协调推进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全区中医药产业链发展。区工信局负责医药工业行业指导,组织推进全区医药工业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医药工业产业政策。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中药种植业行业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药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中药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合理布局,全面推行中药材标准化种植,负责中药材从种植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建设。区商务局负责研究制定全区药品及中药材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药品及中药材流通行业发展,推动中医药产业对外交流合作。
将区卫健局(区疾控局、区中医药局)内设机构由原来的7个核减为3个,调整后,设立下列股级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信访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人事管理、编制管理、干部培训、人才引进、继续教育、职称晋升、考核评估、财务管理、后勤接待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政策草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卫生健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政策建议。承担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
2.健康保障股。负责拟订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乡村医生管理、妇幼卫生、精神卫生、医养结合、老年健康、优化生育措施、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托育服务等工作。负责拟订重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防治规划,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负责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负责组织开展全区鼠疫、急性传染病、慢性传染病、苗控传染病、寄生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等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协调推进全区生物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食品安全、食品营养健康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3.医药发展股。负责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与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拟定全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学科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制定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等。承担公众健康权益维护、医疗纠纷处理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科研项目管理、新技术应用、科研基地建设、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负责拟定全区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任务,组织指导全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全区医疗卫生综合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负责组织起草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公共卫生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协助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养生保健及旅游产品开发。负责制定及组织实施中医药医养结合政策,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牵头制定全区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协助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