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19-172854 | 生成日期: | 2019-09-12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平川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9-12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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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扶贫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扶贫开发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负责对扶贫开发项目的审查、立项;负责对各类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绩效考核。 (三)负责社会帮扶政策宣传,拟订帮扶方案及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有关部委、省、市和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企业等单位对口帮扶工作的联系协调,组织开展社会帮扶工作。 (四)负责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信息管理工作,开展扶贫工作和贫困人口动态研究,为区委、区政府扶贫工作的重大决策提供依据。 (五)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对扶贫资金的依法审计、监督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负责全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和督查考核;负责全区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督查、考核、培训和表彰等工作。 (七)增加贫困人口年度减贫计划方面的职责。 (八)增加协调落实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扶贫小额信贷、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职责。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扶贫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信访、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和财务(机关财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管、扶贫项目资金的拨付、报账和资料审核)工作。 项目计划股。负责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扶贫统计信息和贫困人口监测工作;负责扶贫项目的前期论证、审定和计划的编报,以及各类信息的采集、整理、发布和各种统计报表;组织科技培训及项目的检查、考核、验收和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指导并参与重点项目的考察、评估和审查;负责计划项目实施、资金效益等监督检查工作。 帮扶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和驻村帮扶工作政策规划、年度工作要点等;负责对全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和驻村帮扶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考核、表彰等;掌握全区精准扶贫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并就精准扶贫工作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提出工作建议。 平川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检监察员1名);单位下设帮扶移民办公室,属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 (二)人员构成 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6人(退休工资2018年7月份移交社保发放)。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按照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号工程”来抓,聚焦深度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村及贫困户,扎实推进“五个一批”精准脱贫政策落实。 (一)我区脱贫攻坚工作的主要做法 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建立健全“三级书记一线抓、六方力量合力干”脱贫攻坚工作机制,“三级书记一线抓”。实现“四个全覆盖”,最大限度地挖掘、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力量保障。坚持把制定“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作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下大力气推进落实。坚持把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作为补齐工作短板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梳理清单、建立台账、全面整改。不断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制定了《平川区脱贫攻坚资金整合方案》,严格执行省上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用于到户扶持项目和70%以上用于“一户一策”梳理出来项目的规定。 (二)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强化基础促脱贫,保障能力进一步夯实。一是加强饮水安全建设,群众用水需求得到保障。二是加强农村道路建设,群众出行需求得到保障。三是加强电网改造建设,群众用电需求得到保障。四是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群众通信需求得到保障。振兴产业促脱贫,致富门路进一步拓宽。立足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农村电子商务、乡村旅游业,通过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发挥主体带动。积极培育“农字号”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蕃茄、菊芋、大枣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开展“两园”建设。按照我区产业布局结构,在15个贫困村建设完成脱贫产业园、46个非贫困村建设完成特色产业园,全部覆盖我区61个行政村,入园农户6341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501户,贫困户入园率达到100%。发展新兴业态,结合实际,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民生工程,全面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累计完成投资4.3亿元(含非建档立卡户),对黄峤镇神木头村、黄峤镇马饮水村、王家山镇万庙村、共和镇老庄村、共和镇毛卜拉村和城区6个点进行易地扶贫搬迁。累计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423户,对闲置危房进行了喷绘标识,建新拆危等工作,实现贫困户安全住房全覆盖。以千村美丽、万村整洁、水电路房网全覆盖为主要内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公共服务促脱贫,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优化区域金融机构网点布局,通过多种形式向贫困村、贫困人口提供金融支持,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坚持把转变作风作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聚合力、建机制、强督查、严问责,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调度机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44516140.3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7708.6元,行政运行1157631.7元,项目资金元43176000元;上年结转15889045.4元。 基本支出1323738.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3386.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03.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4548.6元(退休费177708.6元)。 项目支出55185802.05元。 年末结转结余资金3895645.05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16140.3元,较上年增加17.48%,主要是中央及省市区级项目配套资金较上年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执行56509540.65元,其中基本支出1323738.60元,较上年减少16.78%,主要是2018年7月份起将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中心发放;项目支出55185802.05元,较上年增加16220422.81元,主要是增加了区级预算配套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移交服务平台;公务接待费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初固定资产332920.24元,年末332920.24元,无变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附件: 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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