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2.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人民武装工作的领导;指导和规范辖区内群团组织等其他各类组织。
3.推进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指导村(居)民自治,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坚持以巩固党在基层执政基础,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大力发展公益事业,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和职责准入制度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
5.加强平安法治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法治宣传,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6.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平川区宝积镇为二类乡镇,设党政机构4个,事业单位4个。党政机构规格为股级;综合执法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其他事业单位为副科级。
(一)党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保密等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督查考核、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产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工业经济、商贸流通、营商环境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农业发展、民政事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住房保障、调查统计等工作。
4.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政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建设、村(社区)治理、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信访投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渔业、畜牧兽医、农机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检测、供销、金融、科技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村镇建设规划工作;负责村镇建设、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和绿化的综合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负责配合做好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建设、治理教育、服务等工作;负责开展行政事务办理、代办服务等行政性社会性工作;负责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农房抗震改造、古村(屋)修缮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群众文化、体育、旅游等工作、
3.综合执法队:承担辖区内赋权事项的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部门派驻机构执法力量联合执法,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文化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规划建设、农业、农机、林业、水务、村容村貌、拆违治乱等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活动。
4.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负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农村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等方面工作。
(三)几个具体机构
1.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宝积镇人民武装部,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工作,不计入机构限额
2.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设置宝积镇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负责人大工作,不计入机构限额。
(四)派驻机构
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设在宝积镇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财政所、畜牧兽医站等6类派驻机构,继续保留。加强对区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区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纳入宝积镇统一指挥协调,依托宝积镇开展工作考核,相关负责人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宝积镇党委意见。除公安派出所外,其他区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以宝积镇管理为主,赋予宝积镇日常管理权、工作考核权、任免建议权,保证基层能调得动、用得顺。
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王兴威(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胡 亮(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工作。
分管人大办、创城办等工作。包黑水村。
对接区人大办、区委宣传部(区创城办)。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党委副书记):兼任委员工作站站长。分管政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村治理、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等工作;分管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分管法治政府建设、信访投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工作;分管依法行政、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工作;分管网格化管理、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宣传、融媒体、意识形态、督促检查、档案管理、保密、深化改革等工作;
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联系宝积派出所、司法所。包冯园村。
对接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平川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融媒体中心。
关振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负责镇纪委、监察室等工作;分管干部日常考勤统计、绩效兑现、年终考核等工作。
对接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周尚娣(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兼任镇团委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巡察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群团工作。包尖山村。
对接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等群团组织。
冯治菲(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乡村振兴、造林绿化、农业发展、河湖长制等工作;分管乡村建设、厕所革命、土炕改造、美丽庭院创建等工作;分管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畜禽检疫等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联系宝积畜牧兽医站。包小川村。
对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工作)、区乡村振兴局、区林草局、区水务局、区畜牧兽医中心。
杨建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工业经济、商贸流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调查统计等工作;分管劳务培训、劳务输转、两费收缴、农村低保、民政救助、危(旧)房改造等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工作;分管镇机关财务、审计调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
分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卫生健康办。联系宝积财政所、宝积教管中心、宝积卫生院。包响泉村。
对接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经合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科技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中心、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劳动监察大队。
刘小婷(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征兵和预备役管理等工作。分管数字政府建设、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行政事务受理等工作;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
分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联系宝积市场监督管理所。包周家地村。
对接区人武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副镇长):分管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道路桥梁交通安全运输管理、生态环保、环境卫生、抗旱防汛、防灾减灾、非法盗采、国土资源等工作;分管各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
分管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白银市平川区宝积自然资源所。包窎沟村。
对接区应急局、区气象局、区地震局、区粮食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部分)、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区爱卫办、区交通局、区交警支队、区消防大队。
王文君(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包魏家地村。
贺国发(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包黑水村。
刘 耀(综合执法队队长):负责综合执法队队长日常工作。包墩墩滩村。
刘文伟(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兼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负责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包广沿沟村。
王 旭(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工作。包贺家川村。
黄兆帅(一级主任科员):包小川村。
王祯邦(三级主任科员):包窎沟村。协助冯治菲同志抓好乡村建设工作。
魏列刚(事业管理七级职员):包大湾村。
徐立胤(宝积财政所所长):负责宝积财政所日常工作。包大湾村。
张东利(宝积派出所所长):负责宝积派出所日常工作。
尚伦锐(宝积司法所所长):负责宝积司法所日常工作。
周生茂(白银市平川区宝积自然资源所所长):负责宝积自然资源所日常工作。
何振伟(宝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负责宝积市场监督管理所日常工作。
路 晖(宝积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协助何振伟同志抓好宝积市场监督管理所日常工作。
顾振宏(畜牧兽医站站长):负责宝积畜牧兽医站日常工作。
分工中未列出的业务工作,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分别由相关领导负责。
通讯地址: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墩墩滩村313号
邮政编码:730913
联系电话:0943—6622209(传真)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