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0-172853 生成日期: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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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2019年度决算数据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9-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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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镇党委:(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镇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政府:(1)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依法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并为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4)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由镇机关、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农经财政服务中心六机构组成,其中镇机关为行政单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各单位财务由镇机关统一管理,本年度报表由镇机关(行政)合并填报。

(二)人员构成

本年度机构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26人,事业编制人员47人;实有人员154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26人,财政补助人员128人。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紧紧围绕“党建强镇、产业兴镇、商贸富镇、生态美镇、文化活镇、和谐稳镇”六大工作思路,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立足镇情,依托资源,攻坚克难,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开创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新局面。2019年,全镇固定资产投资年度任务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9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年度任务1.65亿元,已签约项目5项,开工在建项目4个,完成投资3400元;在第25届兰洽会签约项目3个,签约资金11686万元。

(一)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坚持项目承载发展,项目积蓄后劲理念,在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迅速,精力上更多投入,坚定不移实施项目带动,克难攻坚,狠抓落实。年初,共确定区列重点项目6项,总投资4.5589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15亿元。中期因项目融资难调整为5项,总投资为6.3586亿元,本年度计划投资1.158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额1000万元。一是投资600万元实施的平川区宝积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二是投资1486万元实施的甘肃省佰信达商贸有限公司水洗煤场建设项目。三是6000万元投资甘肃省鑫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鑫河府邸住宅建设项目。四是投资1500万元实施的白银汇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宝积煤炭清洁利用新项目。五是投资2000万元实施的响泉村“美丽乡村”美化提升工程“泉”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

(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以“提质增效转方式、稳产增收可持续”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坚持“四强四推”工作模式,促进产业优化发展。一是强化龙头带动,推进产业标准化。以白银市周家地农贸市场有限公司为基础,持续扩大周家地农贸市场经营规模,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以白银淞林林业有限公司为依托,持续打造黑水村千亩文冠果种植产业园;引进庆阳陇兴塬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尖山村全面发展中药材种植产业园;以魏家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在魏家地村持续打造千亩生态枸杞种植产业园。二是强化产业升级,推进产业多元化。充分挖掘响泉本地特色资源,以“陇上宝积,灵秀响泉”为主题,通过实施甘肃省泉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争取创建国家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着力打造万亩苹果种植园和西甜瓜、高原夏菜种植基地,在小川村大力发展特色胡麻种植园。三是强化认证宣传,推进产业品牌化。现通过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企业4家,认证产品6个(西甜瓜、苹果、番茄、活鸡、鲜鸡蛋、枸杞),绿色食品企业1家,认证产品1个(枸杞),通过地理标志登记2个(西甜瓜、苹果)。四是强化技能支撑,推进产业优质化。大力实施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积极引进黑毛驴、肉苁蓉、黑柴胡等农业产业新品种,通过举办各类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户种养殖技术,促进产业优质化发展。

(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

(一)聚焦精准扶贫,巩固提升攻坚成效。在“一户一策”动态管理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总结不足,深入分析,紧盯未脱贫的26户114人,在现行标准下2019年底实现脱贫14户62人。紧盯重点人群、特殊人群及边缘户,持续做好家庭收入增收工作,严防返贫。对标对表查漏补缺,扎实做好“3+3”冲刺清零行动,全力加快小川村沙河护坡加固、贺家川村渠道衬砌、黑水村村内道路硬化、广沿沟村村内道路硬化等财政扶贫项目建设进度,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兴川小区项目建设。持续加快易地扶贫搬迁进度,提高易地搬迁入住率,积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工作,确保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脱富、能致富。大力开展劳务技能培训,提升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完备的农产品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发挥明显的带动致富增收效果。

(二)坚持为民导向,着力推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惠民政策,补齐民生短板,下大力气办好民生实事。持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低保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实现参保人员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应保尽保,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持续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让困难群众心里有温暖,生活有底气。强化惠农资金监管,确保优抚、优待、五保、低保、救助、补贴等各项资金按时足额发放至群众手中。抓实做好卫生计生工作,推进全镇健康素养水平的整体提升,积极促进健康促进模式改革及健康村、健康家庭的创建工作,深入加强卫生计生、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力度,持续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实,督促落实有效节育措施,落实好生育登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优生优育制度,落实计划生育优待奖励和社会保障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奖励和扶助对象的摸底、审核、公示、上报和资金发放等工作,不断提高卫生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扎实推进三城同创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创建氛围,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加大各村文化大院、文化广场、农家书屋建设和开放力度,不断丰富精神文化内涵,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群众文明素养。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着力打造农村精神文明宣传平台,广泛开展“五星级文明户”、“身边的好人”等评选活动,积极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深入开展线索核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高度重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甘肃省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措施,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胜利。深化“平安宝积”建设工作,完善事前干预、事中监督、事后跟踪机制,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网络建设,加强网格化管理,紧抓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全面推进“平安宝积”建设舆论宣传和法治宣传,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合力实现“平安宝积”目标,为全镇的长治久安、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三)紧盯环境整治,推动绿色协调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对做好人居环境治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压实责任,坚持全镇一盘棋,工作一个调,持续推进“四净两规范”。切实加强对全镇环境的监督与管理,抓牢治好重点区域,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聚集群策群力,形成环境卫生整治的强大合力和保护网,巩固好辖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成果;持续抓好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把人居环境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各村相应建立卫生保洁制度,把管理落到实处,确保各类设施发挥最大效用,解决全镇垃圾乱堆、乱放、乱丢,环境“脏乱差”现象等突出问题,确保村村有行动,村村有人抓,村村有变化;全面建立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细化措施,坚决克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短期行为,防止“一窝蜂”,避免“一阵风”,注重从制度机制上下功夫,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四)突出高质发展,持续优化经济结构。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农业发展目标,加强农民培训,科学选择产业,全面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引导,通过支部+合作社+农户的管理模式,发展由村级组织牵头的各种专业合作社,提高种植业管理水平,用现代经营模式推进全镇种植业发展。大力推进规模化养殖,按照人畜分离的原则,培育发展生态养殖小区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调整畜种结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养殖效益,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全镇规模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塑造清廉形象,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始终把政府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增强政治自觉,严守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品,持续用力、深处着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讲原则、重法治,提升发展能力。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严格科学民主决策,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按照制度和原则办事,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深化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让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和阳光下运行;讲宗旨、勇担当,强化发展动力。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集中力量抓好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好事实事,继续推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清单管理,以过程控制、督查推动抓执行,严厉整肃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行为,让广大干部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讲纪律、守规矩,坚定发展定力。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党内法规、强化执纪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第二部分 宝积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宝积镇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2115.19万元,上年度支出结转29万元,支出2144.51万元,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100%。收入支出结构中,基本支出里面人员经费1487.29万元,占总支出的69.35%,日常公用经费185.05万元,占总支出的8.63%;项目支出472.17万元,占总支出22.02%。主要原因是2019年干部人员调动动、正常工资晋级等等。

(一)收入总计2115.19万元。包括:

1.2019年共收到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15.19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1983.71万元相比增加131.48万元增加6%。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调动支出等原因。

2.年初结转和结余29.32万元,主要为行政运行资金及其他项目资金等结转资金。

(二)支出总计2144.51万元。包括:

1.按支出科目结构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5.94万元,占总支出的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4.69万元,占总支出的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2万元,占总支出的8%;卫生健康支出205.62万元,占总支出的10%;节能环保支出14.79万元,占总支出的1%;城乡社区支出45.56万元,占总支出的2%;农林水事务支出795.88万元,占总支出的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7.83万元,占总支出的2%。

2.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宝积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211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5.1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宝积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214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2.34万元,占78%;项目支出472.17万元,占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宝积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15.19万元、支出2144.51万元。与上年拨款1983.7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1.48万元,增加6%。本年预算支出合计2144.51万元,与上年支出1958.48万元相比,增加186.03万元,增加9%。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调动、增加了项目的支出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宝积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144.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86.0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调动、增加了项目的支出等

宝积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41.53万元,支出决算为214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薪金调整。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宝积镇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年初预算为347.56万元,支出决算为59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公用经费的增加。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7.63万元,支出决算为27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调整及泉博物馆建设。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123.4万元(不含社会保障单位部分),支出决算为1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薪金调整。

其他部门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薪金调整及项目款预算追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宝积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2.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87.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支出。

(二)公用经费185.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宝积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4.51万元,与上年支出1958.48万元相比,增加186.03万元,增加9%。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调动、增加了项目的支出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41.53万元,支出决算为214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薪金调整及新增项目支出。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宝积镇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年初预算为347.56万元,支出决算为59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公用经费的增加。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7.63万元,支出决算为27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调整及泉博物馆建设。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123.4万元(不含社会保障单位部分),支出决算为1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薪金调整。

其他部门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薪金调整及项目款预算追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宝积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2.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87.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85.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宝积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宝积镇人民政府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预算和实际发生数额。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1.54万元。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4、2019年宝积镇未有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宝积镇人民政府无此项预算和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05万元,比2018年272.82万元减少87.77万元,减少32%。主要原因是:节约办公,压缩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9.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23.65万元,服务类支出929.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附表:2019年度宝积镇决算公开附表.xls

               2019年宝积镇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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