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教育系统2021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来源:本站 | 作者:区教育局 | 日期:2021-03-15 15:50 | 阅读:
根据白银市委办关于印发《白银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委办发〔2020〕3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白银市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白组通字〔2019〕170号)精神,现就平川区教育系统2021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2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范围
1.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6所公费师范院校毕业生及全日制研究生。
2.“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省部共建师范院校(河南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人才引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平川区从事教育事业;
3.非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往届生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3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9日以后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二)其他条件
1.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齐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证明材料。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引进人员,按照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报名。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此次引进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结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转正。
四、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川融媒、平川区人社局、平川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人才引进工作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表见附件1)。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3月19日,在西北师范大学本部田家炳楼中楼3楼308室(7号教学楼)
2021年3月20日,在西北师范大学本部田家炳楼3楼301室(7号教学楼)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登陆学信网,注册打印;2021年毕业生提供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就业报到证》(2021年毕业生提供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
(3)所有报名人员现场填写《白银市平川区教育系统2021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具体岗位要求以岗位条件表为准。
(4)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报名及考试资格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同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准确、有效的2个联系方式,报名后确保信息畅通。
(5)报名人员现场须报名时加入微信群“2021年平川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具体通知事宜发布在本微信群,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未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7)现场报名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三)考核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划定岗位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予引进。现场答辩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核结果公布后,根据考生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平川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现场收取《就业报到证》原件。
(四)考察
平川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平川区教育局负责对拟引进人才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引进人才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可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同岗位等额递补。
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参与邪教组织或其它非法组织,或从事各类非法活动,经教育劝导或处置处罚后仍不改正的;
2.曾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学籍的;
4.存在吸毒贩毒、道德败坏、流氓、盗窃或其它严重违犯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7.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诚信记录期未满或规定不得被聘用情形的;
8.不符合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条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不全或存在伪造证件、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平川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区级及以上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引进或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平川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平川区教育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和区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聘用手续。引进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22号)执行。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五、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考核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从事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咨询电话: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0943—6629391
监督电话: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纪检部门:0943-6622321
附件1:白银市平川区教育系统2021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及条件表.xls
附件2:白银市平川区教育系统2021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xls
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