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8 | 生成日期: | 2024-08-07 |
文 号: | 关键字: | 处理,畜禽,病死,无害化,动物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平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白银市平川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8-07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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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提升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能力,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白银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白银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了《白银市平川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三、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贴、保险联动、全面覆盖、集中处理”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作用,积极鼓励引导第三方机构以区域为中心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险联动机制,实现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由传统的深埋消毒方式向集中高温、干法、酸解等先进工艺转变,努力构建科学完备、运行高效的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实现病死畜禽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的目标。 四、重点任务 (一)建设完善集中处理体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要在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处理能力应高于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处理量;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场区建设要符合《甘肃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场区必须设置病死畜禽运输通道和工作人员出入净化通道(设立净道和污道两条通道),污水处理要符合生态环境部门验收达标,生产运行区域安装全程全覆盖监控,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室内安装全程监控视频,确保监管人员不进生产现场视频监督。生产运行区域配套专用实验室,确保生产正常运行能够开展动物疫病病源学监测工作。 (二)优化站点布局覆盖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对接有资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业公司,指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公司针对养殖分布情况进行科学布点,共同加力推进收集暂存站点建设(暂存点要封闭独立,有防渗、防漏、防鼠措施,易于清洗消毒,配套冷藏冷冻设施,设置显著警示标识)。扩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覆盖范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覆盖范围内的病死畜禽全部交由有资质的病死畜禽专业处理场(因无害化处理场无法及时到达现场的、大型养殖场具有自己处理中心的及投保人不愿意采用集中处理方式的除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中心)覆盖不到的暂时继续采用深埋等传统无害化处理方式,深埋时应选择地势高燥、处于下风向的地点,并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市域内未进行无害化处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街道社区)负责组织收集并交给无害化处理场(中心)或暂存站点。 (三)依法依规开展处理规程。集中处理中心在收储运送病死畜禽过程中,必需使用符合规定的专用车辆,严防动物疫病的传播。清运病死畜禽的车辆及驾驶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证件,手续齐全,做到持证上岗,做好个人卫生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人体安康和生产、交通安全。专用运输车辆数量应能够保证7个乡镇临时设立暂存点正常运转,配备能接入国家监管监控平台的车辆定位跟踪系统、车载终端,并在当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运输车辆车厢要求密闭、防水、防渗、防腐蚀。病死畜禽集中处理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后,做到专人治理,标准操作,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储体系正常运转。无害化处理中心(场)要加强集中处理中心从业人员管理,妥当保管所收集的病死畜禽,收集数量、重量应和储存、无害化处理数量、重量相符,不得有销售、转让、抛弃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如有发生将承受有关法律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同时集中处理中心应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收集、登记、运输、处理和产品流向台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病死畜禽及病害畜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和“政府主导”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确保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全面顺利实施,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主体责任,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处理;在城市公共场所和乡村发现的死亡畜禽,依法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 (二)强化技术指导。按照“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加强病死畜禽收集体系建设、处理技术工艺、动物防疫、环境保护等技术指导,提高无害化处理技术水平。建立完善收集、暂存、处理等利益连结机制,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高效运转。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的监管,落实病死畜禽出场、收集、暂存、转运、入场、处理等各环节的监管,完善各项工作记录。 (三)强化责任落实。为保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范运行,压实扛牢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病死畜禽的防疫、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理等环节进行全链条闭环管理,确保对病死畜禽进行高效转运、无害化处理。要采取派驻官方兽医等方式加大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中心)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各类台账资料,在病死畜禽进出库及高温高压无害化处理各环节中要有官方兽医签字确认,确保转运至无害化处理场(中心)的病死畜禽全部规范处理。病死畜禽收集运输车辆,要安装GPS定位系统,不得在转运途中开箱、卸载、装运病死畜禽,监管人员要通过监控视频随时掌握车辆运行轨迹。要加大执法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对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和加工、屠宰、买卖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和处罚,禁止运输、贮藏未经辖区农业农村部门批准的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切实保障全市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宣传引导。为提高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意识,加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媒体、官方微信(抖音)号、宣传手册及“明白纸”等各类载体,向养殖场(户)解读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法律法规、支持政策,宣传宰杀、食用、出售、转运、丢弃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的危害,切实提高养殖场(户)参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意识。引导养殖场(户)按照病死畜禽“五不准”处理规定将病死畜禽交给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办理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提高全社会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生物安全认识和守法意识,营造共同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保障肉类产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解读关联文件: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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