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49 | 生成日期: | 2024-06-25 |
文 号: | 平政办发〔2024〕51号 | 关键字: | 建设,乡村,区,示范,推进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川区2024年持续推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25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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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24〕51号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川区2024年持续推进乡村建设 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平川区2024年持续推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平川区2024年持续推进乡村建设 示范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2024年全省持续推进“5155”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甘农领办发〔2024〕5号)、《2024年全市持续推进“11333”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实施方案》(市农领办发〔2024〕8号)要求,结合示范行动创建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按期完成2个示范乡镇创建任务。持续推进市级示范乡镇黄峤镇、区级示范乡镇王家山镇创建,要加快所有发展类村庄建设任务进度,按照创建标准在2024年11月前完成创建任务。 (二)按期完成9个示范村创建任务。2024年提升创建9个示范村(名单见附表),要按照示范村创建内容和验收标准,在符合村庄规划的前提下,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统筹安排建设资金,协调部门力量,加强工作督查,确保11月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二、创建内容 示范村创建,要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依照村庄规划有序建设;要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理念,合理确定建设项目,不搞大包大揽、不代替农民选择,不得搞背离群众意愿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要传承保护传统村落和优秀乡土文化,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保留乡土气息;要强化县域统筹,持续推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对标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3大类23项指标进行建设,逐项完成,为全面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一起抓,聚焦农村道路、给排水、供电、通信、物流、燃气、洗澡、取暖、改厕、保洁、绿化、污水垃圾收处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向村覆盖、向户延伸。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实施以改厕、改路、改水、改房、改电、改气、改厨、改院为重点的“八改”工程。深入开展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二)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强化县域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完善村庄基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培训就业、综合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村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 (三)积极推进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宣传引导、纠纷调解、权益维护、安全保障、村民自治等工作,努力培育文明乡风,使示范村既是乡村建设的典范,也是乡村治理、乡风文明、生态文明培育的典范,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乡镇为主体、区镇村三级共抓落实的要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区级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指导、验收总结。乡镇、村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方案制定、规划编制、项目落实、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示范创建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区乡(镇)村联合推进体系,做到统筹安排、项目联动、有序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示范创建任务。 (二)坚持规划引领。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充分发挥村庄规划引领作用,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村民意愿,严格按照规划开展建设,着力提高乡村建设品质,防止大拆大建,防止盲目建“门墙亭廊栏”“堆盆景”。 (三)制定建设方案。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指导各示范村完善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设项目、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以乡镇党委文件正式报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强化资金管理。在推进示范行动的过程中,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坚决反对贪大求洋、华而不实,盲目攀比、铺张浪费。不超越发展阶段,不得拖欠工程款,更不能形成政府债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职责,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级财政相关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统筹协作。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建设要求,在总结示范行动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指导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要积极推动村庄小型项目简易审批,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六)强化投入保障。区直相关部门要统筹安排使用好各类资金资源,支持推进乡村建设。在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前提下,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区级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实行清单管理,优先使用有关行业资金,在遵循中央和省级资金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统筹使用衔接资金。区直相关部门根据乡村规划和建设内容,在行业系统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时,向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倾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支持乡村建设。 (七)强化调度督导。区级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坚持日常调度、专项督查、考核评定相结合,严格落实“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半年一通报、一年一考核”的工作制度,确保全区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工作进度、建设质量和实施效果。对示范村、示范乡镇在调度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列出清单,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11-12月,乡镇组织自评,区上组织核验评估,市上考核验收。 (八)广泛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创新志愿服务形式,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示范村建得好、用得好、管得好。要认真总结提炼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积极推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有效做法,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声势,扩大影响,提高示范村的社会美誉度,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平川区2024年持续推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领导小组 2.平川区2024年持续推进乡村建设示范镇示范村名单 附件1
平川区2024年持续推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 领导小组
组 长:芦 慧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生明 红军西征胜利纪念馆馆长、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贺更弘 区财政局局长 闫小东 区工信局局长 杨建国 区住建局局长 李炳国 区交通局局长 赵彦山 区水务局局长 王振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月莉 区商务局局长 宋 清 区林草局局长 张成定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宏仁 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副局长 赵德智 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局长 刘 伟 种田乡人民政府镇长 黄克非 复兴乡人民政府镇长 王兴威 宝积镇人民政府镇长 魏小武 水泉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生鑫 共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宁 王家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文欣 黄峤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由王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督导、协调、调度、推进等工作。 附件2 平川区2024年乡村建设示范镇、示范村名单
附件下载:《平川区2024年持续推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实施方案》.doc 相关文档:解读《平川区2024年持续推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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