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来源: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日期:2022-11-07 00:00 | 阅读:

市政办发〔2022〕188 号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第 2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建立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指导;研究拟定并统筹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市反不正当竞争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行为的治理,加强各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民银行白银市中心支行、白银银保监分局等13个部门组成。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我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王毓军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召集人:宋占丽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  朋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展守礼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岳  成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祁金山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英勇  市司法局副局长

沈  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赵永国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世民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张振飞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陈明荣  中国人民银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全  玮  白银银保监分局二级调研员

联 络 员:徐瑞娟  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

杜开武  市委网信办网络管理执法科科长

南维良  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副科长

张立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发展科科长

张学宁  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宋秉乾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粱晓玲  市司法局立法二科科长

王兴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

高  娟  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科长

杨德鸿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科长

李亚云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科科长

罗忠沂  中国人民银行白银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科长

关学锋  白银银保监分局普惠金融科科长

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建立竞争执法协调机制,更好地协调处理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深化部门协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甘肃省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和上级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部署安排,加强对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指导;深入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研究拟定统筹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政策措施;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市反不正当竞争重大事项;组织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行为的治理,加强成员单位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及信息沟通,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并进行推广;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普及力度;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民银行白银市中心支行、白银银保监分局等13个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替工作同志接任,报联席会议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全体会议原则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由成员单位或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议临时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全体出席。

专题会议由成员单位或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议,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专项议题,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与会议议题相关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参加会议。

全体会议、专题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联络员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具体工作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更换联络员需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备案。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或部分联络员会议。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持,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具体问题、研究讨论拟提交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的事项等。联络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经成员单位确认后,由联席会议印发,抄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和副召集人。

(三)信息通报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高度重视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密切跟踪各领域、国家、省、市内外反不正当竞争政策趋势、竞争趋势等,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各县区联席会议应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视情况向其他单位印发有关信息或报送市政府、上级联席会议。

四、工作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五、职责分工

(一)市市场监管局

承担联席会议牵头职责及办公室工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影响大、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重大事项开展联合处置,适时组织开展联合调研、检查督导等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办力度,曝光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的宣传、培训和推荐表彰等工作,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典型经验。

(二)市委网信办

统筹配合做好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相关重要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推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协同推进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网站平台,督促网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做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过程中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推送联席会议及权威机构、媒体相关宣传文章,营造良好网络氛围。

(三)市教育局

协同推进教育系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合法参与市场竞争, 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宣传普及,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对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同推进工业及电信、互联网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依法监督管理电信和互联网市场,督促指导行业内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负责对电信和互联网行业领域内企业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五)市公安局

依法打击防范不正当竞争犯罪。协同推进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的衔接工作;公安机关配合行政机关做好案件移送,符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查处。

(六)市民政局

协同推进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行业领域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负责对行业领域内企业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七)市司法局

协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建设相关工作。协同组织实施公平竞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

(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做好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服务、物业服务及建筑市场等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房地产及建筑市场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和加强自律,负责对行业领域内企业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九)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发挥农资打假牵头作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行业领域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同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协同推进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等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整治各类节(栏)目的虚假宣传行为;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负责对行业领域内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十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同推进医疗服务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对卫生健康领域内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十二)中国人民银行白银市中心支行

协同推进金融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并推进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研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重大问题,做好支付、征信等金融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相关的工作,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白银监管分局

协同推进对银行保险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和加强自律,负责对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保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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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来源: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2-11-07 00:00 | 阅读:

市政办发〔2022〕188 号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第 2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建立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指导;研究拟定并统筹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市反不正当竞争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行为的治理,加强各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民银行白银市中心支行、白银银保监分局等13个部门组成。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我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王毓军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召集人:宋占丽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  朋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展守礼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岳  成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祁金山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英勇  市司法局副局长

沈  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赵永国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世民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张振飞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陈明荣  中国人民银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全  玮  白银银保监分局二级调研员

联 络 员:徐瑞娟  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

杜开武  市委网信办网络管理执法科科长

南维良  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副科长

张立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发展科科长

张学宁  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宋秉乾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粱晓玲  市司法局立法二科科长

王兴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

高  娟  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科长

杨德鸿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科长

李亚云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科科长

罗忠沂  中国人民银行白银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科长

关学锋  白银银保监分局普惠金融科科长

白银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建立竞争执法协调机制,更好地协调处理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深化部门协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甘肃省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和上级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部署安排,加强对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指导;深入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研究拟定统筹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政策措施;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市反不正当竞争重大事项;组织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行为的治理,加强成员单位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及信息沟通,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并进行推广;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普及力度;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民银行白银市中心支行、白银银保监分局等13个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替工作同志接任,报联席会议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全体会议原则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由成员单位或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议临时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全体出席。

专题会议由成员单位或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议,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专项议题,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与会议议题相关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参加会议。

全体会议、专题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联络员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具体工作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更换联络员需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备案。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或部分联络员会议。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持,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具体问题、研究讨论拟提交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的事项等。联络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经成员单位确认后,由联席会议印发,抄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和副召集人。

(三)信息通报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高度重视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密切跟踪各领域、国家、省、市内外反不正当竞争政策趋势、竞争趋势等,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各县区联席会议应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视情况向其他单位印发有关信息或报送市政府、上级联席会议。

四、工作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五、职责分工

(一)市市场监管局

承担联席会议牵头职责及办公室工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影响大、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重大事项开展联合处置,适时组织开展联合调研、检查督导等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办力度,曝光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的宣传、培训和推荐表彰等工作,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典型经验。

(二)市委网信办

统筹配合做好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相关重要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推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协同推进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网站平台,督促网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做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过程中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推送联席会议及权威机构、媒体相关宣传文章,营造良好网络氛围。

(三)市教育局

协同推进教育系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合法参与市场竞争, 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宣传普及,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对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同推进工业及电信、互联网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依法监督管理电信和互联网市场,督促指导行业内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负责对电信和互联网行业领域内企业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五)市公安局

依法打击防范不正当竞争犯罪。协同推进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的衔接工作;公安机关配合行政机关做好案件移送,符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查处。

(六)市民政局

协同推进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行业领域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负责对行业领域内企业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七)市司法局

协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建设相关工作。协同组织实施公平竞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

(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做好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服务、物业服务及建筑市场等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房地产及建筑市场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和加强自律,负责对行业领域内企业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九)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发挥农资打假牵头作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行业领域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同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协同推进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等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整治各类节(栏)目的虚假宣传行为;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负责对行业领域内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十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同推进医疗服务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对卫生健康领域内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十二)中国人民银行白银市中心支行

协同推进金融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并推进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研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重大问题,做好支付、征信等金融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相关的工作,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白银监管分局

协同推进对银行保险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和加强自律,负责对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保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