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参加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 作者:平川区超管 | 日期:2023-04-17 16:20 | 阅读: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参加全国第八届
“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总工会:
现将《白银市平川区参加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银市平川区参加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 健走激励大赛实施方案
为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与《“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精神,推动我区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根据甘肃省卫健委《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赛目的
通过持续推广“健走激励”干预模式,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帮助参赛人员养成“日行万步、科学健走”的健康生活习惯,达到预防慢性病和促进群体健康的目的,着力推进“健康平川”的可持续建设。
二、组织机构
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平川赛区活动由平川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办公室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疾控中心,并指派专业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三、参与对象及要求
(一)参赛对象要求
本次大赛参与对象为区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以及有持续参与健走意愿和恒心的社会团体及群众组,队员能够保证每天早晚有足够的时间参与竞赛,确保每日22点前上传健走数据,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有能够参加线上、线下各项活动的能力。
(二)参赛规模
各参赛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职工自愿报名,医疗卫生系统参赛选手数量不得超过总人数的30%。
每个参赛队需指定1名领队,队员数额在10-20名之间,同一单位如果参赛人数较多者可组两个队。全区参赛总人数控制在300-400人之间,如超过限额人数过多者,大赛管委会将根据去年成绩择优选拔。为确保参赛队伍顺利组建,请各参赛单位按照《参赛名额分配表》,在规定时限内组建优秀队员参赛,确保队伍质量,力争在大赛中取得满意成绩。(参赛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本届大赛只接受单位(团体)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个单位可组建1支或多支参赛队,每队10-20名队员,选定一名队长(兼联络员),队长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且集体荣誉感强、责任心重大,能够负责参赛队员的日常管理与大赛管委会的沟通联络工作。
2.参赛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交“参赛报名表”,参赛人员须在赛前签署《知情同意书》,自行对可能在比赛过程中遭遇的意外情况负责。未按时报名或未按区大赛管委会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参赛单位,区大赛管委会有权取消该单位的参赛资格。(报名表见附件2)
3.参赛选手由各参赛单位(团体)选定,要求参赛选手集体荣誉感强,身体健康适合健走运动,能服从区大赛管委会的管理,至少能坚持健走100天,不得中途退出,严格按照大赛规则要求完成所有健走任务,对于患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躯体障碍等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以及孕产期妇女,不能参加本次活动。
4.区大赛管委会仅负责培训指导及租借使用计步器相关事宜。
四、时间与进度安排
2023年5月11日-8月18日
五、大赛内容
(一)健走比赛
参赛队员佩戴专用运动处方计步器,记录每天的健走数据,将数据上传至大赛网络系统,以健走步数与健走强度累计计算积分,在全国各示范区之间、各省之间、省内各示范区之间、示范区内各小队之间,开展为期100天的团队健走竞赛。(健走比赛积分说明见附件3)
(二)健康指标收集
各参赛团队在健走活动开展前期与活动结束后分别用专用体脂秤对参赛对象进行体质监测,并对慢性病防控相关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从而掌握健走运动对慢性病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与慢性病高风险人群如肥胖、血压正常高值、糖耐量受损等人群的有效控制方法及合理运用并进行推广。(健康指标收集实施方案见附件4)
(三)减重大赛
“健康体重”和“适量运动”是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重要内容。确保健康体重参赛人数不低于总参赛人数的35% ,鼓励全员参加便于管理;24≤BMI≤30,或男性腰围≥85cm/女性腰围≥80cm的队员原则上应积极参加;对于BMI>30的队员,建议在专家的指导下参加。(健康体重大赛实施指南见附件5)
六、工作要求
(一)各参赛队必须指定一名队长,负责组织队员参加各项活动。参赛人员通过签署协议借用大赛专用运动处方计步器,大赛活动正式结束后,若计步器无明显损坏且可正常使用,各参赛队队长负责在规定时间内交回计步器,即完成免费借用;若计步器丢失或损坏,须按照大赛组织方要求进行赔偿。
(二)正式比赛开始后,各参赛队和队员不得中途退出,竞赛活动期间,对各参赛单位健走排名每周统计一次,对团队和个人成绩低于满分的予以全区通报,确保大赛活动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国家大赛组委会将启动全国赛作弊查处机制,严格纪律,严禁1人同时戴多个计步器健走或人静表动的摇摆计数现象。
(四)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0日前报区疾控中心慢病科,同时上报电子版。联系人:张小燕;联系电话:18794311631;电子邮箱:253919538@qq.com。
七、奖励机制
(一)全国赛区奖励设置
结合精英赛健走比赛和健康体重大赛成绩综合评比健走竞赛奖项。奖项包括:全国健走竟赛县区级一、二、三等奖、行业奖和全国健走竞赛百强县区奖。
结合健走竞赛积分与健走促进积分综合考量,评选第八届大赛金、银、铜牌健走示范区(县区参评)及省内优秀健走示范区。
对以上获奖示范区、团队、领队和个人将在全省范围内给予通报激励,并在经费许可范围内对表现突出的县(市、区)、优秀队长、领队及个人进行奖励。
(二)区级赛区奖励设置
建立区级健走竞赛自主激励机制,制定表彰奖励办法,设置奖等,对参赛过程中涌现岀的优秀单位、团队和个人予以奖励,以激发队员参与健走活动的积极性,提升慢病防控与健康运动在公众层面的影响力。
1.优秀团队奖6名
一等奖1个:奖励队长300元,队员每人200元
二等奖2个:奖励队长200元,队员每人150元
三等奖3个:奖励队长100元,队员每人100元
2.优秀组织奖5名
对本次大赛优秀派送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牌。
3、大赛成绩以万步网上成绩为准。
4、奖品及奖金经费从平川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维护工作经费中列支,奖金用于奖励获奖团队或个人。
附件:1.白银市平川区参加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名额分配表
2.白银市平川区参加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报名表
3.白银市平川区参加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积分说明
4.白银市平川区参加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健康指标收集实施指南
5.白银市平川区参加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体重大赛实施指南
6.白银市平川区参加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设备租赁协议
附件1
白银市平川区参加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组队数 | 单 位 | 组队数 |
区委办、区纪委监委、 组织部、宣传部、 统战部、政法委 | 1 | 区政府办 | 1 |
区教育局 | 4 | 区卫健局 | 5 |
区市场监管局 | 1 | 区财政局 | 1 |
区交通局 | 1 | 区文旅局 | 1 |
区民政局 | 1 | 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 1 |
区税务局 | 2 | 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 | 2 |
区住建局 | 2 | 区农业农村局 | 1 |
市公安局平川分局 | 1 | 区林草局 | 1 |
区总工会 | 1 | 区水务局 | 1 |
街道、社区 | 5 | 合计 | 33 |
附件2
白银市平川区参加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报名表
序号 | 姓名 | 万步网用户名 | 团队名称 | 手机号码 | 性别 | 出生年 | 身高(cm) | 体重(kg) | 所属单位 | 行业类型 | 职务 | 是否是队长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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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联系方式: 队长: 联系方式:
注:一个团队一张报名表
附件3
白银市平川区参加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积分说明
一、比赛时间
2023年5月11日~8月18日,赛程100天。
二、积分规则
(一)个人积分规则
每日健走积分总览 | ||
任务描述 | 积 分 | 内 容 |
运动处方 | 完成第1个运动处方 1分 完成前2个运动处方 3分 完成全部3个运动处方 6分 | 每日 05:00~23:00任意时间内完成三个处方任务时长分别为:10分钟、10分钟、15分钟 |
运动量 | 不足6000步 0分 6000~7999步 1分 8000~9999步 2分 10000步及以上 3分 | |
运动时段 | “朝三”或“暮四” 1分 | “朝三”:05:00~09:00期间完成3000步;“暮四”:17:00~23:00期间完成4000步 每日总步数达到1万步的基础上,完成任意一项可得分;同时完成“朝三”和“暮四”也只得1分 |
计算机制:当步速在100~150步/分钟,运动处方开始计时;步速低于100步/分钟或高于150步/分钟,运动处方计时暂停。当计步器监测到步速恢复至规定速度时,计时继续。若停顿时间超过60秒,计时将归零并需要重新开始。
个人健走总积分=个人每日健走积分×总天数(满分:1000分)
(二)各团队积分规则
1.健走小队积分
团队健走积分=队员健走总积分÷团队人数
2.县区积分
县区健走积分=县区内所有团队的健走总积分÷团队数量
三、活动统计截止时间
1.个人统计:活动结束日(8月18日)截止。
2.团队统计:活动结束日(8月18日)截止。
3.数据上传截止时间/活动关闭时间:9月10日。此日期后上传数据无效。
四、注意事项
1. 热身赛与正式赛规则一致,成绩不计入正式赛。
2. 由于计步器遗失、损坏、更换电池而导致丢失数据的
参赛队员,将被以“光荣负伤”对待,数据一律不予补计。
3. 活动过程中,退出比赛的人员被视为“英勇牺牲”,积分统计上不做人员减少调整。
4. 万步网小红花不允许用于竞赛成绩补偿。
5. 为保证大赛公平公正、顺利开展,坚决杜绝任何作弊行为。统计系统采用严格的检测机制,作弊将直接影响团队比赛成绩。
附件4
白银市平川区参加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健康指标收集实施指南
一、收集时间
赛前、赛后对参赛人员各进行一次体测。
赛前时间:2023年4月1日~5月30日
赛后时间:2023年8月10日~9月10日
二、收集内容
赛前:健康问卷,身高、体重、体脂、腰围、血压;
赛后:健康问卷、体重、体脂、腰围、血压;
三、收集方式
1.健康问卷和身高:通过万步APP填写。
2.体重、体脂:通过大赛指定专用便携式体重秤(BW31系列)或体脂秤(BW32系列)或者身体成分分析仪(CW6系列)测量后,上传至万步APP。
3.腰围和臀围:腰围尺测量后,通过万步APP记录并上传。
4.血压:通过大赛指定血压计(PW3系列)测量,通过万步APP上传保存到大赛系统中。
四、考核方式
以赛前和赛后完成2次测试的人员比例计算积分,用于区健走促进类评选,满分40分。
附件5
白银市平川区参加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体重大赛实施指南
健康体重和适量运动是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重要内容。体重控制是最简单、最易见效的慢病防控措施之一。大赛组委会借鉴“万步有约”健走激励模式,开展健康体重大赛。大赛组委会提供数据、技术和奖品支持。
一、参赛对象
确保健康体重参赛人数不低于总参赛人数的35% ,鼓励全员参加便于管理;24≤BMI≤30,或男性腰围≥85cm/女性腰围≥80cm的队员原则上应积极参加;对于BMI>30的队员,建议在专家的指导下参加。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1日~8月18日,与精英健走赛同期举行。
三、活动内容
(一)健康体测
参赛队员赛前须进行健康体测,知晓个人体重,并学习健康体重核心知识,掌握健康体重标准。
(二)体重监测
健康体重大赛参赛人员需每周进行一次体重测量,并将数据上传大赛系统作为积分依据。
大赛组委会将为每个团队配置一台大赛专用智能蓝牙体重秤(BW31系列)分配至各个团队(同大赛计步器配置方式),并签署借用协议。比赛结束后需归还体重秤,丢失或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
(三)健康体重运动处方
健康体重处方采用“3+1”处方模式,前3个处方为精英赛运动处方,第4个为健康体重处方。运动处方采用步速为100~150步/分钟,持续时间为15分钟。
(四)健康体重技能学习
大赛提供健康膳食、力量训练等内容供参赛人员学习、训练。学习情况不做考核。
四、积分规则
(一)个人积分规则
1.每日健走积分(满分12分/日)
任务描述 | 积分 | 备注 |
运动处方 | 完成第1个运动处方 1分 完成前2个运动处方 3分 完成前3个运动处方 6分 完成全部4个运动处方 8分 | 运动处方任务可在每天 05:00~23:00任何时间完成,满分8分。 四个处方任务时长分别为:10分钟、10分钟、15分钟、15分钟。 |
运动量 | 不足6000步 0分 6000~7999步 1分 8000~9999步 2分 10000步及以上 3分 | |
运动时段 | “朝三”或“暮四” 1分 | *“朝三”:指在05:00~09:00期间完成3000步 *“暮四”:指在17:00~23:00期间完成4000步 在当日总步数完成1万步的前提下,完成任意一项可得分,“朝三”“暮四”都完成也只得1分 |
注:除第4个健走处方外,其余均为精英赛健走内容,无需重复完成。
2.体重监测积分规则:每周完成1次体重监测可获10分。多次监测不重复得分;未完成监测不得分。
3.个人总积分1340分=健走积分+体重监测积分
计算方式:12分/天×100天+10分/周×14周
所得积分以万步有约系统中的数据为准。数据录入时必须保证真实有效。若未及时录入万步有约系统中,则不算作积分处理。
(二)县区积分规则
县区健康体重大赛积分=县区内所有参赛队员的总积分÷参赛队员人数
附件6
白银市平川区参加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设备租赁协议
出租方:平川区“万步有约”健走大赛管理委员会
租赁方:
为参与“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应租赁方要求,出租方本着尽力协助租赁方、提供完善服务的原则,现就租赁方向出租方借用设备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1.出租方依据本协议向租赁方出借计步器的型号、价格和数量。
设备名称及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合计 |
2.借用期限: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在借用设备期间,保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设备,如在借用期间因人为毁损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及时上报或报修,并向大赛管理委员会赔偿设备费用。
4.借用期满,保证设备运行正常且以原包装归还。
5.不对所借设备进行转借、出租、出售或进行其它处置。
6.若在借用期满后30日内未能归还设备,向大赛管理委员会支付198元,购买未按时归还的借用设备。
7.同意所有赔偿款均应自借用期满后30日内付清全款。
8.协议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9.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出租方(盖章) 租赁单位(盖章)
租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参加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