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中考安全工作方案》《2023年中考期间安全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 作者:赵亚丽 | 日期:2023-05-10 09:44 | 阅读: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中考安全工作方案》《2023年中考期间安全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中考各成员单位:
为确保2023年中考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根据白银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考安全工作方案》《2023年中考期间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白教基〔2023〕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平川区《2023年中考安全工作方案》《2023年中考期间安全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白银市平川区2023年中考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初中毕业考试暨高中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安全工作,根据《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教基二〔2021〕1号)《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白银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白银市2023年中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白教发〔2023〕10号)和《平川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2023年中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教发〔2023〕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及各有关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前无试题试卷泄露,考中无大规模有组织的舞弊,考后无评卷录取失误,社会舆论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二、工作思路
紧密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目标,以前期预防为基础,以强化系统内部治理为关键,以净化考试外部环境为重点,加强政府主导和协作、中考成员单位配合,狠抓制度贯彻落实,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中考招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内外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中考安全平稳。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1.成立中考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为切实加强中考招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2023年中考招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中考安全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在考前召开部门协调联席会议,明确部门责任及进度。各相关学校、考点成立相应机构。(责任单位:教育局 完成时限:6月上旬)
组 长:周万成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仇建富 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副局长
李寿国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韦海荣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高峰 区网信办主任
王世国 区工信局局长
杨建国 区住建局局长
李炳国 区交通局局长
吴 楠 区文旅局局长
王学瑞 区卫健局局长
李小阳 区应急局局长
张建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振卿 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赵德智 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局长
武 伟 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张成定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金巨学 区国家保密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晓天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朱国良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
孙文生 区教育局副局长
温立祯 区教育专职督学
张海平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
李振东 区疾控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中考安全工作。
主 任:李寿国
副主任:温立祯
成 员:孙文生 张海平 李瑞平 赵忠明 段晓军
2.印发中考安全相关工作方案。印发《2023年白银市平川区中考安全工作方案》《2023年中考期间安全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各成员单位、相关学校、各考点相应制定工作细则。(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中考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3.全面安排部署招生工作。区教育局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就招生及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考点学校校长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建立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确保考试安全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中考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认真组织中考工作培训。考前由教育局牵头组织召开中考防疫、安全、考务、阅卷、保密工作培训会,分析今年中考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重点结合招生和考务文件新修订内容、有关法律法规和往年工作中的典型案例等,深入开展考务工作培训、组考安全工作培训、网上评卷工作培训、舆情应对培训及疫情防控工作培训等。指导招生考试工作,切实增强遵纪守法、安全保密、防范作弊、应急处置以及规范执行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教育局、中考有关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6月上旬)
5.强化违规举报监督工作。公布中考期间违规违法举报电话,区教育局设立违规举报电话:0943-6626012。各相关学校、考点设立中考违规违法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要报区教育局备案,并由区教育局适时向社会统一公布。(责任单位:教育局、有关学校 完成时限:5月底)
6.健全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完善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遇到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和属地政府报告,并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坚决杜绝隐瞒不报、漏报、迟报现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考点学校、各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7.确保试题试卷安全管理。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对试卷运输、保密室等重点部位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排除风险隐患。对试卷分发、领取、运送、保管、回收、整理、评阅等流转环节要实现“全过程、无死角”监控,做到“无缝交接”。所有试卷运送车辆加装视频监控设备;严格试卷运送车辆要求,所有试卷运送车辆一律不搭乘无关人员或搭载与试卷运送无关物品;所有试卷流转环节建立台账记录制度和多人相互监督机制。采取人机联防、一岗多控等手段,着力强化安全保护措施,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保密局、公安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6月12日至6月25日)
8.切实加强组考安全管理。严格开展考点考场安全检查,确保所有考场均安排在标准化考点。严格落实考场封闭管理要求,配足配齐违禁物品检查、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安全防护及其他必要的设备设施和物资物品。加强考场无线信号屏蔽管理,确保覆盖考生在考试期间可能出入的场所和区域,包括考场、通道、卫生间等。严格考生入场管理,严防考生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加强考场巡查,指派区级督考员或巡考员认真监督检查考试组织情况。(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工信局、考点学校 完成时限:5月中旬至6月18日)
9.加强评卷工作安全管理。按照新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管理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技术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质量监控统计测量规范》等文件要求,加强评卷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白银市教育局2023中考评卷工作管理要求。同时对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可能引起的评卷点软硬件调整、评卷时间安排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部署。(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5月初到6月下旬)
10.确保各类考试信息安全。加强组织考试报名、考生个人信息、成绩及相关数据排查安全隐患。对中考报名数据、考试数据等重要业务信息反复核对。加强动态监测和管理,落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5月底到7月初)
(三)集中开展“中考护航”专项行动
11.集中净化网络环境整治。依据《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规定,区教育局会同网信、公安等部门建立完善协作机制,对涉及中考等国家教育考试,涉嫌假冒、仿冒官方教育考试机构的互联网公众账号开展集中清查,并根据违法情况协调网信、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置。(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工信局、网信办 完成时限:5月底到7月初)
12.集中开展舆情监控处置。考试期间24小时集中监控舆情信息,快速研判处置涉考有害信息和负面舆情。从考前一个月开始,对网站通过微博、贴吧、微信、公众号、论坛、QQ 群等互动栏目、搜索引擎、社交网站以及其他信息传播渠道散发疑似试题、考试作弊等涉考有害信息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对研判认定的重要信息及时商请公安部门做进一步侦查,落地查人,依法惩处。(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工信局、网信办 完成时限:5月底至7月上旬)
13.开展涉嫌作弊清查处置。落实《刑法》《教育法》《两高司法解释》,通过网上搜索、现场查访、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违法销售、提供作弊器材线索、证据,对重点地区各类通讯电子产品市场无照经营、违法销售涉嫌用于考试作弊“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许可证)电子产品等行为,开展打击行动,依法查处不法商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网信办、各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 完成时限:5月底到6月18日)
14.集中开展周边环境治理。区教育局综治安全股会同相关部门要制定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会同中考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单位(区委办、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国网平川供电公司、三大运营商、区消防大队、区融媒体中心)对考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和清理,切实维护好教育考试安全和秩序。(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中考各相关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5月底至6月18日)
(四)认真做好中考组考卫生健康工作
15.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要求,落实考点公共区域等场所日常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建议监考教师、工作人员、考生按照个人身体状况和中考期间人员聚集程度科学佩戴口罩。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增强自我健康防护意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卫健局、考点学校、各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 完成时限:考试期间)
16.开展疫情防控检查指导。区教育局配合属地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考点现场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卫健局、疾控局 完成时限:5月底至6月底)
(五)大力营造健康安全向上的考试氛围
17.营造诚信考试的浓厚氛围。各相关学校通过宣传《刑法》《教育法》《两高司法解释》、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发放警示教育宣传资料等方式,把诚信考试教育融入考生报名、考试全过程,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融媒体中心、各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 完成时限:5月25日至6月18日)
18.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准确发布考试招生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误传炒作。及时做好关于中考的权威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坚持正确导向规范中高考成绩发布宣传和评价工作的通知》(白教基函〔2021〕6 号)要求。(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融媒体中心、网信办、各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 完成时限:5月下旬至7月上旬)
19.关心帮助特殊群体考试。各考点要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平等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各相关学校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长所采取的有关措施。(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考点学校、各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 完成时限:5月底至6月18日)
20.确保招生录取平稳顺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落实,市教育局确定招生录取时间。区教育局将严格按照2023年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及相关安排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格落实“十项严禁”招生工作纪律。(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7月上旬)
(六)认真组织开展组考等监督检查
21.严格检查验收保密室。区教育局(区考试院)要会同保密部门对各试卷保密室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凡保密室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或验收合格证过期的一律不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保密局 完成时限:6月10前)
22.组织开展中考组考检查。区教育局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各考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试卷运送、保管、组考、评卷等关键环节安全保密制度、考务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数据安全防护等情况;检查试卷保密室达标情况、考场是否全部安排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标准化考点、标准化考点设备运行维护和技术保障情况;检查考点、考场消防设施、疏散通道设置完善情况;检查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包括治安环境、卫生环境、食品卫生等);检查考试期间如发生疫情传播、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情况的应对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中考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6月10日前)
(七)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并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23.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区教育局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会同相关部门对各类无线或网络传播方式所涉及的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信息及其他涉考有害信息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完善。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极端天气预警,做好高温、地震、洪水、雷电等气象地质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和重大流行疾病的应急防范工作。配合电力部门做好考点、阅卷区电力保障工作,确保无断电风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应急局、中考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5月底-6月底)
24.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各考点学校建立快速研判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对发现并证实试卷被盗、失密、丢失等重大事件,按照属地原则,第一时间报上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并会同有关部门初步判断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和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对发生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区教育局协调公安、应急管理、保密部门立即进行立案侦察;协调宣传部门采取措施,防止新闻炒作;协调宣传、网信,公安在考试期间进行24小时联合办公机制,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防止网上炒作和网络谣言。各考点和相关学校要做好考生的思想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应急局、中考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随时发现、随时处置、随时报告)
白银市平川区2023年中考期间
安全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今年中考工作正常进行,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有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各级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先的原则,贯彻落实中考安全工作各项规定,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对考试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有效预防、处理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中考工作顺利、安全、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中考招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教育局决定成立2023年中考期间安全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中考安全和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考点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各自范围的中考安全和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周万成
副组长:李小阳 李寿国
成 员:孙文生 朱国良 温立祯 张海平 李瑞平
张晓天 林 校 李永军 刘安宁
各独立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具体工作。
主 任:温立祯
副主任:张海平
成 员:赵忠明 段晓军 赵一荣
何进东 仙玉洁 曹 锭
各部门、相关学校、考点及相关工作人员服从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及时有效处理安全应急处置,若出现失责、推诿等现象,造成师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
区教育局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
赵忠明:13893051087
段晓军:18089424139
教育股值班:0943-6626012
各相关学校、考点按照相关职责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
三、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
(一)考生安全教育。各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对考生进行交通、饮食、防暴、防火、防电、防暑、防雷、防电、防洪水、防溺水、防踩踏、紧急逃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学生的自防、自救、自护能力,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外来暴力侵害。发现不良分子对考生、考务人员进行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考点工作人员和带队教师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考点安保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并及时报警。对受伤者及时送医就诊救治,并第一时间逐级报区教育局和属地政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通知受伤者的家长(家属)或监护人,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交通安全事故。考试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相关负责工作人员应指挥学生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抢救受伤者,在第一时间将受伤者送医就诊救治,护好事故现场。第一时间将事故信息逐级报区教育局和属地政府,配合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处置,同时及时通知受伤者家长(家属)或监护人,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火灾安全事故。考场如果突发火灾,监考教师要发出紧急疏散信号,指挥考生有序疏散,及时将考生带至安全地段。监考人员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并及时拨打119消防电话, 禁止组织学生救火。如有伤亡者,要第一时间送医就诊救治,并将事故信息上报区教育局和属地政府,配合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处置。同时及时通知受伤者家长(家属)或监护人,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公共卫生安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 管”的总体方案和《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要求,中考期间,带队教师要细心观察学生的身体状况,对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进行逐一报告、送医就诊,并迅速向区教育局及卫健部门报告。如确诊为传染性疾病时,学校应及时向区教育局和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并配合疾控部门做好场地消毒、人员隔离和观察工作。对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各考点第一时间将考生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六)极端天气及自然灾害。中考期间,如遇雷电、暴雨、 冰雹、洪水、地震极端天气及自然灾害,带队教师要第一时间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紧急避险。考试期间,如遇地震不慌不乱,考点第一时间发出避险警报,监考教师、考务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撤离考场。如有伤亡者,要第一时间送医就诊救治,并将事故信息报区教育局及当地政府。同时及时通知受伤者家长(家属)或监护人,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试题试卷安全。发现并证实试卷被盗、失密、丢失等重大事件,按照属地原则,第一时间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并会同有关部门初步判断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和范围,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区教育局积极协调公安、应急管理、保密部门立即进行立案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