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 作者:平川区超管 | 日期:2023-04-13 09:18 | 阅读: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陇商通”一键服务

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单位,驻平各企事业单位:

《白银市平川区“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31日

 

白银市平川区“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部署培训会议精神,统筹推进“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广泛应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汇聚企业信息、了解企业愿望、反映企业诉求,按照《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2322 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与原则

(一)建设目标。紧紧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响应企业诉求主题,建设全区统一的企业投诉建议快速响应答复办理网络平台,覆盖全区政务服务大厅、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区级政府网站、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 等多端投诉渠道,构建物理分布、逻辑统一、全省联动、整体协调、信息共享的企业投诉答复办理体系,推动企业诉求建议处理数字化、制度化,更好地为企业排忧解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建设原则。坚持便捷高效、集约统筹,充分利用数字政府建设成果,最大化依托数字政府政务服务门户和在线转办系统等基础架构,实现线上线下多端受理、统一平台转办承办、全程跟踪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1+3+N+2”应用体系,“1”指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主线;“3”指投诉受理、转办承办、数据分析 3 个支撑平台;“N”指各级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 APP 以及各级政务大厅专窗、12345 热线营商环境专席等多端留言渠道;“2”指建立手机端《特别呈报》和纸质数据通报两种呈报方式。

(二)建立投诉建议转办承办机制。“陇商通”按照企业投诉受理、转办、承办以及呈报、分析的流程实现闭环运行。

1.投诉受理。依托区政务大厅(分大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2345 热线、区级政府门户网站、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 APP 以及相关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开设“陇商通”一键服务专窗、专席和专栏,便利企业多渠道投诉建议。

2.投诉转办。依托数字政府网民留言转办系统,按照属地化、部门化管理原则,对各渠道企业投诉建议进行转办和督办。

3.投诉承办。全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企业投诉建议并反馈办理结果。涉及跨部门、跨层级的投诉事项,由转办部门明确牵头单位协调办理或提交上一级办理。

4.领导呈报。建立企业投诉建议办理数据库,及时统计、分析、跟踪企业集中反映的诉求热点及办理情况,通过手机端APP《特别呈报》和文件通报两种方式为区领导进行热点呈报,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意见建议。

(三)规范投诉建议受理内容。“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主要受理企业对省委、省政府关于涉企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以及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企业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方面的投诉和意见建议;企业对省市县各级部门或工作人员办事服务过程的监督意见和建议;企业反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的留言。涉访涉诉类和民生服务类投诉建议等按现行渠道办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区“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的领导,经区政府同意,成立白银市平川区“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办公室统筹,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开设运行线下“陇商通”一键服务专窗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APP以及相关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一键服务专栏;区电子政务办负责开设运行区级政府网站“陇商通”一键服务专栏。

(二)加强转办督办。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企业投诉建议的转办督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办理流程,从形式、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汇总分析、督导督办,着力推动全区各部门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难事、急事、烦心事。

(三)做好承办反馈。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陇商通”企业投诉建议承办工作,明确承办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意识,及时答复企业诉求,研究响应企业建议,定期统计、分析、研判企业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对答复不及时、答复质量较差的投诉建议及时进行改进,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四)健全工作制度。结合“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试运行情况,适时制定“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留言转办承办制度,明确转办主管单位和承办责任、受理类别和答复时限,高质量完成涉企诉求的办理与反馈。

 

附件:1.白银市平川区“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专班成员名单

2.政务服务中心“陇商通”服务专窗设置标准

3.政府网站“陇商通”专栏开设标准

4.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 APP“陇商通”专栏开设标准

 附件 1

 

白银市平川区“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专班

成员名单

 

主  任:张庆懿    区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副主任:李有凌    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彩丽    区电子政府办主任

张守凤    区电子政府办副主任

宋佩娴    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副主任

翟  香    区政府办干部

张  卉    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干部

                       李建凤    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干部

赵亚丽    区电子政务办干部

工作专班具体职责如下:主要负责“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日常工作;受理线下、线上问题转办,督办机制建设;开设运行线下“陇商通”一键服务专窗以及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 APP 以及相关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一键服务专栏;开设运行政府网站“陇商通”一键服务专栏工作。

 附件 2

 

政务服务中心

“陇商通”服务专窗设置标准

 

一、专窗设置: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必须在咨询引导区设置“陇商通”专窗,并布置“陇商通”统一引导标识(见附图 1)。部署过程中,可根据大厅实际,对字体、字号、色彩、尺寸等进行调整,但文字内容不得改动,配色原则上不超过三种。

二、宣传引导:“陇商通”专窗应布置相关宣传资料,如易拉宝、海报等,让更多企业知晓“陇商通”投诉建议诉求渠道,引导企业在“陇商通”专窗办理相关的咨询、留言业务。

三、设施配备:“陇商通”专窗须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电脑设备,确保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服务。

四、人员配置:“陇商通”专窗须配备不少于 2 名工作人员,负责线下受理企业咨询投诉建议。

五、答复要求:企业提出诉求时,“陇商通”专窗工作人员应及时核查信息,能当场解答的要当场解答,不能当场解答且符合受理要求的,要协助办事群众录入相关留言信息,告知办结时限,并在期限内给予完整答复。

 附件 3

 

政府网站

“陇商通”专栏开设标准

 

一、开设方式: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应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统一专栏,链接跳转至全省统一的“陇商通”一键服务专栏页面。

二、专栏图片:“陇商通”专栏使用统一的图样设计(见附图 2,参考省政府门户网站),部署过程中可根据本网站实际,对字体、字号、色彩、尺寸等进行调整,但文字内容不得变动,配色原则上不超过三种。

三、发布公告:“陇商通”专栏开设完成后,需在网站首页以弹窗的形式发布“陇商通”栏目上线公告,公告时限 5 个工作日。

四、链接地址

https://zwfw.gansu.gov.cn/szgs/hdjl/showIndextlst.do

 

 附件 4

 

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 APP

“陇商通”专栏开设标准

 

一、开设方式: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 APP 各市(州)和兰州新区,各县(市、区)站点应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陇商通”专栏,链接跳转至全省统一的“陇商通”一键服务专栏页面。

二、专栏图片:“陇商通”专栏使用统一的图样设计(见附图 2,参考省政府门户网站),部署中可根据本网站实际,对字体、字号、色彩、尺寸等进行调整,但文字内容不得变动,配色原则上不超过三种。

三、发布公告:“陇商通”专栏开设完成后,须在站点首页以弹窗的形式发布“陇商通”栏目上线公告,公告时限 5 个工作日。

四、挂载地址

https://zwfw.gansu.gov.cn/szgs/hdjl/showIndextlst.do

 附件下载: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相关文档:白银市平川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李有凌解读《白银市平川区“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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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 作者:平川区超管 | 日期:2023-04-13 09:18 | 阅读: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陇商通”一键服务

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单位,驻平各企事业单位:

《白银市平川区“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31日

 

白银市平川区“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部署培训会议精神,统筹推进“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广泛应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汇聚企业信息、了解企业愿望、反映企业诉求,按照《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2322 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与原则

(一)建设目标。紧紧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响应企业诉求主题,建设全区统一的企业投诉建议快速响应答复办理网络平台,覆盖全区政务服务大厅、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区级政府网站、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 等多端投诉渠道,构建物理分布、逻辑统一、全省联动、整体协调、信息共享的企业投诉答复办理体系,推动企业诉求建议处理数字化、制度化,更好地为企业排忧解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建设原则。坚持便捷高效、集约统筹,充分利用数字政府建设成果,最大化依托数字政府政务服务门户和在线转办系统等基础架构,实现线上线下多端受理、统一平台转办承办、全程跟踪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1+3+N+2”应用体系,“1”指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主线;“3”指投诉受理、转办承办、数据分析 3 个支撑平台;“N”指各级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 APP 以及各级政务大厅专窗、12345 热线营商环境专席等多端留言渠道;“2”指建立手机端《特别呈报》和纸质数据通报两种呈报方式。

(二)建立投诉建议转办承办机制。“陇商通”按照企业投诉受理、转办、承办以及呈报、分析的流程实现闭环运行。

1.投诉受理。依托区政务大厅(分大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2345 热线、区级政府门户网站、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 APP 以及相关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开设“陇商通”一键服务专窗、专席和专栏,便利企业多渠道投诉建议。

2.投诉转办。依托数字政府网民留言转办系统,按照属地化、部门化管理原则,对各渠道企业投诉建议进行转办和督办。

3.投诉承办。全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企业投诉建议并反馈办理结果。涉及跨部门、跨层级的投诉事项,由转办部门明确牵头单位协调办理或提交上一级办理。

4.领导呈报。建立企业投诉建议办理数据库,及时统计、分析、跟踪企业集中反映的诉求热点及办理情况,通过手机端APP《特别呈报》和文件通报两种方式为区领导进行热点呈报,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意见建议。

(三)规范投诉建议受理内容。“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主要受理企业对省委、省政府关于涉企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以及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企业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方面的投诉和意见建议;企业对省市县各级部门或工作人员办事服务过程的监督意见和建议;企业反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的留言。涉访涉诉类和民生服务类投诉建议等按现行渠道办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区“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的领导,经区政府同意,成立白银市平川区“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办公室统筹,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开设运行线下“陇商通”一键服务专窗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APP以及相关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一键服务专栏;区电子政务办负责开设运行区级政府网站“陇商通”一键服务专栏。

(二)加强转办督办。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企业投诉建议的转办督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办理流程,从形式、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汇总分析、督导督办,着力推动全区各部门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难事、急事、烦心事。

(三)做好承办反馈。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陇商通”企业投诉建议承办工作,明确承办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意识,及时答复企业诉求,研究响应企业建议,定期统计、分析、研判企业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对答复不及时、答复质量较差的投诉建议及时进行改进,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四)健全工作制度。结合“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试运行情况,适时制定“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留言转办承办制度,明确转办主管单位和承办责任、受理类别和答复时限,高质量完成涉企诉求的办理与反馈。

 

附件:1.白银市平川区“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专班成员名单

2.政务服务中心“陇商通”服务专窗设置标准

3.政府网站“陇商通”专栏开设标准

4.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 APP“陇商通”专栏开设标准

 附件 1

 

白银市平川区“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专班

成员名单

 

主  任:张庆懿    区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副主任:李有凌    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彩丽    区电子政府办主任

张守凤    区电子政府办副主任

宋佩娴    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副主任

翟  香    区政府办干部

张  卉    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干部

                       李建凤    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干部

赵亚丽    区电子政务办干部

工作专班具体职责如下:主要负责“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日常工作;受理线下、线上问题转办,督办机制建设;开设运行线下“陇商通”一键服务专窗以及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 APP 以及相关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一键服务专栏;开设运行政府网站“陇商通”一键服务专栏工作。

 附件 2

 

政务服务中心

“陇商通”服务专窗设置标准

 

一、专窗设置: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必须在咨询引导区设置“陇商通”专窗,并布置“陇商通”统一引导标识(见附图 1)。部署过程中,可根据大厅实际,对字体、字号、色彩、尺寸等进行调整,但文字内容不得改动,配色原则上不超过三种。

二、宣传引导:“陇商通”专窗应布置相关宣传资料,如易拉宝、海报等,让更多企业知晓“陇商通”投诉建议诉求渠道,引导企业在“陇商通”专窗办理相关的咨询、留言业务。

三、设施配备:“陇商通”专窗须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电脑设备,确保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服务。

四、人员配置:“陇商通”专窗须配备不少于 2 名工作人员,负责线下受理企业咨询投诉建议。

五、答复要求:企业提出诉求时,“陇商通”专窗工作人员应及时核查信息,能当场解答的要当场解答,不能当场解答且符合受理要求的,要协助办事群众录入相关留言信息,告知办结时限,并在期限内给予完整答复。

 附件 3

 

政府网站

“陇商通”专栏开设标准

 

一、开设方式: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应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统一专栏,链接跳转至全省统一的“陇商通”一键服务专栏页面。

二、专栏图片:“陇商通”专栏使用统一的图样设计(见附图 2,参考省政府门户网站),部署过程中可根据本网站实际,对字体、字号、色彩、尺寸等进行调整,但文字内容不得变动,配色原则上不超过三种。

三、发布公告:“陇商通”专栏开设完成后,需在网站首页以弹窗的形式发布“陇商通”栏目上线公告,公告时限 5 个工作日。

四、链接地址

https://zwfw.gansu.gov.cn/szgs/hdjl/showIndextlst.do

 

 附件 4

 

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 APP

“陇商通”专栏开设标准

 

一、开设方式: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 APP 各市(州)和兰州新区,各县(市、区)站点应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陇商通”专栏,链接跳转至全省统一的“陇商通”一键服务专栏页面。

二、专栏图片:“陇商通”专栏使用统一的图样设计(见附图 2,参考省政府门户网站),部署中可根据本网站实际,对字体、字号、色彩、尺寸等进行调整,但文字内容不得变动,配色原则上不超过三种。

三、发布公告:“陇商通”专栏开设完成后,须在站点首页以弹窗的形式发布“陇商通”栏目上线公告,公告时限 5 个工作日。

四、挂载地址

https://zwfw.gansu.gov.cn/szgs/hdjl/showIndextlst.do

 附件下载: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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