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邢慧娜: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为了更好地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先生,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张兵先生,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赵成峰先生,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郭方明先生,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廖媛媛女士,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现在,我们先请秦海翔先生作情况介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秦海翔:
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对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已正式印发,5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布。下面,我简要介绍《意见》出台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积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业态、功能、品质不断提升。党的二十大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2021年以来,每年《政府工作报告》都会对城市更新行动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城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城市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截至2024年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9.4亿人生活在城镇,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稳步提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发展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从大规模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人民群众的需要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就是要推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同时,能够有效拉动投资和消费,扩大内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对于促进经济增长、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政策、推试点、抓项目,指导各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也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意见》充分考虑地方实际,将前期实践经验和改革成果上升为制度安排,对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作出了系统全面的部署,主要包括4部分内容。
在总体要求方面,明确了城市更新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经济业态更加丰富,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特色更加彰显,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在主要任务方面,明确提出了8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等。在支撑保障方面,围绕破解城市更新工作的难点问题,提出6方面举措,包括,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完善用地政策,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建立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健全法规标准等,其中有很多政策都有很高的含金量,将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在组织实施方面,《意见》强调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省级党委和政府要确定本地区城市更新行动的目标任务,城市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各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支持。
《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更新工作作出的全面部署,是指导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纲领性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与有关部门一道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各地要因地制宜进行探索创新,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我先介绍这些。下面,我和相关部门的同事一起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谢谢!
邢慧娜:
现在欢迎各位记者举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总台央视记者:
城市更新对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意义重大。刚刚提到,《意见》提出八项主要任务,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具体的内容,以及这些任务安排和部署有哪些特点,如何确保各项工作真正惠及民生?谢谢。
秦海翔:
谢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城市更新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系统性战略行动。《意见》围绕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部署了8个方面主要任务,具有系统性强、为民务实、精准施策的特点。
第一,在任务安排上,《意见》部署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好房子建设,主要是大力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同时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努力把老房子、旧房子也改造成好房子。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加强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的改造利用,推动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好小区建设,主要是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更新改造老化管线管道,整治小区及周边的环境,加强改造的质量安全监管,完善长效的管理机制,来持续提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服务功能和文化价值。好社区建设,主要是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推进老旧街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盘活利用老旧厂区,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好城区建设,主要是完善城市功能,建立健全多层级、全覆盖的公共服务网络,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修缮,探索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方式路径,让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相得益彰。
第二,在工作举措上,《意见》聚焦为民、便民、安民,提出了很多务实举措,比如,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推进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建设完整社区、推进城中村改造,以及增加群众身边的社区公园和口袋公园、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等。这些举措都是为了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创造更加安全舒适的居住条件、更加方便高效的公共服务和更加优美宜人的城市环境。
第三,在组织实施上,《意见》提出,要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考虑到地区之间、城市之间的差异,科学合理确定城市更新的重点任务,细化实施路径,完善工作方法,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有力有序推进实施,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办一件成一件,力戒形式主义,杜绝“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确保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谢谢。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城市更新关系到土地使用和规划调整,请问在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领域有哪些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举措?谢谢。
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 张兵:
谢谢您的提问。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在由高速增长的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城市更新成为国土空间全域范围里面持续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提升环境品质、激发经济社会活力的空间治理过程。自然资源部立足职能,通过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存量资源资产调查,摸清数量、权属和利用情况,并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针对性地开展城市内部自然和人文历史方面的空间要素调查,形成统一的底图底数。在“一张图”上推动完善调查、登记、权益、规划、用途管制、执法督查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畅通部门间数据共享,真正实现把资产管起来、让资源用起来、让城市活起来,全力支持好城市更新行动。
一方面,努力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对专项规划的指导和底线约束,协同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在当前全国已经基本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这个“1”的基础上,积极联合所有参与到城市更新行动各部门的力量,构建“1+N”的规划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支持各地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指导落实总体规划的战略定位和空间布局,依法依规做好与详细规划的衔接。健全“定期体检、五年一评估”制度,持续对自然、人文历史等各类资源资产开发保护状况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对法定规划实施的状况进行体检评估,并加强信息共享,为经营主体提供高效的规划服务。这其中要特别关注的是超大特大城市,规划在空间上要发挥好对超大特大城市转变发展方式的引领作用和促进作用,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强化政策实施保障,激发城市活力。
第二方面,持续深化详细规划改革,适应存量时代城市更新发展的需要。提高要素精准保障能力和水平,“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编制规划的时候要尽可能高度重视研究清楚建什么房、谁来用、谁来买,特别要加强对存量盘活优化的机制研究。首先,指导地方以社区为基本单元,规划统筹各类空间需求,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的全龄段友好社区,因地制宜制定好地方规划标准。其次,指导地方在详细规划中做好资产配置方案,这是详细规划改革的一个新的内容,就是要求在编规划的时候不光是一个形态的考虑,更重要的是要把资源资产的要素叠加进去。做好多种资产组合供应,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补齐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短板。最后,指导地方按需分层编制详细规划,先编制规划单元的详细规划,传导落实总体规划的刚性要求,一些不能变的内容要层层传导下去。在明确了经营主体的意向以后,再根据市场的需求来编制实施层面的详细规划,避免规划的不合理和频繁调整。对于现行的详细规划确需调整的,属于正向优化的情形,将分类简化程序,高效保障项目落地。在“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中,我们还积极推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提高审批服务效能,为城市更新开设绿色通道。通过一系列改革,提高详细规划的可实施性。
此外,自然资源部在规划师队伍的建设方面也将全力给予支持。通过建立制度来激励规划师和规划编制单位主动下基层、进社区,了解老百姓的需求,更好地服务好城市更新行动,使规划师的队伍成为建设人民城市的一支“生力军”。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部门融合,同向发力,积极配合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积极发现问题,及时破解政策难题,增强政策供给,为城市更新行动的落地贡献应有力量。
谢谢。
新华社新华财经记者:
我的问题是,老百姓十分关心小区、社区的居住环境品质提升,《意见》也是把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以及完整社区建设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任务,我想问一下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如何,接下来将会在哪些方面发力?谢谢。
秦海翔:
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导各地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全国106个社区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着力补齐小区、社区设施建设和服务的短板。2019—2024年,全国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8万个,惠及了居民4800万户、超过了1.2亿人,共改造提升各类老化管线36万公里,增设停车位387万个,建设养老、托育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7.8万个。各地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力推进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累计实施改造4.46亿平方米;各地还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作为一项民生实事工程来抓好落实,让行动不便、上下楼困难的老人,现在可以很方便地下楼晒晒太阳、和老街坊聊聊天,这也有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受到了大家的欢迎。
《意见》将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作为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任务。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指导地方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一方面,在完成“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这项工作,重点做好小区内老化管线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另一方面,持续开展完整社区建设,因地制宜配建和完善社区养老、托育等“一老一小”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停车、充电等市政配套设施,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谢谢!
大象新闻记者:
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是推进城市更新的重要条件。请问中央财政将采取哪些举措支持城市更新?谢谢。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 郭方明: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城市更新的确需要大量资金资源要素的投入。中央财政立足于“三个聚焦”来支持这项工作。
第一个聚焦——聚焦探索新模式,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2024年,为引导部分大中城市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我们启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首批确定了15个城市。在政策设计上,我们坚持“三个注重”。一是注重补短板,重点发力加强城市排水、燃气、供热等地下管网更新改造,经济集约型综合管廊建设,生活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等。二是注重促消费,引导地方在老旧片区更新改造中加强文化、旅游、餐饮、休闲娱乐等一体打造,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注重建机制,鼓励地方在多元化筹资机制、项目储备、用地审批等城市更新管理机制方面积极探索。一年多来,15个城市的基础设施品质显著提升,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创新迈出了坚实步伐,相关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和我部再选拔第二批20个城市。同时,我部也将对相关城市的工作进展、资金使用管理等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追踪问效,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第二个聚焦——聚焦城市更新重点任务,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十四五”以来,共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约1594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以来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53亿元,支持推进城中村改造。“十四五”期间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约600亿元,支持60个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带动总投资1600亿元。2024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发国债等资金超过4250亿元,支持地方开展城镇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等项目。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我们积极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如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费附加减免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通过这些渠道持续发力。
第三个聚焦——聚焦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推动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加大对城市更新相关项目的支持。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撬动作用,鼓励政策性银行在风险可控、财务可持续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提供支持;完善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制度,更好提供巨灾风险保障。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可持续城市更新投融资模式,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吸引社会资本、社区、居民等各方面积极参与到城市更新工作中来。
谢谢大家。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
城市更新行动蕴含着巨大的增长潜力和发展机遇,也离不开金融信贷的支持。请问在金融供给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谢谢。
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 廖媛媛: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金融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例如,我们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城中村改造,推动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
又如,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满足水电气暖、交通仓储、通信、城市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改造等领域的合理融资需求,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效。
再比如,指导金融机构充分发挥经营性物业贷款的作用,支持低效楼宇、既有商业设施、老旧商业街区等物业项目的更新改造。
除了银行信贷外,总局也注重发挥不同金融工具的独特优势,鼓励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通过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物权投资等多种方式提供金融支持。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指导金融机构深入理解城市更新行动的内在逻辑,准确把握新特点新要求,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为城市更新行动提供丰富多样、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满足不同主体、不同项目、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金融需求。
指导金融机构对照城市更新行动的具体要求,抓紧研究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制度流程、业务系统和绩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独特优势,把金融资源用在刀刃上,做好与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的有效衔接。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按照统一部署,金融监管总局也将研究出台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贷款条件标准,满足城市更新行动金融需求,提高金融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谢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任务,对于提升安全韧性、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请问在这方面已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考虑?谢谢。
秦海翔:
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城市的基础设施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十四五”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了一系列补短板、强弱项、增效能的政策举措,系统化实施城市的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在提升安全韧性方面,我们大力实施老化管道的更新改造,建设城市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目前,已累计建设改造各类市政管网50万公里,消除城市的易涝积水点4800个,同时有超过一半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配套加装物联智能感知的设备,来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我们加快建设城市综合道路交通体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污水管网补短板,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十四五”以来,我国建成城市道路有56.4万公里,轨道交通里程1.1万公里,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促进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和绿色低碳发展,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深入贯彻落实《意见》部署要求,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任务落实落细。一是继续抓好“里子”工程,持续推进城市燃气、供水、污水、排水、供热等地下管网的升级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二是持续提升城市的安全韧性,实施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推进城镇燃气的安全整治,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对城市市政设施进行实时监测、动态预警、有效处置,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提升基础设施的智慧化水平,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运维的长效管理制度,探索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新模式,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
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城市更新行动是现阶段稳投资、促消费的一个重要抓手,请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如何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谢谢。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 赵成峰: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大力实施城市更新。4月2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加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是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重要空间。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既有利于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宜居性,又有利于释放巨大内需潜力,培育发展新动能。
近年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统筹相关渠道资金,积极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主要通过四个渠道予以支持。一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十四五”以来,已累计安排超过4700亿元,支持城市燃气、排水等地下管网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2023年增发国债。共安排增发国债资金1400亿元,支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三是超长期特别国债。2024年以来,将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纳入“两重”建设支持范围,已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超过2900亿元。四是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街区(厂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职责分工,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各项工作,继续统筹用好相关渠道投资,进一步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围绕创新投融资模式、健全运营维护体制,完善价格收费机制等方面,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软建设”。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
一是稳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重点工程实施。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分步实施”“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优先实施涉及公共安全和民生保障的城市地下管网安全提升、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城中村综合改造、市政设施安全改造等基础类工程,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城市公共空间功能完善等提升类工程。指导城市政府科学合理谋划城市更新具体项目。
二是持续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门设立城市更新专项,支持城市更新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已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的基础上,扩围支持城市危旧住房、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等工程。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组织计划申报和项目评审等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前下达2025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同时,在“两重”建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中,将继续对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给予支持。此外,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三是积极推进投融资模式创新。城市更新项目投资额较大,单靠政府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多元化、多层级的资金投入机制。要围绕完善投入机制、提高投入效率,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对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经营属性较强的,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对于回报水平适中、社会资本具有投资意愿的领域,要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作用。引导支持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银行信贷资金更好参与项目建设。鼓励各地充分挖掘项目价值,探索创新城市更新模式,对投融资模式创新性强、有较好示范性的项目,中央投资将优先予以支持。
谢谢。
闪电新闻记者:
请问在激活存量空间方面,自然资源部有哪些具体措施,解决地方在推进城市更新时的用地问题?谢谢。
张兵:
谢谢您的提问。自然资源部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近年来,我们围绕部门职责,针对城市更新里面常见的用地问题,加强规划和土地政策的融合创新,开展了一系列实践,有效保障了城市更新行动。过去不到两年时间,我部连续发布了4份规划政策指引,都是围绕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问题,在这些政策中有三个政策价值取向,第一条是坚持民生公益,第二条是促进节约集约,第三条是充分尊重权益。基于这三个价值取向,优化核定容积率、鼓励用地功能转换兼容、推动空间复合利用、细化年限税费地价计收规则、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五个方面发布了一系列的指引,指导建立正负面清单制度,为地方指明完善政策的方向,留下探索空间。下面,我重点从规划提升资源资产价值、零星用地整合、容积率奖励和土地复合利用等四个方面向大家报告。
在规划提升资产价值政策方面。规划政策指引要求各地在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充分适应存量时代的城市发展需要,明确有利于城市更新的政策传导路径。鼓励地方构建以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定目标定重点、专项规划建路径建机制、详细规划控指标定功能的三级规划传导机制,努力提升城市资产价值。
在零星用地整合政策方面。我们知道,城市里有很多边角地问题,规划政策指引明确在老旧小区里及周边零星用地,应当优先用于增加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和改善基础设施,如涉及规划调整的,应简化程序办理。除商业住宅用地以外的零星用地,经属地自然资源部门论证,如果不具备单独供地条件的,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照划拨或者协议有偿使用土地规定,依法依规确定土地使用权人。这样可以用一种非常快捷、便利的程序获得边角地,改善小区设施水平。
在容积率奖励政策方面。规划政策指引明确在规划条件之外,对于多保留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多无偿移交政府的公共服务设施的这些公益性贡献,可按贡献的相应建筑面积给予补足。这些经营主体有这些作为,我们要激励他,目的是让他们能够更多地在更新里面注重对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的改善。
在土地复合利用政策方面。规划政策指引提出在符合安全使用的各种国家标准前提下,推动城市更新的复合利用和节约利用,统筹地上和地下空间,复合利用土地的用途可按主用途确定。可以研究在公共绿地下,补充建设停车场。包括城市里面有一些废旧锅炉房,有的小区把它转化成为老百姓的便民超市,都是非常好的转化方式,我们要积极支持。
目前,我部也正在通过搭建交流平台、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总结推广正在开展的43个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经验,进一步完善规划管控、用途管制、土地储备、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等全链条的政策机制,出台更多实用有效的用地政策,来助力城市更新行动。谢谢。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
我们了解到,金融监管总局将出台城市更新贷款管理办法,能否介绍一下起草办法的主要考虑?谢谢。
廖媛媛: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为落实好《意见》要求,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金融监管总局正在制定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
以前,金融机构向城市更新各个领域提供不同类型的贷款产品,分别对应着不同的贷款管理制度和办法,有的制度和办法也不完全是针对城市更新工作而制定的。特别是,近年来城市更新的理念和内涵还在不断丰富和完善。因此,总局这次制定的新办法,不是对某一个局部领域,也不是对某一项任务,而是聚焦城市更新行动本身,通过实施城市更新项目清单管理,明确金融机构贷款的条件和流程,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满足城市更新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切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这里,我就新办法向大家介绍几点初步考虑。
第一,坚持统筹推进。《意见》提出地方要制定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定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建设项目和实施时序。在这个基础上,办法要求金融机构紧密结合各城市政府制定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统筹谋划、周密实施,积极做好金融服务。
第二,坚持清单制管理。城市更新贷款实行项目清单制管理,由城市政府对项目进行初选,金融机构对备选项目自主评审,形成城市更新贷款项目清单,增强融资的精准性、适配性和有效性。
第三,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金融机构自主决策,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特点,合理合规设置业务品种、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
第四,坚持风险可控。金融机构应该充分考虑城市更新项目特点,在全面测算项目综合收益和风险基础上,开展授信审批和风险管控,做好专款专用和资金封闭管理。
后续,我们也将抓紧完善办法内容,按程序印发,指导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城市更新行动,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供给。谢谢。
邢慧娜:
最后一个问题。
中宏网记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我们注意到,《意见》提出了要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请问有哪些具体的考虑和具体的改革措施?谢谢。
秦海翔:
谢谢你的提问。城市更新主体多元、诉求多样,需要建立健全适应城市更新的实施机制。刚才讲了,我们现在城市建设发展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这次《意见》提出,要创新完善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这里突出了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抓体检,建立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一体化的推进机制。城市和人一样,是一个有机的生命体,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也需要做好城市的体检。经过这几年的探索实践,“先体检、后更新”、“无体检、不更新”,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做好体检工作,一方面,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查找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另一方面,是要坚持目标导向,查找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将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作为城市更新的重点。目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都已经全面开展了城市体检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拓展城市体检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应用城市体检的成果,建立体检发现问题、更新解决问题、评估实施效果、推动巩固提升的闭环工作机制。
第二,抓规划,建立专项规划、片区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实施体系。城市更新的重点,是做优存量,推动城市的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来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要创新城市更新规划管理制度,结合城市体检评估结果,制定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定城市更新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建设项目和实施时序。建立完善规划实施体系,从专项规划到片区规划,再到项目实施方案,来确保城市更新项目落地实施。同时,我们要完善城市设计管理制度,明确房屋、小区、社区、城区等不同尺度的设计管理要求,强化城市设计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的引导作用。
第三,抓落实,建立城市更新政策协同机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保障。《意见》在用地、财税、金融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刚才相关部门的各位同志,把城市更新的相关支持政策都给大家做了一个详细的介绍。接下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政策协同机制,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引导经营主体参与,建立起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共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切实把每一件民生实事办实、办好。谢谢大家。
邢慧娜: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几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参与,大家再见
10月30日,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前三季度甘肃省金融运行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备受购房者关注的房地产金融增长政策已在甘肃省落地,通过政策红利持续释放,甘肃省90万户购房家庭将平均每年减少利息支出16亿元。
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甘肃省金融机构存量房贷已基本完成批量调整,借款人可以通过短信或手机银行查询利率调整结果。
此次政策调整的是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高于LPR-30个基点的存量房贷,统一降至LPR-30个基点。由于重定价日不同,不同借款人的利率在调整后会有所差异。重定价后,才会体现出最新LPR的降幅,借款人的利率将调整至同一水平。
例如,重定价日在10月26日至次年2月19日的房贷,此次调整后利率水平为3.9%,即4.2%减30个基点。到重定价日,按照目前最新的LPR,最终将统一降到3.3%,即3.6%减30个基点。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政策,将惠及甘肃省90余万户家庭、270万人,平均每年减少家庭利息支出约16亿元。
在优化全省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政策方面。自2024年10月1日起,甘肃省对于各市州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15%。该项政策可以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推进落实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方面。此次将5月份人民银行创设的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中央银行资金支持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100%,进一步增强了对银行和收购主体的激励。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配合住建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下,积极推进兰州、天水等去化周期较长、保障房需求较大的城市存量商品房收购,为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地创造条件。
下一步,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积极有序推进,确保一揽子政策落实落细、见到实效。指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房企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改善行业资金状况;对房企合理的经营性物业贷款应贷尽贷,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货物和劳务税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此次调整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需要对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涉及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如何衔接予以明确,并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此次对房地产市场相关税收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答:(一)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即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二)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纳税人如何办理优惠政策?
答:(一)政策内容。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二)办理方式。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为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于2024年12月1日后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的,以及2024年12月1日前购买住房但于2024年12月1日后申报缴纳契税的,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均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四、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五、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六、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与我国房地产开发模式相适应,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制度。为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调节作用,税务总局于2010年发文明确了各地区预征率下限,其中:东部地区为2%,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5%,西部地区为1%。
此次调整,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
七、税务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方便纳税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答:为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红利,税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公告发布后,各地税务部门将以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受理”工作模式为依托,进一步优化线下窗口设置和线上操作流程,为购房群众提供缴税、办证“一件事一次办”的“一站式”服务。此外,税务部门还将视需求采取增设服务窗口、延长办税时间等方式,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办税服务。
二是进一步优化资料提供方式。持续加大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工作力度,利用共享信息开展数据预填,减轻纳税人资料提供负担和填报负担。对于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税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地方实际,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辅导岗专人、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专线为纳税人提供专业的政策内容解读和办税流程咨询服务,快速响应纳税人关切,确保办税井然有序。同时,利用多种媒体媒介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根据合同约定,房贷在LPR基础上的加点部分在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房贷合同期限普遍较长,固定的加点幅度无法反映借款人信用、市场供需等因素变化,一旦市场形势发生转变,容易造成新老房贷利差扩大。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需要优化制度设计,促进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以适当方式变更合同。
2023年8月,为充分响应群众诉求,本着急用先行的原则,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引导商业银行,采用协商变更合同利率等方式批量调整了存量房贷利率,取得较好效果。但由于现行房贷利率定价机制下加点幅度不能自主调整,近期新老房贷利差矛盾再次累积扩大。商业银行将通过行业自律协调一致,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再开展一次批量调整,将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但上述方式治标不治本,要从根本上解决新老房贷利差问题,还需要通过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在维护合同严肃性的同时,破除制度性障碍,促进商业银行、借款人双方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动态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09月30日
中国人民银行昨天(6月12日)在济南召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明确要着力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落地见效,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记者注意到,一共有16个城市派出代表现场参加了昨天的会议,全国还有200多个城市以视频形式参会。多个城市相关负责人都表示,要用好用足政策红利,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力度。
在采访中,多个城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配合加快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落地生效,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的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周善东:对去库存它的作用是很明显的。对于完善整个的住房保障体系,把保障性住房落下来,这是最重要的。
合肥市副市长 何逢阳:我们对资金的使用,使用的投向,还是非常关心的。这次允许拿再贷款的政策资金来购买保障性租赁住房,这是一个政策性突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曹金彪表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核心内容是完善市场加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保障性住房应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以划拨方式供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 曹金彪:城市人民政府应制定保障性住房配售办法,配售价格按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适度合理利润的原则测算确定。对保障性住房实施封闭管理,禁止违法违规将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确需转让的,由城市政府按规定回购。
曹金彪还表示,各地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实行全国联网,加强对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全过程监督。
国有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销售产品的行为不属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的规范范围,不需要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例如: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产、国有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所生产的汽车等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不属于32号令规范的范围,不需要进场交易,按照行业惯例方式进行销售。如果相关物业、交通工具列为固定资产,上述固定资产的转让行为应按照32号令的相关规定履行进场交易程序。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03月08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明确,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超出执业范围、注册专业范围执业。同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人教函〔2023〕822号)明确,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由相应专业类别的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审核并加盖执业印章。
交通运输部
2024年01月03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统筹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2023年,我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前11个月,全国一、二手房合计交易量实现同比正增长,保交楼工作扎实推进;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有序推进;金融机构经营和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今年将如何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积极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持续抓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加强预售资金监管,防止出现新的交付风险;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地方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落实房企总部所在城市政府和项目公司所在城市政府责任,坚决追回被抽调的预售资金。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满足各类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抓好“金融16条”及金融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各项政策落实。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目前,我国政府债务水平在国际上处于中游偏下水平,从结构上看,中央政府债务负担较轻,大部分地方债务水平也不高,并有较多资源和手段化解债务。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要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健全化债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运用债务重组、置换等手段,分类施策化解融资平台存量债务风险,严控增量债务。
——推动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近年来,经过持续改革化险,高风险银行数量呈现下降趋势,已经较2019年峰值时压降几乎过半,存量高风险银行的改革方向和化险思路已经明确,正在稳步推动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风险较高的中小银行,要实施高强度监管,逐步使相关风险收敛。同时与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一行一策”,谋划实施改革化险的路径以及相应举措,多措并举稳妥有序化解和处置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记者 丁怡婷、葛孟超)
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根据不同需求、不同城市等推出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加快研究构建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对现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支持各地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首付比例和利率下行,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内容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2年3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国资厅财评〔2022〕29号),要求各中央企业对承租所属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其中,对于转租、分租中央企业房屋的,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减租政策有效传导至实际承租人。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确实存在转租、分租的情况,则主要看实际承租人是否属于将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服务业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如不是,则不符合房租减免条件。同时,鼓励中央企业对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予以适当帮扶,如确实存在经营困难,请与所承租中央企业沟通协商具体事宜。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借款人和银行对于有序调整优化资产负债均有诉求。存量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降,对借款人来说,可节约利息支出,有利于扩大消费和投资。对银行来说,可有效减少提前还贷现象,减轻对银行利息收入的影响。同时,还可压缩违规使用经营贷、消费贷置换存量住房贷款的空间,减少风险隐患。为更好适应上述新形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明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鼓励银行与借款人协商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内容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监理工程师注册及相关工作。
如已经取得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作。一方面,需要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考试选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其中免考《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2个基础科目,选考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个专业科目且考试成绩合格。另一方面,取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后,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程序和要求通过注册后,就可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作。
目前我们正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修改完善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和注册系统功能。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请您关注“全国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jtgcjl.jtzyzg.org.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按照房产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房产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其中,住房租赁企业,是指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的标准为:企业在开业报告或者备案城市内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10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可根据租赁市场发展情况,对本地区全部或者部分城市在50%的幅度内下调标准。
按照上述规定,2021年10月1日前,公司出租的住房,应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2021年10月1日后,由于承租你公司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属于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公司可按租金收入的4%缴纳房产税。
第一,创新消费场景,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支持居民旧房装修等。鼓励各地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这次发布的若干措施,将居民提取公积金用于家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政策的支持范围,从居民本人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
第二,提高居家适老化水平,加强技术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基于老年人差异化需求,将改造内容分为基础型和提升型两类,采取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方式,从卧室、卫生间、厨房等7个方面47项改造内容,说明改造目的、技术要点。
第三,发展社区便民服务,推进社区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发布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范,明确了洗衣店、维修点、家政服务网点等商业服务设施建设要求,规定居住区配套设施中应包含社区商业网点。
第四,有效改善消费条件,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指导各地按照便民、环保、规范的原则,在居民小区合理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投放点,积极推广提前预约、定时收运等模式,提高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的收运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支持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废旧家电、家具,为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小区提供便利,提高社区物资循环综合利用水平。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